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治理 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我市行业主管部门扫黑除恶“行业清源”行动进展情况展示(一)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0-10-12 语音:播放

  行业乱象是滋生黑恶势力的重要土壤,其中存在的“痼疾”不解决、“毒瘤”不切除、“溃疡”不治疗,黑恶势力打而复生的怪圈就会持续存在。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我市以更高站位推进“行业清源”行动,市委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对行业乱象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扫黑办有针对性地向行业监管部门党组下发督办通知,督促开展专项清理,堵塞行业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等“三书一函”为抓手,加大突出问题摸排整治力度,大力推进对传统行业粗放管理、资源行业非法垄断、娱乐行业藏污纳垢、新兴行业非法野蛮生长等问题的整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促进了社会生态、基层政治生态、营商环境的改善,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现将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整治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群众评判。

  鄂州市公安局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结合“六清”行动,持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力度,结合案件侦办情况,已发出公安提示函32件,收到回函21件,推动相关行业堵塞监管漏洞。

  一、开展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聚焦城乡结合高危地区、农村宗族复杂地区,广泛摸排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紧盯黑恶与枪爆、黄赌等违法犯罪合流问题,顺线追踪、深挖彻查,坚决铲除黑恶违法犯罪滋生土壤。截至9月18日,侦办了9起农村地区发生的黑恶案件。

  二、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

  紧盯“两降两升”(发案数下降、被骗人损失下降;破案数上升、打处数上升)目标,开展专项打击会战。对全市36名未入所羁押的前科人员是否为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核查,已核查35人;对全市出境作案高危人员376人进行核实,已核实327人;全市境外回流待抓捕人员共8人,已抓获6人。

  三、开展缉毒专项行动。

  加大涉毒专案侦查和破案攻坚力度,全方位查缉贩毒活动。今年以来,已打掉涉毒团伙4个,破获毒品案件8起,刑拘19人。同时,按照吸毒人员分类管控标准,排查全市高风险吸毒人员65人,特别是对有肇事肇祸前科、精神异常和行为失控倾向的吸毒人员,核实其现状和行动去向,落实管控措施,没有发生涉毒人员肇事肇祸事端。

  四、开展整治黄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建立对“赌毒黄”问题常态化督察机制,对相关警情处置情况明察暗访,不间断抽查和实地核查,每月进行通报,严防“赌毒黄”问题反弹。今年以来,共侦办涉赌刑事案件12起,刑事打处32人;办理涉黄刑事案件1起,刑事打处1人。

  五、开展整治网络黑恶犯罪专项行动。

  聚焦“网络水军”“网络套路贷”等新型互联网黑恶犯罪,成立联合攻坚队,开展涉互联网黑恶犯罪专项整治,严打网络犯罪技术团队、第三方支付平台、黑色产业推广渠道等上游产业,推进互联网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今年以来,侦办涉网络黑恶违法犯罪案件2起。

  六、开展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紧盯枪、爆、刀、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物品,紧盯网络平台及寄递、物流网点,突出“缉枪、治爆、净网、截流、除患、控舆”六条主线,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共检查民爆从业单位70家次,剧毒物品从业单位28家次,发现整改安全隐患58处。

  七、开展打假治污专项行动。

  深入开展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2020”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药、烟草、农资和大气、水污染等行业领域的突出犯罪,会同食药、环保等部门,推动日常监管常态化、机制化,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侦办销售伪劣产品案件1起、刑拘1人;侦办生产销售假药案件1起、刑拘3人。侦办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8起,刑事拘留13人。

  鄂州市教育局

  通过细化行动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开展了以防范校园欺凌暴力、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治教育,形成了举报涉校黑恶势力线索、预防青少年参与黑恶势力犯罪、防范打击涉校黑恶势力的工作闭合回路。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成立市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的全盘谋划和统筹推进工作;各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均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末端落实。通过制订详细扫黑除恶工作计划,明晰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层层压实责任。

