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全媒体记者张兮)7月6日,记者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获悉,鉴于当前长江、内湖防汛形势严峻,根据《鄂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有关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条件,经市防指指挥长批准,市防指决定于7月7日零时,将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Ⅲ提升至Ⅱ级。
入梅以来,我市降雨量585毫米,是常年同期降雨量的2.2倍。7月2日以来,我市普降大到暴雨,江河湖库水位急剧上涨,7月6日22时,长江水位25.12米,超设防1.62米,预计7日6时超警戒,梁子湖超设防,鸭儿湖水系全线超警戒,17座水库超汛限,9座水库溢洪。启动Ⅱ级响应后,市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常务副指挥长坐镇指挥。市防指副指挥长带班,增加值班人员,随时掌握汛情、雨情、工情和灾情的变化,做好预测预报,搞好应急调度。市防指成员单位要启动应急响应,加派工作组分赴抗灾一线,具体帮助防汛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民政局要及时组织指导救助受灾群众。市卫健委要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助。市气象局要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测预警,加密雨情监测。市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要严格防汛纪律。各级防指、各防汛责任单位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对因防汛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进一步做好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防守。各地要及时对水库下游影响区、城市积水易涝区、旅游景区、水上作业区、沿河低洼地区、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房及险工险段等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根据预警及时果断组织危险区群众安全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力争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