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全媒体记者晓力)昨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我市1个集体和2名个人分别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10月8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召开的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对299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999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我市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和2名人民调解员名列其中:梁子湖区东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鄂城区西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姜助一、华容区蒲团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潘婷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组织开展学习先进、宣传先进活动,号召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向受到表彰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