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治理 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我市行业主管部门扫黑除恶“行业清源”行动进展情况展示(二)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0-10-12 语音:播放

  鄂州市交通运输局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进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以及“三书一函”办理落实见效,取得较好工作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三个到位”。

  一是确保认识到位。该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专题推进会研究部署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系统工作推进会,督促各级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到底。二是确保责任到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考评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亲自督,完善责任体系,强化措施落实。三是确保宣传到位。在全市车站码头、施工工地、交通场站、运输企业和公交车、出租车等部位,大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共设置专题展板43块、悬挂横幅56条;张贴《关于持续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500余张;设立举报箱16个,积极公布举报电话、邮箱,高效运行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54座公交站台刊播了扫黑除恶公益广告,425辆公交车的视频和500辆出租车的LED屏循环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和斗争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四项措施”。

  一是落实年度计划。5月,该局迅速召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印发了《鄂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反恐防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综治维稳工作要点》,科学规划年度要点和任务目标,组织各单位抓好实施。二是落实重点整改。制定了《鄂州市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方案》,促进扫黑除恶定点发力、纵深开展。三是落实清单制度。建立交通运输行业领域风险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健全完善风险研判机制、督办整改机制和防控责任机制,细化落实分级管控治理措施,推进风险有效管控和问题排查整治。四是落实全员承诺制度。全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全体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全部签订“行业清源”行动承诺书,进一步约束党员干部利用公权力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充当“保护伞”。

  三、强化专项整治,清理“三个源头”。

  一是强化工程建设领域清源。加强国省公路、农村公路的工程建设和养护领域的专项整治,持续打击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以及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阻止施工的黑恶势力。二是强化水路运输领域清源。加强港口、码头、渡口、航道等部位以及船舶运输领域的专项整治,持续打击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三是强化道路运输领域清源。加强客运站点、公交站场、运营路线、物流园区、货物运输领域的专项整治,持续打击车霸、路霸、园霸等黑恶势力。该局加大力度整治各类源头乱象,共依法查获超限运输车辆340台,处理102辆,卸货2926.48吨;查处非法营运客车76台次,罚款57台次、批评教育60次、责令改正42台次;发布行业“红黑榜”5期,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截至目前,累计排查整改道路营运车辆887台次、公交车1623台次、出租车1540台次和网约车455台次,有效规范了交通营运秩序,净化了交通运输市场。

  四、积极担当作为,规范“三书一函”办理。

  6月15日,市中级法院对市交通运输局下达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大对非法采砂行为的巡航管控和处罚力度。该局迅速对标行动,一是坚决取缔非法码头,严格做到“三个到位”。二是强化日常巡查和重点抽查机制长效运行。三是多方统筹协调,有力开展涉砂专项整治。7月9日,该局综合司法建议书办理情况进行了回复。

  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三书一函”指出的问题整改为抓手,深入开展采砂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河湖管理、供水市场管理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排查,扎实开展水利行业专项整治,以改促建,推动长效常治机制建设,实现标本兼治,维护水利正常秩序。

  一、高效办理“三书一函”。

  2018年以来,该局及水政支队累计收到“三书一函”10份(局机关6份、水政支队4份),涉及内容为张永刚、万恒君案中暴露出来的非法采砂领域的问题。该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按要求复函。

  二、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

  聚焦问题,精准施策,确保水利行业“黑、恶、乱”问题得到根本遏制。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今年6月,该局党组研究部署扫黑除恶水利“行业清源”工作,广泛宣传发动,狠抓线索摸排,积极移交问题线索,制定并印发了《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印发<市水利系统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7月,该局召开专题会,围绕采砂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河湖管理、供水市场管理等方面开展水利系统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印发<开展水利行业公职人员参与、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的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截至8月18日,已完成专项清理工作。二是制定整治方案,推进问题整改。从采砂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河湖管理、供水市场管理等4个方面,深入开展问题排查,查找13个问题。针对查找问题制定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通过问题整改,实现水利行业的治本清源。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部13个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扎实推动长效机制建立。

