| 访谈主题: 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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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近年来,我市积极顺应新时代新征程社会救助工作的新特征、新要求,扎实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着力强化社会救助“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功能作用,切实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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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
鄂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永清 访谈时间: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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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指的是什么?
李永清:社会救助扩围增效简单来说就是扩大救助帮扶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主持人: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是基于什么考虑?
李永清:习总书记强调,谋划“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不忘初心,把造福人民作为根本价值取向,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稳步推动共同富裕。这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而当前的现实情况也对救助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多年来我市社会救助资金投入不断加大,低保标准连年提高,但保障人数却连续下降,这一现象反映出当前救助工作存在短板。正因如此,社会救助需要通过扩围增效补齐短板,更好地发挥“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的功能作用,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
主持人:在推进社会救助扩围方面,我市民政部门近年来采取了哪些举措?
一是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一方面,出台《鄂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鄂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实施细则(暂行)》,放宽家庭收入核算标准,明确收入扣减项目和扣减标准;放宽财产认定标准,在核定低保申请人家庭财产时,人均可拥有金融资产总额从低保标准的18倍提高至24倍;将人均收入超出低保标准但未超过2倍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家庭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为其获得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提供便利;推进“单人保”,明确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医保部门认定的重大疾病(含罕见病)的人员,及其他家庭中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目前全市共有4643名重病重残人员享受“单人保”政策;落实低保渐退政策,对积极就业、发展产业家庭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家庭,或主动申报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6至12个月的渐退期。另一方面,在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推动形成梯度救助格局,让专项救助向更多困难群众延伸,目前全市已认定低保边缘家庭525户1596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18户44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156人。
二是扩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一方面,运用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将31789名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范围,及时转办推送处理预警信息。另一方面,主动与各部门进行信息交互,获取所需数据后进行交叉比对,发现“应救未救”问题线索。在申请家庭自主申报的同时,逐步扩大监测范围,运用好这两种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大数据+铁脚板”作用,主动识别潜在困难救助对象,及时落实救助帮扶措施。
三是提升社会救助政策的可及性。一方面,畅通线上线下申请双通道,群众可通过线下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申请,也可通过线上政务服务平台、“鄂汇办”APP或“湖北救助通”微信小程序提出申请,申请方式更便捷高效。另一方面,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今年已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核确认低保对象621户1000人,加强部门协作核查,减少非必要证明事项,提高群众办事效率。
主持人:在增效方面,主要有哪些举措呢?
李永清:在强化“保基本”体系方面,一是加强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全面签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强化委托照料服务监督管理,建立月探访制度,每年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评估,了解其实际生活状况、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等,鼓励引导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入住福利院集中供养,提升特困人员生活质量。二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贯彻落实《湖北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取消户籍地限制,明确可在居住地、急难发生地提出申请,紧急情况可对急难型救助对象“先行救助”,以解群众燃眉之急;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毕业一年内未就业大学生以及刑满释放、戒毒康复等困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明确为过渡型救助对象,以妥善解决他们的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将支出型临时救助覆盖到所有的低收入人口和通过“一事一议”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切实解决低收入人口的刚性支出过大的造成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提高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审批额度,不超过当年城市低保月标准6倍的可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确认。
在筑牢“防风险”屏障方面,一是发挥区级困难群众协调机制作用,指导各区民政部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召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联合农业农村、公安、慈善等多部门、机构,协同解决特殊困难案例,推动辖区内救助资源统筹衔接。二是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定期向医保、卫健、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推送社会救助对象名单,确保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专项救助政策及时精准覆盖目标人群,切实形成救助合力。
在激活“促发展”动能方面,着力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在按时足额发放救助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为有需要的特殊困难群众提供生活类、照护类、支持类等服务,如提供助餐、助洁等服务保障困难群众日常基本生活需要,提供照护、助医等服务保障困难群众生命健康需要,提供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保障困难群众自身发展需要,今年已累计服务1.7万余人次,着力满足困难群众个性化、差异化需求,提升其自我发展能力与社会参与水平,实现从基本生存保障向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转变。
主持人:扩围增效后,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
李永清: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原则,经过持续努力,在保障对象覆盖面和救助实效性两方面均取得一定程度成效。2025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725元/人/月、655元/人/月,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提高至1450元/人/月、1310元/人/月。截至9月底,我市共有2.35万名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保障范围,今年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6亿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877人,累计发放资金2256.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6513人,累计发放资金8916.4万元;特困供养人员3110人,累计发放资金4193.8万元;对遭遇突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2236人次628.8万元,为困难群众撑起“暖心伞”。
主持人:下一步在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方面,市民政局有什么计划安排?
李永清: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除继续落实已有的各项措施外,我们还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学习先进经验,优化服务模式,来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一是不断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救助模式,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认定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低收入人口。二是常态化做好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不断健全数据交换机制、拓宽数据来源,为主动发现潜在救助对象提供支撑,及早发现、快速帮扶,推动“政策找人”走深走实。三是加快推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和防止返贫帮扶政策衔接并轨。通过探索统一规范体系、统一认定程序、完善监测机制、落实帮扶政策等措施,逐步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帮扶机制。四是提升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强化窗口政策宣传告知,在办事大厅、公示栏等社会救助工作固定场所张贴社会救助政策,向来访群众进行宣传告知;借助入户走访贴近群众宣传,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给予针对性的解答,解决群众困惑;利用宣传专场扩大覆盖面,在人流密集场所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通过面对面交流走进群众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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