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5年8月29日经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9月25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自2025年12月20日起实施。该《条例》的出台,是我市推动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的重要法治保障,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花湖国际机场建成投运,国家民航局《“十四五”航空物流发展专项规划》《关于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的指导意见》对鄂州高质量推进专业货运枢纽运营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指导意见。现代物流业作为连接生产与消费、集成运输、仓储、配送、信息等服务功能的复合型产业,日益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重要引擎。《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进一步优化物流业发展环境,加快完善流通体制,构建现代物流体系,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为鄂州服务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坚实支撑。
《条例》共6章35条,涵盖总则、规划与建设、现代物流企业培育与发展、服务与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一是明确现代物流业定义与发展原则。界定现代物流业内涵,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统筹推进、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安全韧性的发展原则。二是强化规划引领与基础设施建设。制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等相衔接,推动多式联运、城乡配送、低空物流、智慧物流等体系建设。三是加大企业培育与创新发展支持力度。鼓励引进供应链和低空经济龙头企业,支持物流企业向供应链管理服务转型,推动品牌建设、技术升级和规模化发展。四是完善服务保障体系。设立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保障物流仓储用地,鼓励金融、保险机构提供支持,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区域协同发展水平。五是明确法律责任。对非法占用物流用地、使用淘汰类技术设备等行为设定罚则,强化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
抓好《条例》的宣传与实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推动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市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将积极联合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商务等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开展宣传,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多种渠道,以图文、动画、专题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立法背景、核心内容、政策亮点及重要意义。组织开展政策解读会、企业座谈会等活动,针对物流企业、航空货运企业、行业协会等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宣传和深度解读。推动《条例》宣传进园区、进企业,提高社会各界对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增强市场主体用好用足政策的意识和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物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市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责,与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督管理、邮政管理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层级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在规划衔接、项目审批、用地保障、资金支持、企业服务、市场监管、标准制定、数据共享等方面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物流网络构建、枢纽建设、企业培育、模式创新、服务保障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条例》规定的各项措施协同高效落地。
三是落实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依规将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所需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条例》规定的各项促进措施有稳定的资金支持。要全面落实好物流仓储用地保障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物流企业特点的信贷、保险、融资租赁等金融产品和服务。要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政策,吸引和集聚高端物流管理、技术、操作人才。要加强对物流市场秩序的监管,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物流业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物流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推动创新应用,提升服务效能。大力支持物流企业与本地制造业、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业开展深度供需对接和战略合作,创新发展供应链协同制造、农产品冷链直供、电商快递一体化、制造业供应链外包等新模式。积极培育和引进智慧物流、绿色物流、冷链物流、国际物流等新业态。鼓励企业广泛应用无人车、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自动化分拣装备、智能仓储管理系统、物流大数据平台等先进技术装备,建设智能化物流仓库和数字化供应链平台,全面提升物流作业的自动化、智能化和可视化水平,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条例》的实施,将为我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政策支持。全市上下要以《条例》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共同推动鄂州现代物流业创新发展,为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航空货运枢纽、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