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以来,该局共查处哄抬物价案件16件、反不正当竞争案件33件、商标案件27件、产品质量案件123件、食品药品类违法违规案件302件、违法违规广告案件62件,向相关部门移送涉黑涉恶线索22条,移送案件中8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人被检察机关批捕,21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局扫黑除恶工作在省市场监管系统经验交流4次,被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评为2019年度扫黑除恶先进单位。
一、建机制,层层压实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责任。
(一)强化组织机制。成立扫黑除恶“行业清源”专项行动整治领导小组,对扫黑除恶重大问题、重要线索和重点案件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督办。(二)拟定行动机制。制定“任务书”,画好“路线图”,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管用的工作措施,出台了《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2020年扫黑除恶“行业清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确定打击目标。(三)完善考核机制。继续把专项斗争纳入年度责任目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列入单位评先、支部年度评优和负责人述职的重要事项,以考促推,推动市场监管领域黑恶乱治理工作落地生效。(四)落实督导机制。组织专班分别对葛店、华容和临空等区(分)局“行业清源”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市场监管领域行业乱象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全市扫黑除恶重点领域”行业清源”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抓宣传,营造浓厚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社会氛围。
(一)突出重点领域宣传。通过农贸市场张贴通告,组织市场业主、经营户召开座谈会,利用大型商超、酒店等场所电子显示屏或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资料,通过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提升市场主体、消费者及社会公众的参与度。(二)突出部门职能宣传。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质量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多渠道、深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发放宣传单3000份,张贴通告398份,短信群发信息10000条。利用报刊、广播、网络新媒体刊发扫黑除恶、打击假冒侵权等报道9篇。
三、强整治,以查办案件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清源”行动。
(一)开展防疫产品专项整治。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疫用物质、产品质量和价格问题,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产品专项整治,共查处哄抬物价案件16件,罚没99.88976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3件,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二)开展传销、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传销行动12次,捣毁涉传窝点485个次,训诫驱散涉传人员2000余人,清理涉传人员生活用品棉被1000余床,涉嫌传销人员居住房屋停水停电停气400余户,移交案件线索6件,公安机关刑拘20人,逮捕2人,司法审判机关判刑14人。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共查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33件,罚没182.784685万元。(三)开展商标侵权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产品、“傍名牌”、侵犯商标专用权、虚假宣传等欺骗消费者违法行为。共查处商标案件27件,罚没49.05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件,警方刑拘5人,司法机关判刑2人;产品质量案件123件,罚没198.319915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件,依法移送审查起诉2人。(四)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办各类食品、药品类违法违规案件302件,罚没175.128785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5件,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人,联合捣毁制假白酒窝点2个。(五)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加大广告监测力度,严厉查处线上线下虚假违法广告,依法及时对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主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共查办各类违法违规广告案件62件,罚没140.0864万元。(六)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整治。截至9月8日,共开展执法活动642次,悬挂横幅32条、张贴通告8000份、播放宣传标语40条、群发短信4万余条,在人民日报、今日湖北、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和鄂州日报等媒体宣传长江禁捕工作21篇(次)。该局办理的某食品工贸有限公司虚假广告案入选省市场监管局长江禁渔典型案例。全市共检查农(批)贸市场、商超1216个次,生产企业65家次,餐饮经营户8135家次,电商平台47个次,对60家标有“江鱼”“野生”等相关内容的招牌字样进行撤除或改正;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中含“江鱼”字样12户经营户,督促其按规定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依法依规收缴有“野生”等字样水产品外包装盒37个;依法予扣留长江鱼包装8000个,立案调查1件;组织督导专班督导5次,下达督办函2次、下发通报1次,督促整改问题14个。(七)开展集贸市场专项行动。对全市41个农村集贸市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有无涉农“市霸”“行霸”和非法销售鲜活家禽、肉制品等行为。向市扫黑办和公安机关各移送线索1条。
四、抓问效,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
