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指出,推进以东湖科学城为核心区域的光谷科创大走廊建设。鄂州是光谷科创大走廊东延的第一站,建设光谷科创大走廊鄂州功能区对于鄂州推进科技强市建设、深度融入武汉都市圈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发展战略规划(2021-2035年)》,不久,鄂州正式启动光谷科创大走廊鄂州功能区建设。近几年,通过推动创新协同发展、强化创新主体培育等多项举措,光谷科创大走廊鄂州功能区发展迅速,为鄂州科技创新发展注入了澎湃动力。但是,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光谷科创大走廊鄂州功能区建设现阶段仍存在协同创新发展体系不健全、创新载体建设质量不均衡、创新成果转化能力不突出等问题。
在分析总结国内外成熟的科创走廊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鄂州实际,现提出以下几方面建议。
一、加强区域协同创新合作
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建立协同创新管理机制。按照“打造创新资源承接区”目标定位,修订完善科创专项规划。健全武鄂黄黄市级层面协商制度,共同制定科创政策。完善武汉都市圈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协作网络,加强跨地区行政执法。加快构建全域创新布局,支持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加快建成省级创新型区。二是优化区域创新资源配置。破除区域限制,促进武汉都市圈科技资金跨区域使用、人才跨区域流动、区域产业共建、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全面承接武汉科教、人才等资源外溢,推动武鄂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加强“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衔接,与武黄黄在交通体系、国土空间、产业布局等方面共融共享。三是推进产业发展协同对接。推进武汉都市圈逐步形成科创和产业一体化发展模式。加快布局横向沿江产业科技创新发展带和纵向生态科技创新发展带。主动对接武汉“965”现代产业体系,聚焦光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打造与武汉联系紧密的产业集群。
二、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
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建强原始创新力量。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省重点实验室等在鄂州设立分支机构,助力武汉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支持企业通过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方式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计划,提升行业“五基”保障能力。二是培育引进硬核科创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计划。开展优质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培育发展一批产业链领航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配套政策,做强2个国家级孵化器和25家省级科创平台。加快出台鄂州(武汉)离岸创新中心建设方案。三是完善新兴产业育成机制。实施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加快数字产业布局,推动红莲湖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园、悦科(湖北)数据中心等数字园区建设,打造全省数字产业引领区。推动葛店-红莲湖-梧桐湖形成新一代数字产业化核心聚集区。
三、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全面加强市校合作。完善“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探索“成果定制”“定向合作”等模式。用好华科大鄂州工研院、中科量子工研院等技术创新平台,促进高校优势资源与我市支柱产业紧密结合。打造一批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专业型研究所。加强鄂州职业大学学科能力建设,组建实训基地,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二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鼓励技术转移机构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科技平台项目建设。建立重大科研项目全流程知识产权管理与评估机制,支持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探索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三是提升中介服务能力。深化国企改革,支持转制分流的科技人员进入科技中介领域。建立专项发展基金,支持政策性、非盈利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探索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分类指导管理,鼓励内外资进入科技中介服务领域。促进科技中介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发挥集体运作功能。
四、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
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做实“新鄂州人”系列人才新政。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聚焦住房、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出台更多配套政策,推动都市圈内公共服务均衡共享。二是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推动建立省、市财政共同投入机制,联合设立专项资金。扩大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规模,成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下设早期创业投资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流向初创期、发展期项目企业。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探索科技创新券支持模式。提供全流程保姆式服务,推动科创项目落地。三是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氛围。持续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拓展多类型科创文化传播渠道,引导树立正确的创新创业价值观。联合开展区域创新创业大赛、创业沙龙等活动,激发创新创业积极性。加强对科技强市建设宣传,营造尊重科学、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崇尚创新的浓厚氛围。
(课题组成员:何海锋、何纤、熊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