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督专〔2022〕26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我市已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序号7)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管控不够到位。部分地方在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上统筹不够,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冲动明显。
二、整改目标
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控“两高”项目准入。推动节能降碳技改,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三、整改措施
1.2024年12月底前,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严格落实发改、经信、生态环境部门“两高”项目产业政策、能效水平、污染物减排等联审会商机制,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上,从源头杜绝“两高”项目盲目上马。
2.2024年12月底前,完善“两高”项目动态调整清单管理制度,对“十四五”期间拟建、新建、投产的“两高”项目建立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3.2025年6月底前,全面排查“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批建不符、未批先建、区域削减方案等落实情况,形成排查问题整治清单。推进完成排查问题整改。
4.2025年11月底前,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管控,执行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标准。
四、整改完成情况
1.2023年3月,建立了发改、经信、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行业主管部门“两高”项目准入前联审会商机制,坚决遏制钢铁、水泥等行业“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上,近两年未盲目新上“两高”项目。2024年委托第三方对全市14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了能效诊断,积极谋划实施节能技改项目。推动鄂钢公司先后实施了富余煤气发电三期、除盐水及循环水系统智慧节能改造等重大节能技改项目。
2.2024年12月,已建立了全市“十四五”期间拟建、新建、投产的“两高”项目管理台账,对台账实行了动态管理。
3.2025年3月,开展了“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批建不符、未批先建、区域削减方案等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全市排查未发现新的问题。
4.2025年8月,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已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对该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建设项目环评、验收及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等开展了现场调查核实。
五、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两高”项目准入联审会商机制,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上。积极推动存量“两高”项目节能降碳技改,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推动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向鄂州市人民政府(电话:027-60830355)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