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序号7)整改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5-12-11 语音:播放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鄂环督办〔202535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我市已完成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序号7)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16年湖北省启动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明确整治范围为长江、汉江、清江及其主要支流但省发改委擅自将整治范围缩减为沿长江及其一级支流”,一些地方甚至进一步缩减。孝感市未将府河纳入整治范围该河属于长江一级支流流域15公里范围内有15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部分企业仍存在废水超标排放问题。 

  、整改目标 

  全面清理沿江15公里范围内的重化工及造纸项目 

  三、整改措施 

  1.严把项目准入关确保长江沿线15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增重化工及造纸项目。 

  2.认真落实《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确定完成时限完善推进机制确保如期完成重化工及造纸项目关改搬转任务。 

  3.加强对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的环保监管执法加快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整改完成情况 

  1.严格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政策要求严把项目准入关确保长江沿线15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增重化工及造纸项目。我市没有备案新增违规重化工、造纸项目。 

  2.我市沿江15公里范围内没有重化工及造纸项目。全市共有14家企业纳入《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清单》其中9家列入2020年任务企业5家列入2025年任务企业。14家企业已于20227月前按要求完成整改验收和销号公示并向省经信厅报备提前三年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 

  3.加强对沿江重化工及造纸企业的环保监管执法加快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完成2021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我市的6个问题整改销号。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了一批涉长江突出环境违法行为 

  五、下一步打算 

  我市将按国、省相关政策要求,持续推进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控化工项目准入,加强监管督查,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1211日至20251224日,共10个工作日)向鄂州市人民政府(电话:02760281836)反映。 

    

    

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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