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公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5-05-09 语音:播放

  2024年5月8日至6月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8月20日向湖北省正式反馈督察报告。针对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鄂州市及时研究制定了《鄂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将《整改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提出了5个方面的主要措施。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和党校教学、鄂州大讲堂授课重要内容。不断增进全市领导干部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理解,更好在工作中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二是坚持不懈推进长江生态修复。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持续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清零”行动。三是全面整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统筹推进历次督察反馈和长江警示片等问题整改,有序推进第三轮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整合,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五是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完善城镇污水管网系统,加快省级“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市纪委监委机关、市督考办、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指导督办。

  下一步,鄂州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视察鄂州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贡献新的鄂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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