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序号7)整改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5-12-31 语音:播放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督专〔202226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我市已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序号7)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管控不够到位。部分地方在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上统筹不够,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冲动明显。 

  二、整改目标 

  坚决遏“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控“两高”项目准入。推动节能降碳技改,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三、整改措施 

  1.202412月底前,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严格落实发改、经信、生态环境部门“两高”项目产业政策、能效水平、污染物减排等联审会商机制,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上,从源头杜绝“两高”项目盲目上马。 

  2.202412月底前,完善“两高”项目动态调整清单管理制度,对“十四五”期间拟建、新建、投产的“两高”项目建立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3.20256月底前,全面排“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批建不符、未批先建、区域削减方案等落实情况,形成排查问题整治清单。推进完成排查问题整改。 

  4.202511月底前,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管控,执行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标准。 

  四、整改完成情况 

  1.20233月,建立了发改、经信、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行业主管部门“两高”项目准入前联审会商机制,坚决遏制钢铁、水泥等行“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上,近两年未盲目新上“两高”项目2024年委托第三方对全市14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了能效诊断,积极谋划实施节能技改项目。推动鄂钢公司先后实施了富余煤气发电三期、除盐水及循环水系统智慧节能改造等重大节能技改项目。 

  2.202412已建立了全市“十四五”期间拟建、新建、投产的“两高”项目管理台账,对台账实行了动态管理。 

  3.20253月,展了“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批建不符、未批先建、区域削减方案等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全市排查未发现新的问题。 

  4.20258月,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已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对该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建设项目环评、验收及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等开展了现场调查核实。 

  五、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两高”项目准入联审会商机制,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上。积极推动存量“两高”项目节能降碳技改,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推动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1231日至2026114日,共10个工作日)向鄂州市人民政府(电话:02760830355)反映。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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