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对“两车”的日常管理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6-10-09 语音:播放
在摩托车、电动车日常管理中,江西省新余市体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主体地位。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每年全警动员,抽调精干警力积极参加当年由市政府和市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认真履职,确保成效。(2)根据新余市摩托车、电动车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摩托车、电动车入户登记工作。依托市交管网络平台,建立摩托车、电动车统一入户登记系统,并对照GB7258-2012国家标准,开展入户登记工作,做到“有车需上户,上路需挂牌”,让上路行驶的电动车不再是“无名车”、“无牌车”。(3)严格培训考试制度,认真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驾驶资格认定工作。依托市交管网络平台,建立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考核系统,对驾驶人分别进行道路交通法规、交通标识标志、交通安全常识等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发给相应驾驶证,实行持证驾驶。(4)依法处罚各类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和标准都作了明确规定,据此,每年定期不定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并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无牌无证、非法改装、不按时年检、逆行、不戴安全头盔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高压态势,让交通违法无处遁形。(温博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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