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督专〔2022〕26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32)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全省长江干支流入河排污口达12480个,溯源和整治任务繁重。
二、整改目标
深入推进我市559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在“十四五”时期实现“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
三、整改措施
1.将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纳入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制定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及整治清单,按要求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
2.分年度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每月开展整治情况调度分析,建立“一口一档”整治台账,深入实施工作进度提醒、组织现场推进、典型示范引领等机制,2022年底前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推进解决一批问题,2023年底前完成70%左右的工作任务,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措施一完成情况
一是将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纳入长江高水平保护专项行动。2022年5月20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鄂州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22〕6号);2024年8月3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鄂州长江高水平保护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24〕21号),分别将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纳入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及长江高水平保护提质增效行动。二是制定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和清单。2022年1月24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鄂州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通知》(鄂州政办函〔2022〕3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鄂州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清单〉的通知》(鄂州环委会办发〔2022〕12号),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并进行清单化管理。三是按要求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安排、调度,参加现场调研,各区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组成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行动专项工作小组,持续督促各地对照整治方案和整治清单要求开展整治。
(二)措施二完成情况
一是制定年度工作任务清单。鄂州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和鄂州市长江高水平保护提质增效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分别印发《鄂州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各专项2022年重点工作清单》《全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市各专项2023年重点工作清单》《鄂州长江高水平保护提质增效行动2024年重点工作清单》《鄂州长江高水平保护提质增效行动2025年重点工作清单》,明确各年工作任务。二是规范建立整治台账,实施排污口精准管理。我市按规定建立“一口一档”整治台账,每月开展整治情况调度分析,及时掌握整治进度,精准识别影响整治进度的堵点、难点问题,制定针对性解决措施,并按月向省指挥部汇报整治进展、存在问题及下步计划。三是严格开展验收销号。我市实行“整治-验收-销号”闭环管理模式,按照“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务求实效”的销号要求,市区两级整治主管部门采取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拟销号排口逐个验收核查。自2023年10月至2025年9月,我市分八个批次完成全部559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均执行了属地乡镇(街道)—区级整治主管部门—市级整治主管部门三级验收核查程序,并按程序进行了销号公示。
五、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开展整治成效“回头看”,紧盯重点排污口,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持续对具备监测条件的长江入河排污口进行常态化监督性监测,全面巩固整治成效,严防反弹。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向鄂州市人民政府(电话:027-60281808)反映。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