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全媒体记者刘学文 通讯员高伟)昨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我市于近日全面完成2.78亿元的村级非经营性债务“清零”工作,提前完成省定村级债务化解任务。
据了解,全市村级债务化解目标任务是2.78亿元,按上级要求计划在2025年底“清零”。为促进村级集体经济“轻装上阵”,近年来,全市按照“摸清旧债,严控新债,落实责任,因村制宜,逐步化解”的总思路,将化解村级债务与加强乡村治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和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相结合,多措并举,化解债务。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鄂州市化解村级债务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清查摸底、公示核对、审查核定、登记入账、上报汇总等程序进行村级债务的清理锁定,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做到一村一策、一债一举措。
解决村级债务问题,根本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全市农村“六废”资源整治利用提升行动方案》,为统筹农村“六废”资源整治利用,优先盘活现有资源提供了方法路径。相继出台《关于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通知》《关于印发推动鄂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五个方面政策意见的通知》等多个政策性文件,积极进行项目扶持,强化激励措施,盘活农村资源,鼓励村集体通过土地流转、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增加集体收入,提高村集体化债能力。
同时,我市还率先整市安装试用全省统一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起市、区、乡镇(街)、村四级连通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对全市所有村集体“三资”使用运营情况进行实时监管,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不受损,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进一步健全完善债务管理制度,规范举债程序,从源头上控制新增债务,切实做到化解存量与严控增量相结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