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黄冈怎样治理“两车”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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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温博侃
黄冈市在“两车”攻坚整治中,充分利用社区、网格全覆盖优势,开展进社区、进网格、进居户、进单位、进企业走访活动,对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进行调查登记,摸清底数,并将“致驾驶人一封信”发放到每一位车主手中,做到家喻户晓。其中召开乡镇、社区、网格动员会议5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份。
同时,利用报纸、电视、电台,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互动,现身说法,向社会呼吁开展整治活动,为整治宣传预热造势,最大限度赢得社会的支持和参与。期间,仅交警支队就制作巡回宣传车7辆,悬挂横幅500余条,设置宣传牌98块、固定宣传屋6处,发布整治字幕200余条。
在禁三轮车整治中,针对其中大多为生活困难群体,在严管整治的前提下,市政府先后出台意见,对生活特别困难的车主,一律由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低保;涉及残疾人的,由市残联进行包保,协调解决就业问题;对主动响应整治号召,购买替代小型货车的,交警部门提供绿色通道,为其提供办牌办证优惠和便利,发放城区通行证。在摩托车整治中,对无牌无证摩托车补办牌证提供绿色通道;先后在城区赤壁大道、黄州大道、东门路、新港大道、明珠大道施划摩托车电动车专用车道,引导其进入专用车道行驶。
整治中,黄冈交警支队成立打击处理专班,对整治期间查缴的违法车辆集中统一处理、统一标准,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在禁三轮车整治中,对违禁三轮车一律暂扣车辆,组织驾驶人进行为期3天的宣传教育学习,在驾驶人作出书面承诺后,予以适当从轻处理返还车辆;对属于第二次查获的、一律按上限处罚处理,对属于无证驾驶的、一律予以严格处罚,所有车辆驾驶人在领取车辆时,先签承诺后返还车辆。在摩托车行车秩序整治中,对暂扣的无牌无证车辆,一律补齐交强险、驾驶证、行驶证后,再处罚予以放行;不能提供车辆合法手续的,一律进行盗抢车辆比对,涉嫌盗抢的移交治安、刑侦部门立案,其他车辆一律不予返还,并向社会公告,予以强制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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