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105亿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脱贫攻坚

信息来源:陕西日报 日期:2018-01-05 语音:播放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当前我省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2017年以来,围绕脱贫攻坚这一总目标,省财政厅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抓住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监管四个关键环节,统筹推进财政扶贫各项重点工作,全力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
  高站位 高增幅 大投入
  按照省上“八办两组”职责分工,省财政厅加大扶贫专项资金投入。据统计,2017年我省用于脱贫攻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105亿元。其中,市县两级安排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38亿元;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2.99亿元,比2016年增长近一倍,是近年来省级扶贫专项资金增幅最大的一年;争取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1亿元,较2016年增加9.5亿元,增长27.3%。
  产业脱贫、就业脱贫、发展教育脱贫、健康扶贫脱贫、生态补偿脱贫、易地搬迁脱贫、社会保障兜底、危房改造脱贫等“八个一批”帮扶措施,是我省帮助广大贫困户精准脱贫的明确路径。为此,省财政厅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凡是与“八个一批”脱贫攻坚有关的资金,要求省级各有关部门在安排项目和计划时,优先向贫困县倾斜。截至2017年12月,全省96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共下达“八个一批”资金550亿元。
  在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过程中,省财政厅还不断探索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出台有效政策,撬动社会资金、金融资金投入脱贫攻坚工作。省财政厅安排10亿元支持建立省级扶贫产业投资基金,2017年12月已到位5亿元;专门安排财政专项资金34亿元,支持设立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平台,保证贫困县基础设施建设。
  管得严 用得好 显成效
  2017年,省财政厅大力推进在全省56个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确保各项涉农资金特别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放得下、接得住、管得严、用得好”。据统计,2017年12月,全省已经整合各类涉农资金125亿元,此项工作也获得中央财政奖励8000万元,是全国获得奖励的8个省份之一,有力支持了贫困县的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在助力脱贫攻坚中,针对“基层最知道哪里疼,却无法开方抓药”“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等问题,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程序、统一标准,形成“制度一个笼子”;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个渠道的涉农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形成“资金一个盘子”;通过建立各级各部门涉农资金项目库,形成“项目一个单子”。
  记者在国定贫困县柞水县了解到,该县通过四种整合模式,把部门的“单人舞”变成“大合唱”。该县实行产业整合模式,引导全县发展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2万亩,培育各类绿色农产品专业村12个,从事绿色农产品生产、包装、销售的农户达2000多户;实行区域整合模式,因地制宜确定了区域发展的重点布局,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村容村貌得到了明显改善;实行内容整合模式,把投向相近、目标一致、不同渠道的涉农项目资金分类进行统筹归并,发挥项目的聚集效应;实施龙头企业带动、专业合作社带动、产业大户带动和创新金融普惠产业扶贫的“三带一创”模式,使11552户贫困户户均年增收3800元。
  建制度 履职责 重绩效
  近年来,省财政厅先后会同省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办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工作导引》等一系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同时还建立了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执行旬报、周报制度。通过制度建设,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了资金管理和考核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7年以来,我省先后组织3次大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检查对象覆盖了所有贫困县,检查内容由原来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扩大到各级政府安排的用于脱贫攻坚的各类财政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及时拨付到项目、到农户,加强“最后一公里”监管,不断提高扶贫资金效益。与此同时,省财政厅还建立完善了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纳入对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范围。2017年在分配相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专门安排1.85亿元,用于对耀州、白水、柞水等30多个绩效评价好的县(区)进行奖励,充分体现了绩效评价结果的正向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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