  一是建立长江河道采砂执法常态化机制。制定了《采砂执法办案程序规定》和《执法回避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建立并落实鄂州水政、黄冈水政、黄冈海事、长航公安鄂州派出所和黄石派出所对鄂州碛矶港和燕矶等重点水域开展夜间轮流驻守机制;与武汉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建立了交界水域联合执法行动方案。二是建立水利项目监督管理常态化机制。制定了《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工作相关制度>的通知》,规范扫黑除恶宣传、线索摸排、线索报告、督导检查、沟通对接、保密等工作程序;制定了《鄂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双随机”抽查和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对施工、监理等单位全方位跟踪服务,加大对水利项目征拆、招投标、施工、验收全过程监管;建立执法联动机制,积极推进《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案件联动执法处理办法》出台;落实信用建设长效化,充分依托现有的水利建设市场和工程现场业务监管服务体系,积极开展信息的采集、管理和发布工作,推进诚信信息平台和信用平台的建设。三是建立河湖管理常态化机制,每季度对区级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建立通报机制。制定《鄂州市2020年度河湖长制考核评分细则表》,重点对各区、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年度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小微水体、划界确权、示范建设行动等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出台《关于成立河湖长制巡查工作小组方案》,成立河湖长制巡查专班,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市省市两级名录的103个河湖开展拉网式巡查。四是建立供水市场管理常态化机制。建立《反窃水执法办案程序规定》,规范办案程序和取证方式手段;加强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合办案力度,加大打击偷盗水行为。

  鄂州市农业农村局

  我市农业农村系统坚持聚焦农业农村领域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紧盯重点行业开展“行业清源”行动,增强斗争韧劲,细化工作举措。

  一、聚焦乡村治理,铲除黑恶土壤。

  一是出台了《鄂州市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州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下发了《关于做好农经行业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上报工作的通知》,对我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加强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领域的涉农黑恶线索摸排。二是我市率先安装试用全省统一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起市、区、乡镇(街)、村四级连通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对全市322个村集体“三资”使用运营情况实时监管,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三是转发了《湖北省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村级非生产性支出行为,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市所有乡镇(街)均落实了村账镇管制度,实现在平台上进行村级财务管理和产权交易。

  二、聚焦农资监管,保障群众利益。

  市农业农村局抽调精兵强将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从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农机6大重点领域着手,开展了农资打假“春雷行动”等,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0台次,开展专项巡查18次,检查各类农资经营门店65家,抽查农作物种子样品40批次,合格率均为100%。检查农药兽药品种70个,发现过期农药兽药品种9个,查封过期农药兽药50瓶(袋)。检查化肥、饲料、农膜、农机等品种60余件,发现农资经营进销台账记录不规范问题10起,立案查处7起,结案5起,有效规范和净化了我市农资市场经营环境。

  三、聚焦畜禽屠宰,维护产业安全。

  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一是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利用高速公路出入口防疫临时卡点和现有治安检查站点等资源,设立临时检查站点18个,确保生猪出入监管不留空档。二是开展生猪调运执法检查,共检查调运生猪80809头,检查运输车辆1170台次,查处违法案件7起,移交违法案件1起,有效维护了正常的生猪调运秩序。

  四、聚焦长江禁捕,推进绿色发展。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启动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全力做好政策宣传、行业监管、案件查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全面开展政策宣传。印发张贴了《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鄂州段全面禁捕的通告》3000份,发放了《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2000份、长江禁捕宣传资料400余份,沿江重点水域设置禁捕宣传牌155个,悬挂横幅20余条,出动宣传车26台(次),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了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同时,对全市4240名退捕渔民逐一上门走访,动员督促主动上缴捕捞工具,确保退捕渔民对禁捕退捕安置政策应知尽享。全市1242艘有证渔船已在规定时间集中上岸,1074艘无证渔船全部回收存放。二是全力加强禁捕执法。联合市区公安、长航公安等部门执法力量,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开展了“清江”“清湖”“清船”“清网”行动,对全市境内长

  江上的171艘持证捕捞船只进行了清理,对350多名渔民进行了劝退。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多人次,清理取缔迷魂阵12部、“霸王罾”20多部,拆除地笼网45条,收缴非法捕捞渔具4台(套),处理非法捕捞人员20余人。还与武汉、黄冈、黄石渔政执法部门联系,开展了3次跨地区联合执法行动。三是全方位加强案件查处。自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以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立案13起,行政处罚16人,移交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5人。