(一)抓“三书一函”跟踪问效。认真办理各级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发出的“三书一函”,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18年以来,该局共接到“三书一函”6份,及时办结回复5件,正在办结1件,开展专项整治2次、联合执法2次、配合执法1次。整治中发现案件线索1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深挖中。(二)抓长效机制建立。该局探索制定了《鄂州市市场监管局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明确组织领导机制、投诉举报处置机制、线索办理机制、督查督办机制、多部门协同管治机制、激励约束考评机制、综合整治机制等7个机制,为全力推进全市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实现三年目标,夺取全面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一、加大整改力度,高效办理“三书一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的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委属各单位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管领域扫黑除恶统筹协调网络,确保领导力度到位,责任明确到位,打击防范措施到位。(二)增强政治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通过组织开展专题会、学习会、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市城管和文化支队组织召开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推进会,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同时进一步严明纪律,对执法人员参与、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绝不姑息迁就,严肃追责问责。(三)切实整改落实。9月5日,市城管委会同市委政法委、鄂城区等单位,制定违法建设拆除方案,分别成立维稳组、拆除组、秩序组,对位于某村及A小区的两处涉黑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共拆除某村违法建设750平方米,拆除A小区违法建设1181平方米。收到2份《公安提示函》,迅速安排专班人员主动与公安部门对接,了解相关案情,并进行了立案,目前正在加紧查处中。坚决做到对违章建筑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防止发生类似行为。
二、抓好关键领域,加快专项整治进度。
围绕城市管理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暴力抗法、违法建设、违规运输处置渣土等关键领域,重拳整治。在查违控违工作中持续发力,制定并下发了《2020年度全市查违控违“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各区、开发区持续深入开展查违控违“铁拳行动”,进一步加大违建强拆力度,保持对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和强力震慑。2020年上半年全市共拆除新增违法建设528处2.9
㎡万
,拆除历史违法建设515处4.96
㎡万,在全社会形成了对违法建设的压倒性态势。
在老旧社区改造“40工程”建设中持续发力。累计完成道路工程23.8万平方米、排水工程7.4万米、沥青工程11.2万平方米、立面整治工程32.3万平方米、景观绿化工程2.5万平方米。累计打通消防通道112处,规整“蜘蛛网”947处,解决公共照明377处,设置停车位、停车棚3894个,安装消防设施681处,解决积水点1276处,消除安全隐患307处。
在城市管理领域专项整治中持续发力。开展渣土执法,实现城区渣土处置行政许可率100%、工地事前措施落实率100%,确保渣土运输企业规范经营,规范运输;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常态化开展户外广告、流动货车、夜市、校园、集贸市场等“五边”及二手车、4S店、洗车店等专项整治,2020年以来共清理违法户外广告10余处2500平方米,整治流动货车100余辆,治理夜市及学校、集贸市场等“五边”出店占道经营问题3000余处。
在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开展“行业清源”综合整治。城管和文化支队联合公安、消防、卫健等部门,对主城区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出版物经营单位、印刷企业、A级景区、旅行社等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行业清源”工作落到实处,执法支队采取“八个一”的工作举措,即:调查摸底一次、分析梳理一次、集中宣传一次、重点企业约谈一次、突出问题整治一批、开展联合执法一次、保障服务一次、严厉惩戒一批。截至目前,主城区带队督查5次,出动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人员1490人次,检查各类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298余家次,约谈经营负责人7人次,对5家网吧擅自卸载管理软件行为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办理新闻出版案件1件,网吧关停6家,排查安全隐患38处,现场整改30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排查主城区无证歌舞娱乐场所11家,关停2家。
三、建立常态机制,完善长效常治制度。
(一)坚持线索排查。委属各单位,各区、葛店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针对各自业务领域报送涉黑涉恶线索,上报《湖北省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月报表》,截至目前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鄂城、华容、梁子湖三个区城市管理部门共受理、摸排线索1件,葛店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办理市扫黑办移交线索1件。在城管委门户网站上设置扫黑除恶举报信息,公开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二)深入基层调研。进一步做实摸排和信息收集工作,委领导小组成员分组深入街办、社区与广大群众面对面交流,及时了解当前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发现情况做到深挖细查,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和重视,把城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向纵深。(三)加强制度建设。拟根据我市区域体制变化的新形势,对《鄂州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等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为强化控违查违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同时,加大城市管理领域扫黑除恶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层层设防,处处警惕,保持防打结合的高压态势,完善我市城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
鄂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鄂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切实做好非法集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和处置工作,加大对金融机构涉黑涉恶专项整治以及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涉黑涉恶问题清理。
一、加大违法违规金融风险处置力度。
