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鄂办文〔2022〕14号)和《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督专〔2022〕26号)要求,由鄂州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62)整改事项措施已落实,目标已完成,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长江经济带省份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长江干线及重要支流沿线化肥农药使用量要减少3%-5%。但湖北省有关部门未细化工作措施,既没有按要求分解减量目标,也没有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促考核,工作推动主要靠减肥减药示范项目“以点带面”。督察发现,减肥减药示范项目覆盖面小,难以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甚至有示范户表示化肥农药用量并未减少,由于病虫害较多,2021年农药用量反而更多。根据统计部门数据,2020年全省化肥使用量为267.3万吨,比2015年减少近20%。这些数据虽然是村级上报的“全面统计”,但主要依靠“估算”。督察组在宜昌、荆州随机抽查4个村庄,均无法提供化肥用量统计原始台账,化肥使用量数据不能反映实际情况。
二、整改目标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确保到2025年全市化肥、农药用量较2020年实现负增长。持续推进基层化肥、农药使用统计台账建设,规范建立原始统计凭证,确保数出有据。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等情况。
(二)分年度制定目标任务。分年度制定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明确减量目标、技术措施、工作保障等,指导各区因地制宜细化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工作。
(三)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化行动。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畜禽粪肥就近还田、秸秆肥料化还田、绿肥翻压还田等有机肥替代化肥措施,指导农民科学选肥用肥。加大侧深施肥、种肥同播、化肥一体化等先进施肥技术推广力度,确保到2025年全市化肥用量较2020年实现负增长。
(四)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化行动。加强绿色防控,建设示范样板,推广健康栽培、农业防治、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十四五”末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5%。强化统防统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农机补贴、农技指导等方式扶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壮大,推广高效植保器械与药剂,确保“十四五”末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5%以上。
(五)加强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考核。将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事项,进一步压实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乡镇责任。
(六)规范化肥、农药数据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强化工作组织管理,规范年报工作,确保数出有据。
(七)加强宣传培训。加强政策法规、实用技术宣传和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农技人员履职能力,指导农民科学安全使用化肥、农药。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安排部署情况。2022—2025年期间,鄂州市委主要领导就督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会议8次,赴一线检查调研督办6次;鄂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就督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会议10次,赴一线检查调研督办8次;市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制定完善方案,全力做好化肥、农药使用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定期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有关文件精神。成立市区乡三级联动的9个农业技术服务团队,动员农技专家160余人,分组包联21个重点乡镇,围绕农业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动全市化肥使用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分年度制定目标任务。2022年3月7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整改方案(2022-2025年)》。2022年8月1日,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测土配方施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鄂农函[2022]71号)及《省耕肥总站关于印发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62、63)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耕肥[2022]7号通知及方案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分年度制订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目标,就目标任务、年度工作计划、经费保障等进行了细化,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同时积极争取市级财政预算,优先保障土壤采集检测费用落实,保证了取土化验任务按时完成。
(三)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化行动。大力推广侧深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技术,突出农机农艺深度融合,推进肥料施用精准化、施肥过程轻简化,充分发挥示范点技术集成展示作用,带动化肥减量增效新技术新产品大面积推广应用,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实现化肥减量增效。