  五、聚焦产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

  市农业农村局印发《2020年鄂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实施方案》,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针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不规范、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市累计出动62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540余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100余份,组织培训7场次,指导培训420余人次。国庆、中秋“双节”期间,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2次,对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和临空经济区的火龙果、豇豆、竹叶菜等当季农产品进行随机抽查,确保我市居民吃得放心、安心。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领导和统筹部署。

  该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行业清源”专项整治行动,8月18日,向各区及相关执法机构制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全市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行业清源”专项整治的通知》,及时完善了《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暑期集中行动”工作方案》,8月10日,以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网吧、KTV“行业清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及整治工作重点,形成全覆盖、全方位、无遗漏的网格监督管理机制。

  二、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行业规范经营。

  坚持技术监控和现场巡查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并根据日常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调整工作重点,杜绝了管理工作的漏洞。在日常巡查中做到“五个必查”“三个重点”,同时,及时将每天的检查情况录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立检查台账,及时从日常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并依法严厉查处。

  三、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行业专项整治。

  8月,对全市文旅市场进行全方位地毯式自查。严厉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身份证等行为;严厉查处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陪侍、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曲库相连,以及曲库中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等问题。严厉查处网络文化企业运营的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视听、网络直播节目含有反动、淫秽、低俗、赌博等禁止内容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诈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旅游市场问题。

  8月份以来,除了执法人员正常巡查检查外,行业管理科会同聘请安全专家检查旅游车辆公司12家次;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86家次;检查旅行社68家次;检查歌舞娱乐场所57家次;检查网络文化经营单位8家次;检查星级饭店11家次。共查处15家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下达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7份,立案12家。摸排出主城区无证娱乐经营场所11家。

  四、以“创文”为契机,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8月以来,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联合公安、消防、卫健、城管等单位,对主城区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法经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跟踪检查,能整改的责令现场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开展整改复查。截至目前,领导带队督查5次;共出动人员687余人次;检查各类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729余家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6起;责令关停娱乐场所4家;网吧停业6家;排查安全隐患38处,现场整改30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

  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调整和加强了以党组书记王时文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医疗卫生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各医疗卫生机构均相应成立了以书记、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专班,整个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实现了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聚焦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医疗管理三大领域,制发了《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行业清源”工作采取“四个一”工作措施: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主题学习、开展一次扫黑除恶成果大展示、开展一次医疗服务大改进、开展一次行业作风大体检。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建立专题学习制度。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参与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二是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悬挂横幅、LED滚动播放平安法治创建宣传标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形成强大震慑。

  (四)加强摸底排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台账,建立线索评估机制,对其中摸排出的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对于行业乱象加强治理和整改,对于黑恶线索及时上报市扫黑办。针对新冠肺炎患者特殊群体,及时协调制定医保报销、财政兜底、民政救助等方面保障政策,鄂州市医疗保障局、鄂州市财政局和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费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主要成效

  进一步整合系统内、行业内涉黑涉恶线索,力争摸排、移交一批涉黑涉恶线索,不断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基础,打压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和谐的看病就医环境。

  (一)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一是巩固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调处机制;二是继续深化宣传平安医院创建、扫黑除恶等内容,营造浓厚氛围。2020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投保384.38万元。全市重大医疗纠纷处理更加理性、更加公平,卫生健康领域涉疫医疗矛盾纠纷为0条,向市扫黑办移交线索0条。1月22日至9月18日共计完成咨询、调解和书面回复医疗纠纷661起。引导矛盾纠纷依法依规进行调解,截至9月18日,第三方调解结案16起,全部调解结案完毕。

  (二)积极开展行风建设。大力倡导中华民族传统医德医风,着力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坚决防范和惩治医疗系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生态。医患纠纷调处走向规范化,非法“医闹”现象明显减少,全市没有发生引起医务人员伤亡、严重治安和刑事案件的重大医疗纠纷。医院周边治安环境良好,医院内盗窃事件明显减少,医院周围占道经营、交通秩序有明显改观。医院内医托、号贩子和散发、张贴虚假医药印刷品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无证行医、违规行医、虚假医疗药品广告等得到有效遏制。

  (三)推进医院等级评审、绩效考核工作。通过以评促建、以效考绩等方式,促进医疗机构加强内涵建设、改进质量,改善医疗服务,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医院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