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罗燕)昨日,笔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为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我市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对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首次贷款,将由省级财政部门按首次发放贷款额度的0.5‰给予奖励。同时,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覆盖范围,加大贴息支持力度,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
对已发放个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为新冠肺炎患者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个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向贷款银行申请临时性延期偿还,付息可延至6月30日,并免收罚息。
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20%(职工超过100人的占比10%),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的,按照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
同时,拓宽创业担保贷款增信渠道,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载体推荐免担保机制,对优质创业项目免除反担保的要求,充分发挥担保基金和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作用,鼓励信用贷,逐步取消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