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0-01-24 语音:播放

   为进一步指导全国科学规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诊断和医疗救治工作,国家卫健委组织专家对诊疗方案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了解下方案要点:

  一、新型冠状病毒的特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是一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目前已知感染人的冠状病毒有6种,此次从武汉市不明原因肺炎患者下呼吸道分离出的冠状病毒为一种属于β属的新型冠状病毒。病毒对热敏感,56℃ 30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氯己定不能有效灭活病毒。

  二、此次疫情的临床表现

  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约半数患者多在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值得注意的是重症、危重症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多在1周后恢复。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三、如何鉴别是否感染疫情

  (一)什么是疑似病例

  同时具备以下2个情况,一般被称作疑似病:

  1.出现发热、胸部CT影像异常、白细胞或淋巴细胞计数异常等症状。

  2.发病前两周内有武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曾经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二)什么是确诊病例

  符合疑似病例标准的基础上,经定点医院专业检测,确定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四、鉴别诊断

  主要与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鼻病毒、人偏肺病毒、SARS冠状病毒等其他已知病毒性肺炎鉴别,与肺炎支原体、衣原体肺炎及细菌性肺炎等鉴别。此外,还要与非感染性疾病,如血管炎、皮肌炎和机化性肺炎等鉴别。

  五、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并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辖区疾控中心,由医疗机构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或区有关专家会诊,如不能诊断为常见呼吸道病原体所致的病毒性肺炎,应当及时采集标本进行病原检测。

  疑似病例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天),方可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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