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能: ⑴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有关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市级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级与各区、开发区以及各街道办事处的财政分配政策。
⑵拟定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和执行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⑶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中央及省级拨款和市级财政收支;会同物价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承办有关政府性基金审批的事项;管理市级非税收入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⑷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授权,协调、审核和审批地方性税种减免;负责全市农业税收、非税性财政收入法规制度的拟定及市本级收入的征收管理。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⑸管理由市级财政承担的基本建设支出、农业支出、工商贸易性支出和公共支出等;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财务及资金;负责国债转贷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及粮食挂账处理;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以及相应的财务制度;拟定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检查全市政府采购工作。
⑹参与全市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分配和管理市级社会保障资金;拟定全市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管理市级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
⑺监管全市地方性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对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实行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贷款项目的确认、项目谈判、签订贷款协定、转贷和资金管理等工作;管理全市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外汇。
⑻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监督执行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行业的会计规章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⑼拟定和执行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国有股权管理办法;组织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组织实施全市国有企业和国有预算单位的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交易、资本金权属界定和资产登记;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审批及其占用费的征收和资产管理;负责实施企业绩效评价、国有资本金营运监测;拟定国有资本金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标体系;负责城镇集体企业的财务和国有资本金管理;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监督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业务。
⑽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的财政监督,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各项预算收入情况,负责审批市级预算收入退库和提取代扣、代收、代征等手续费,对擅自减征、免征、退税及压库的行为进行查处;延伸检查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纳税大户,核查验证税收征管质量和财税政策、法令、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财政支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⑾制定落实全市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全市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教育、党群工作。
⑿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市财政局由机关及下属5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5个。
3、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财政局总编制人数115名,其中:行政编制73名,事业编制40名,工勤编制2名。财政供养人数 166 名,其中:在职 111 名,不占编 0 人,离休人数 0 名,退休人数 55 名。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鄂州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指标2383.86万元,具体项目如下:财政拨款 2224.86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 1884.86 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 34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159 万元。
2017年测算部门总支出 2383.86 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941.95 万元, 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医疗保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258.37 万元, 主要用于本单位办公、水电、印刷、会议、差旅、接待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性支出 364.54 万元, 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及遗属抚恤费和生活补助等支出。
4、项目支出 819 万元。(其中:"两依"示范创建80万、金财工程建设维护150万、政府采购项目80万、财政干部业务培训40万、财政委托业务80万、会计资格职称考试管理项目20万、农村三资监管20万、规范财政所建设50万、财政法规制度汇编20万、财政监督会计信息质量检查25万、 "一事一议"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35万、非税收入票据印刷及征管网络运营维管140万、农发项目管理费9万、市直单位国库收付系统升级维护70万)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29万元,比2016年预算31万元减少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包括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预算14万元,比2016年预算16万元减少2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数为382.87万元,其中财政局本级269.5万元,财政监督局5万元,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5.65万元,农村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12.57万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60万元,国库收付中心30.1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器材和办公用品,以及车辆保险、加油和维修。
二、收支预算情况表:部门收支总表(表一)、收入总表(表二)、支出总表(表三)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表四)(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表五)(按经济分类到款级)
四、市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表六)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七)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表(表八)
七、"三公"经费预算表(表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