(一)持续开展非法集资陈案攻坚行动,努力化解陈案积案风险。截至2020年8月底,我市现有11起非法集资陈案未完全化解,涉案金额42403.4万元,涉及人数1445人;11起陈案中,公安在侦案件4起,检察院起诉环节1起,法院二审环节1起,已判决审结案件5起,待进行资产清退;审结的5起案件涉案金额20743.4万元,涉及人数1150人。截至目前,11起非法集资陈案已终结化解4起。(二)积极开展非法集资风险行政处置,稳妥有效处置化解潜在风险。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各地、各部门结合辖内、行业内特点,持续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落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举报非法集资行为。三是持续开展金融领域风险大排查活动。今年7月,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从7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活动。9月上旬,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成立专班,对位于南浦国际大厦的河南国润金元实业集团鄂州分公司、湖北创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问题开展了联合调查。9月下旬印发《鄂州市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从9月至11月对全市査金融风险隐患开展大排
活动,确保2020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底数清、目标明、措施实、效果好。
二、全面加强类金融机构规范清理。
(一)持续开展清理规范行动。在全市范围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摸清全市类金融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了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四类类金融机构工作台账,夯实了监管工作基础。对全市范围排查小额贷款公司开展高息过桥贷款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摸清了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提供高息过桥贷款的风险底数,有效排查了风险漏洞、风险隐患。(二)积极开展分类处置。对全市类金融机构进行分类评级,评级认定A类企业10家,B类企业2家。对A类企业支持经营,鼓励做强;对B类企业督促整改,逐步规范;对C类企业跟踪监管,引导退出。今年上半年将我市2018年度年审不合格(C类)典当行名单函告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请市公安局收回4家C类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责令办理营业执照字号名称、经营范围变更或者注销登记。(三)组织开展清理规范“回头看”。上半年开展小额贷款、典当行、融资租赁等类金融机构清理规范“回头看”工作,逐步完善健全了类金融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高管约谈、提示警示、信息公示或抄告移送机制等监管制度,进一步巩固了监管基础。2020年5月,重新排查梳理了辖区未取得融资担保经营许可证,名称或经营范围含“融资担保”“投资担保”“贷款担保”等字样的机构。将4家违规企业报省局移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公司名称进行处置。
三、持续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校园贷”。
(一)发布征集“非法校园贷”线索公告。9月16日,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征集涉“非法校园贷”线索的公告,公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公安局、鄂州银保监分局以及市教育局等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二)全面深入开展校园金融知识宣传。一是组织鄂州银保监分局开展“送金融知识进校园”专题宣讲,前往鄂州职业大学、鄂州中专等大中专院校开展校园金融知识公开课。二是举办一场“非法校园贷”演讲比赛活动。计划10月中旬在鄂州职业大学举行一场以“非法校园贷的危害”“如何远离非法校园贷”为主题的演讲比赛。(三)压实行业主管单位责任。按照“一校一专班、一风险一对策”思路,基本化解“非法校园贷”存量风险,严惩一批开展“非法校园贷”的机构和个人;全面完善“学校-院系-专业-班级”“非法校园贷”四级防控体系,充分利用10月大学开学季开展防范“非法校园贷”宣传教育、风险排查、广告清理、专项打击等工作,营造良好校园金融环境;督促各类银行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校园普惠金融服务,深入教室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完善校园金融服务网格化建设,有效满足高校师生合理金融需求。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以“三书一函”为抓手,以问题为导向,逐条对照检查,认真梳理工作,制定整改措施,依据权责清单,履职尽责,推进整改落实,切实加强落实对招投标领域的综合监管。
一、加强招标投标综合监管。
标前实行信用承诺制,强化市场主体信息公开制度,并运用于招标文件中。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增加《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倡议书》、“信用承诺函”,涵盖了投标人对借用资质投标、转包、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惩处等市场主体诚信内容,并向社会公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投标前,投标人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填报企业资质及业绩、《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项目负责人承诺书等内容,并形成投标项目相应的二维码。标中,评标委员会加强对投标人资格条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内容是否一致性等进行符合性审查,为标后的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畅通线下和网上投诉举报渠道。
该局成立了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小组,完善三项执法制度,规范投诉举报、违法案件的接收、转办、处理、反馈程序。1至9月份共受理投诉13宗、举报3宗,其中15宗投诉举报均已办结;向建委移交涉嫌弄虚作假问题线索5宗、中标后不签合同1宗,涉嫌围标串标1宗,已回复2宗;向农业农村局移交涉嫌围标串标问题线索1宗,已回复1宗。对反映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査,违法必处。
三、对招标代理行为开展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对2020年1月至6月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的52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行为,开展了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活动。
该局将联合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项整治活动,严防黑恶势力向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渗透。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全面筛查、重査点核
等方式集中打击治理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联合整治力量。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实现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无缝衔接,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涉嫌充当黑恶势力“关系网”和“保护伞”的公职人员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加强评标专家的管理。