  二、深入宣传发动,周密组织实施。

  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主题党日、领导小组会议等形式,及时将市扫黑办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传达至教育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凝聚战斗意志。广泛宣传发动。市教育局网站发布专门通告,宣传政策法规。市直教育系统全体干部和教职工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公开承诺不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市教育局统一印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在全市各学校显著位置张贴,设置举报信箱,公布涉校黑恶势力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各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通过电子屏、拉横幅等方式,大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通过开展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的讲座、主题班(队、团)会、“小手拉大手”活动、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和甄别,并根据问题性质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推进治理工作。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排查出一般隐患16条,较大隐患2条,已按问题性质和管理权限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其中,成功查处非法车辆接送学生案件1起、稳控涉校矛盾纠纷1起、处置滋扰学校事件1起、处置阻挠学校改造工程1起、治理学校周边无证非法摆摊设点13起。

  三、紧盯工作重点,逐项推进清理。

  围绕防范校园欺凌暴力、打击各类非法校园贷、净化校园治安周边环境等重点环节,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多个部门先后开展全市校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百日行动”3次,校园周边“四类人员”排查稳控、校园周边综合环境整治督查6次,组织季常态督查6次,并不定时开展校园安防暗访检查,深入推进涉校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的清理和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整治。按照“蹲点、连线、管片”原则,实行局领导挂点督查,机关干部联系蹲点包校,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扫黑除恶、校园安全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强化涉黑涉恶常态化排查及信息报送,对问题线索逐条挂账销号,对较复杂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治,确保教育系统长治久安。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将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重点行业领域乱象、突出问题、漏洞短板和本系统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的清理、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序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一)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会、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关于转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的通知》《2020年自然资源系统专项斗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领域乱象整治工作。

  (二)印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行业乱象”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时间安排、整治重点、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和相关要求,切实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乱象排查整治工作。

  (三)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行业乱象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黑恶势力涉及自然资源领域公职人员情况统计表》《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黑恶势力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聚焦重点领域,深化问题排查。

  (一)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土地、矿产、林业、规划等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排查。截至目前,已对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公职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做到不漏一人。共排查重点岗位160个,重点人员320人。

  (二)结合行业特点,重点从集体土地使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招投标、自然资源权益、执法查处等方面,深入排查监管薄弱部位和空白盲区。先后排查出日常巡察监管不到位、土地出让网上交易率不高、集体土地监管较难等问题。

  三、开展专项行动,推进行业治理。

  (一)针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违法乱象,该局加强了乱点、乱象的摸排。先后开展了“三项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长江及其流域重要湖泊自然资源执法等专项治理行动。其中,已初步清理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项目12084个,占耕地面积12400.04亩。

  (二)针对市扫黑办《关于开展行业乱象问题排查整治的督办通知》中指出的5个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梳理,共梳理出“以房屋拆迁为由,索取高额补偿款”“非法征收村民土地违规建房”“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售别墅、个人非法占地建别墅”“土地交易流程不规范”“强行占用、长期租赁的方式占用大量土地”“未经审批私建楼房”等问题6个,分别落实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目前,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四、注重部门联动,抓好案件整改。

  (一)受理的“三书一函”整改落实情况。密切与市扫黑办、公安、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工作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形成打击合力。对“三书一函”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做到一案一交办、一案一查处,确保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注重“三书一函”反馈问题的梳理与整改落实。2018年以来,该局共收到司法建议书5份、检察建议书8份、公安提示函4份。“三书一函”中反馈的各类问题已按时按要求予以回复并基本整改完成。

  五、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责任担当,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先后出台了《扫黑除恶检查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违法线索排查、移交制度》《关于印发服务窗口管理制度的通知》等制度,健全长效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一线队伍前沿作用,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和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持续增强打击自然资源违法犯罪力度,努力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三)加强日常教育引导。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政风肃纪相结合,持续紧盯重点领域、主要业务和关键人员,防止系统内党员干部对黑恶势力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等行为发生。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紧紧围绕长效常治的目标,深入推进“六清”行动,突出“行业清源”,注重清到底、清干净,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坚决打击各类黑恶势力,切实保障我市良好生态环境。

  一、提高站位,强化主体责任。

  印发了《鄂州市2020年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对排放废水、废气、固废(危险废物)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环境犯罪行为,做到与扫黑除恶工作“一案两查”。

