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综合整治动真格首日暂扣374辆违法车辆,拘留19人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6-10-09 语音:播放
本网讯(记者温博侃)“请出示您的摩托车驾驶证和行驶证!”“请您拆下电动车的遮阳篷!”昨日是我市“两车”整治实行“九个一律”综合执法第一天,来自公安、交通运输、城管、工商、质监等部门的综合执法人员在路上动起了真格。
  据了解,当天,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摩托车、电动车1890余辆,查处“两车”交通违法行为682起,拆除非法安装的遮阳篷382个,暂扣违法车辆374辆,行政拘留违法人员19人,三轮摩托车车主签订保证书145份。
  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在凤凰路与滨湖南路交汇处、滨湖桥、三面像设立3个综合执法点,对来往的摩托车、电动车展开检查。“您没有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驾驶的摩托车没有悬挂号牌,车辆没有年检,也没有参加保险,交通违法行为太多了。”正在执勤的交警鄂城大队一中队民警廖培对摩托车驾驶人李某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有多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遂对违法车辆进行暂扣处理,并告知驾驶人按照规定携带身份证及车辆相关手续、证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胡长青介绍,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是超员、不戴头盔、无证无牌驾驶等,电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是闯红灯、超员、走机动车道等,这些违法行为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引发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对于查处的这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严格按照交通安全法上限予以处理,该扣留车辆的扣留,属无证驾驶的,对机动车驾驶人予以行政拘留。”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两车”驾驶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切勿忽视行车安全,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酒后驾驶、超员载人、超速行驶、乱停乱放、不佩戴安全头盔等均属严重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以罚教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查处,打造安全良好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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