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鄂州市按照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全党动员、全警发动、全民参与、全面推进,稳准狠打击黑恶势力,取得阶段性重大战果,一批称霸一方、作恶多端的黑恶势力被连根铲除,特别是打掉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熊才祥等31人、周闯等3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社会反映强烈,全市政治生态、社会生态、自然生态同步净化,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频俱增,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鄂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等3家单位被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通报表扬。2018年10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来鄂州视察调研,对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扛牢政治责任 彰显担当作为
落实党委、政府第一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把为期3年的专项斗争放在突出位置,与精准扶贫、三大攻坚战等中心工作同步推进。市委书记王立定期主持召开常委会、专题会,每月突出一个主题,研究部署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实各级党政主职第一责任。市长刘海军深入政法机关调研,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基层人财物问题。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熊明新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案件督办会和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研判分析线索,研究解决问题,对每一个举报件都认真研阅并作出批示,对重要案件线索亲自组织研判。各级党职主职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前倾督导,定期分析研判涉黑涉恶线索和专项斗争形势,旗帜鲜明地为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撑腰打气,彰显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坚强决心和必胜信心。
落实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具体责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内容,纳入“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测评指标,纳入政府责任目标,压实相关责任。各级政法综治、纪检、组织、宣传以及行业监管部门分线部署、专项推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掀起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人民法院对涉黑涉恶案件严审重判。今年9月1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闯等38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周闯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范国猛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17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对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同日,华容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黄韩等20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对组织、领导者黄韩判处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19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10年6个月不等,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或者一定数额罚金。
健全长效机制 确保斗争实效
健全运行机制。加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力量,先后出台《鄂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运行机制》《鄂州市黑恶案件线索办理规程(暂行)》《鄂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线索(案件)办理工作制度》《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督导组整改意见提高市级挂牌督办案件办理质效的五条措施》等。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重要线索,督办重大案件办理,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市扫黑办坚持一周一例会、一案一研判、一事一协调、一月一督导、一月一通报、半年一考核,先后33次组织公检法司部门召开协调会议,明确重点督办案件各环节责任人员、条件保障和“三同步”要求。建立落实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举报奖励、大要案会商、督导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将扫黑除恶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3年专项斗争长效化、常态化推进。
健全联动机制。强化条块联动,互通信息,协同配合。组织发动各地各部门,铺开线索大排查、黑恶大清扫,摸排和受理一大批群众举报线索,对于中央督导组、省扫黑办督办交办的案件线索,实行“一案一策”、跟踪督办,确保案件线索按规定时限核查到位。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做到法纪衔接、上下联动。坚持立行立改,推动问题清零。市扫黑办制发《鄂州市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47项整改措施和任务,并组成工作专班,结合“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工作,深入各地各部门开展暗访督导,推动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协同宣传部门举办10场(次)“扫黑除恶创平安文艺巡演”,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开展扫黑除恶知识测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回宣讲活动,从政法部门抽调办案能手、业务骨干担任宣讲团成员,在全市范围举办14场(次)巡回宣讲,听众人数达3000余人,为深度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坚持法治思维 掘进破案攻坚
每个案件成立一个侦办专班。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集中优势兵力,组建“尖刀队”“专案组”,按照“一个问题线索、一个调查方案、一个工作专班、一抓到底”的原则,实行专案专班侦办。把党小组建立在专班上,强化政治站位,发挥政治功能,确保黑恶势力不漏网、毁伞拍蝇无干扰。侦破黄韩、周闯、江涛等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公开悬赏通缉33人,目前已到案26人,特别是在缅甸将潜逃境外一年之久的重大涉黑犯罪团伙首犯万伟抓获,同步推进对“黄赌毒”“枪爆刀”“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整治,连续7年现行命案全破,连续3年全市刑事警情逐年下降,今年打掉各类犯罪团伙54个,人均打处数连续2年全省第一。
每个挂牌督办案件成立一个协调指导专班。对较为典型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实行市级挂牌督办,每个案件均建立案件台账,组建督查工作专班和公检法协同作战的业务指导专班,市扫黑办定期召开协调会,督导专班人员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发布的指导意见和“四个意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专项斗争始终沿着法治轨道向前推进。
瞄准主攻方向 铲除黑恶根基
突出“毁伞破网”。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建立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问题线索快速移送、查办结果反馈、办案备书签字机制,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做到信息互通、同步介入、协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一个问题线索、一个调查方案、一个工作专班、一抓到底”的原则,深挖“关系网”“保护伞”,已立案42件,党纪政务处分35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
突出“打财断血”。针对涉黑涉恶案件涉案资产多、金额大、查证难度大等问题,市扫黑办及扫黑除恶资产处置组采取现场办公、会议协调等形式,统筹督导公检法机关和金融、税务、财政等部门,集中攻坚重点案件“黑财”处置工作,认真研究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特征,制定财产处置实施方案,依法采取查封、追缴、冻结、没收、判处财产刑和行政处罚等办法,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目前,公安机关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约2亿元,查封房产210套、车辆52台;审判机关一审判决黑恶案件财产刑2038.9万元。
边扫边治边建 强基固本培元
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以选优育强村党组织书记为重点,开展基层党建“五个基本”全覆盖“红色质检”活动,去年以来,共对58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开展整顿转化,帮助村(社区)党组织把问题理清楚、把矛盾化解掉、把制度建起来。严把村“两委”班子人选关,将涉黑涉恶作为不能参选的情形之一,对全市324个村“两委”现任班子成员和初步人选进行“过筛子”,组织换届后全市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培训,坚决防止涉黑涉恶人员染指基层政权。全面铺开“两堂”清理整顿,将农村祠堂转化为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文化活动阵地336处。
推进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将9个黑恶势力容易滋生和治安问题突出的乡镇、村列为重点管理,党政主抓,专班进驻,限期整治。在14个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1+N”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民情收集、信息研判和矛盾化解,严防黑恶势力插手纷争。督导职能部门按照一次专题研究、一个工作专班、一份专门通告、一份排查报告、一份书面承诺等“五个一”的要求,查找行业管理漏洞,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五个一”作法被省委政法委、省扫黑办在全省推介。推进“40工程”,激活社区“1+9”功能,将扫黑除恶、物业管理、交通秩序、社会治安、信访维稳同步纳入社区综合整治范围,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服务管理,全市没有发生有影响的个人极端事件。
通讯员万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