  二、强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组织开展环境执法培训,有效提升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中可能涉黑涉恶的警觉性、敏感性,增强了涉黑犯罪线索的摸排核查、研判分析能力。结合世界环境日、全国法制宣传日,设置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30余块,集中宣讲10余次,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营造舆论声势,争取群众积极参与。

  三、扎实推进,摸排线索。

  将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融入日常环保执法检查中,利用“污染源双随机”抽查、环保违法案件查处等摸排黑恶线索。在全省率先开展全市建材行业环境污染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摸排我市建材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建材行业企业346家,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188家,其中列入关停取缔类30家,整合搬迁类5家,整治改造类153家。截至9月18日,全市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立案56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6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7起,罚款328.7万元;组织听证会5次,组织案审会5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起,行政诉讼1起,企业信用修复19个;共受理和处理环境信访投诉件476件(重点处理148件),其中471起按要求已处理完毕,5起按时效要求正在在处理中。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领域暂未发现涉黑涉恶问题,未发现行业领域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情况。

  四、坚持多点结合,持续深入推进。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污染防治攻坚相结合。以环保督察为契机,坚持铁腕治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截至目前,我市承担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34项,已销号33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19项,已销号9项;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34项,已销号23项。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规范重点领域监管相结合。持续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排污许可的监管。严格环境准入,依法依规开展环评审批,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实现了建设项目受理、拟审批、审批决定全过程公开。1月至8月,该局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38个。上半年,按照“摸、排、分、清”四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截至8月底,全市核发排污许可证99份,完成排污登记企业1042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放管服”相结合。进一步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两个事项均压缩至5个工作日,且可与其他事项并联审批。持续推进区域评估工作。目前,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健康产业园区区域性统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组织专家评审会,待评估成果落地,区域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将按照省、市各级部门的要求,执行投资便利化政策措施,先试先改。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激发市场活力相结合。坚持执法与服务并举。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66家企业或项目,采取减少、免除现场检查等措施,强化指导帮扶,做到有需要时有服务,无需要时不干扰。按照全市“双千”工程工作部署,成立了3个企业(项目)工作专班,帮助企业争取政策、享受政策,渡过难关。截至6月底,为包保企业解决问题2个。审慎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疫情期间,对违法情节轻微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向企业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督促和指导企业尽快整改,按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受疫情影响而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酌情延长整改时限。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聚焦建筑市场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开展了“行业清源”专项整治。

  一、积极回复“三书一函”。

  目前,建筑市场领域收到市法院司法建议书1份,已按时回复,并针对司法建议书反映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企业遵法守规;严格资质审查,把好施工许可关;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畅通线索信息渠道;建立诚信惩戒机制,加强失信行为行政性约束”等5个方面的落实措施。

  二、合力开展鄂州扫黑督([2020]24号)督办工作。

  根据市扫黑办《关于开展行业乱象问题排查整治的督办通知》要求,迅速协同相关单位合力展开调查,《督办通知》中涉及的5个重大涉黑案件已全部办结,并按照要求在情况调查的过程中开展了“保护伞”问题的专项清理,并形成《市住建局关于开展行业乱象问题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

  三、组织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印发了《鄂州市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已检查16个在建工程和5个正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从检查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政府投资工程采用费率招标而不是工程量清单招标;提高资质等级排斥潜在投标人;既要施工总承包资质又要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合并资质招标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在资信、业绩、人员学历等方面弄虚作假骗取中标。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涉及违法行为的正在立案调查。

  四、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市场专项检查。

  7月8日,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建筑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按建设工程基本程序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存在出借或挂靠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项目部、监理部机构设立和人员履职情况;执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劳务分包情况;是否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是否存在强迫交易等涉黑涉恶行为。共检查了城区项目14个,区管项目3个。从检查情况看,有3个项目未办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已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6个项目存在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不规范,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五、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移交的投诉举报件,鄂城区住建局正在查处汀祖镇拆迁安置小区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兴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提出附加条件拒签合同的问题。华容区住建局正在查处十一届省委第六轮巡视发现红莲湖新区棚户区(二期)、御合院(二期)涉嫌转包的问题。

  六、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8月20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8月31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从法制宣传、严审资质、加强巡查、畅通渠道、建立机制等5个方面出发,在建设领域“堵漏洞、排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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