优化监管平台建设,正在开发建设开评标电子音视频监控系统,及时有效对评标专家评标全过程进行监控,推动智慧监管。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系统等建设,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测分析,及时甄别、预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评标专家的抽取工作,全部从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语音抽取,督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评标专家的封闭管理及现场考评工作,并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评标专家行为抽査 工作,依法査 处其不正确履职行为。
六、建立长效机制。
拟定了《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案件联动执法处理办法》,严防黑恶势力向工程领域渗透,攫取非法利益。
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
一、坚持围绕中心,确保整体推进。
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为重点领域,对相关机构放贷业务及催收行为进行多渠道排查。通过对民间非法放贷、互联网借贷等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反映出的问题开展金融放贷行业专项整治,引导民间资本健康有序流动,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经济金融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精准定位风险,坚持靶向施策。
以“三书一函”落实办理工作为抓手,做好工作整体部署,务实开展相关工作。一是配合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业务牵头部门做好民间投资公司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时、准确地获取预警信息,分类施策,形成打击整治合力;二是不断规范金融放贷领域企业投融资行为,加强银行信贷投放标的审核,严格审查进入金融投资领域的主体资格;三是用好反洗钱风险分类客户控制和可疑交易后续控制有关政策,集中整顿、关闭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提供非法金融服务的类金融机构和企业账户。
三、继续聚焦主业,着力标本兼治。
针对全球经济下行等多重因素影响下的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顽疾,在控制金融风险、满足银行信贷条件的前提下,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有效信贷投入,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不断规范小微企业经营行为,加强财务约束,打造适格信贷主体;通过创新信贷服务模式、建立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等措施,加大对民营及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以正规融资挤压非法投资公司存在的空间。
四、坚定立足本职,全面清仓线索。
督导辖区金融机构对业务处理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交易开展客户身份识别,持续开通“绿色通道”,打造反洗钱、反诈平台账户查询机制“双保险”,配合政法机关及时调查取证和查询、冻结相关资金账户,切实铲除黑恶势力打而又生的经济基础。加强重点可疑交易等反洗钱情报收集、分析和利用,发挥系统优势、数据优势,阻击“黑、恶”“赌、毒”“贷、诈”,合理配置资源,常态化开展涉黑资金监测,保持高压态势,堵截黑恶资金流动。有机分离金融系统内部人员清查和系统外部线索摸排情况,力争年内将历史陈案、未尽线索全部结清。
五、多方宣传引导,维护社会稳定。
强化金融法规和政策宣传,防范和打击“校园贷”“现金贷”“套路贷”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开展反洗钱暨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放贷专项宣传活动。组织金融机构将宣传范围扩大到社区、街道、乡镇、学校,做到宣传方式多元化、宣传内容多样化、覆盖人群多样化。及时公布典型案例,提高公众对非法放贷活动、欺诈性贷款活动的识别能力,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依法依规办理相关业务,远离黑恶金融。
鄂州银保监分局
一、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行业监管责任。鄂州银保监分局制定了《鄂州市银行业金融放贷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重点打击的六类行为,周密部署线索自查、分类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督促各银行业机构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二是保持政治定力,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督促各银行业机构结合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开展涉黑涉恶问题摸排核查工作,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根据风险线索的性质和轻重缓急,制定差别化、针对性的处置策略,确保风险隐患立行整改、线索处置到位。
二、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定期督导机制。通过定期召开总结分析会,通报分析全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措施,不断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建立定期排查机制。每月督导银行组织内控合规部、安全保卫部及辖内支行,充分利用银行反洗钱、反欺诈等平台系统,全面摸排辖内开户企业及法人涉黑涉恶线索。同时银行组织各部门、各支行通过家访、谈心会、登录工商局注册平台等途径,开展员工思想行为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做好宣传教育。
一是开展阵地宣传。督促各银行业机构在网点显著位置张贴《关于在鄂州市金融领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通过网点LED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传达到各网点、部门,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二是开展集中宣传。借助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和“金融知识进万家”等集中宣传活动的契机,组织银行从业人员走进社区、学校、乡村宣传金融基础知识、扫黑除恶知识和诚信理念等,切实增强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诚信意识。
四、加强部门协作。
一是认真配合政法机关办案。今年以来,全市各银行机构配合司法机关办理查询1180笔,冻结银行账户75个,督促14家人身险公司积极协助华容区公安分局进行调查取证。二是加强金融从业人员审查。分局将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对银行保险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加强信息共享,全方位了解从业人员信息,严格高管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