2022年在泽林镇、汀祖镇、太和镇、蒲团乡、庙岭镇实施水稻侧深施肥+缓释肥示范1.2万亩;在沙窝乡、华容镇、沼山镇、涂家垴镇实施水稻侧深施肥+专用配方肥示范0.8万亩;在长港镇、杜山镇、杨叶镇、段店镇、临江乡、东沟镇、沼山镇实施小麦(油菜、玉米)种肥同播+专用配方肥示范2万亩,辐射应用面积10万亩以上。
2023年完成侧深施肥、种肥同播“三新”技术示范面积2.8万亩。具体实施区域如下:在泽林镇、汀祖镇、太和镇、蒲团乡、庙岭镇实施水稻侧深施肥+缓释肥示范面积0.5万亩;在沙窝乡、华容镇、段店镇、沼山镇、涂家垴镇实施水稻侧深施肥+专用配方肥示范面积0.8万亩;在碧石镇、长港镇、杜山镇、杨叶镇、段店镇、临江乡、东沟镇、涂家垴镇实施油菜、玉米、高粱种肥同播+专用配方肥示范面积1.5万亩。
2024年3至4月,抓住油菜“一促四防”及小麦“一喷三防”关键时期,集成推广油菜、小麦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结合油菜菌核病、小麦赤霉病防治,共完成油菜高效追肥面积19.2万亩,小麦高效追肥面积4.5万亩,为夺取夏粮夏油丰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5月份开始, 在泽林镇、长港镇、杜山镇、汀祖镇、临江乡、蒲团乡、段店镇、华容镇、东沟镇、沼山镇、太和镇、涂家垴镇等乡镇打造3.0万亩水稻“三新”集成配套示范片。树立标牌、明确模式,做到有规模、可观摩、可推广,辐射带动15万亩以上。
2025年,强化“三新”技术推广。围绕保障粮食安全生产,在全市实施水稻单产提升面积6万亩,开展油菜“一促四防”、小麦“一喷三防”示范,抢抓油菜抽苔期、小麦拨节期,利用无人机叶面喷施肥药面积5万亩,不断提升科学施肥水平,提高作物生产效率。
(四)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化行动。一是加强病虫监测预警。市植保站围绕本市主要农作物病虫开展发生情况调查,并及时发布病虫发生趋势预报。2022—2025年间,共发布病虫情报48期;二是大力推广绿色防控。2022—2025年间,市农业农村局每年都制定印发了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工作方案,推广健康栽培、农业防治、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2024年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8.5%,2025年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8.8%;三是强化示范带动。2022—2025年间,鄂州市每年依托中央、省、市级专项资金创建省级、市级、区级绿色防控示范区15个以上;四是大力推广统防统治。2022—2025年间,市农业农村局每年都制定印发了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方案,指导各区及时开展病虫统治,2024年病虫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7%,2025年病虫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8.6%;五是开展农药市场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农药经营和使用监管,规范农药经营和使用行为。2022-2025年间,检查农药经营门店129家次,查处违法案件2起。
(五)加强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考核。市纪委办公室印发了《市纪委监委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问责和整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鄂州纪办〔2022〕5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中央生态环保督查整改自查自改工作的通知》(鄂州环督整改专办文〔2024〕31号)。市农业农村局不定期委派专家组赴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乡镇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检查督导,年终对各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和化肥、农药减量情况进行考核。
(六)规范化肥、农药数据统计工作。按照湖北省统计局关于《湖北省统计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市、区、乡镇、村统计工作主体责任。指导各乡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了整改方案,规范化肥、农药统计计算方法,采取合适的方式正确收集、整理和保管化肥农药使用量数据原始台账,并根据原始台账正确填报村级统计台账,以做到数出有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村级包括化肥使用量在内的国家及省局统计制度规定且由统计系统完成的有关农业农村统计指标统计台账整理,补齐缺失的台账资料。
(七)强化宣传培训。2022-2025年,共举办科学施肥技术培训班45期,培训农民2500余人次。结合春耕生产、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悬挂横幅10条,发放技术资料3万余份,组织现场观摩会7场,参加人数500余人次。与有关技术部门共同开发了鄂州市测土配方施肥专家系统APP,推出“测土配方+专用施肥建议入户+技术田间指导”的套餐服务,推广数字“土肥”运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为让广大农业生产者实实在在看到绿色防控的好处,增强自觉参与意识。每年举办水稻绿色生产技术、农药减量、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等各类专题培训班,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组织现场观摩会、开展田间培训15次以上。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通过树立宣传告示牌、发送短信、明白纸、播放短视频,拉挂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农药减量技术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浓厚气氛。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向鄂州市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27-60707560)反映。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