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州市交通运输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第三部分 鄂州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鄂州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鄂州市交通运输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具体管理办法、规章和发展战略,并监督执行。
2、根据全市的总体布局,制定全市道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交通基本建设、客货运输、城市公交、科技教育等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协调服务邮政等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
3、负责全市交通,道路运输管理,城市公交客运管理,出租车管理,港口航道管理、水上运输管理及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检验,物流业、物流市场,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和抢险、救灾、军事等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维护全市道路、水路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引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4、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全市城乡道路、水路旅客运输线路、班次、站点及市州际零担货物运输班线的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审核城市公交站点的设置;负责省际、市州际班车客运线路牌年审工作。负责经市批准开业的道路运输企业的名称、经营权、经营范围的异动变更审批工作;负责特殊岗位职业(即客货运输司售人员、危险品货物运输、大型、特种货物搬运装卸作业人员、汽车一、二类维修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的管理工作;负责汽车租赁企业、物流企业、停车场、城市公交客运、旅游客运企业开、歇、停业的审批工作。
5、负责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交通建设市场和工程质量、造价管理,并组织指导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
6、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票据、单证的清领、印制、管理和发放;负责全市水上交通规费的征收、稽查、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公路客货运站(场)和地方航道、港口以及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对市交通运输局投资形成的部分交通基础设施行使国有出资者的职能。
7、负责全市港口、航道、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检验等工作;负责港口岸线使用许可、港埠经营许可、港埠经营年审工作。
8、组织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诉讼和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行业体制改革。
9、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动保障、机构编制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职工队伍建设。
10、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和公路、水路、车船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计量、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和管理行业科技开发、科技攻关项目、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11、组织、指导交通系统引进资金、技术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道路沿线、港口周围等一定区域内的土地进行开发、整理,为交通建设筹措资金。
12、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的有关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鄂州市交通运输局局机关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科(交通战备办公室)、运输安全科(应急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费收管理科(审计科)、政策法规科、工程科。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单位,由局机关内设7个科室及下属二级单位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交通运输局本级编制总人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工勤编制3人。2018年部门预算在职25人,离休1人,退休28人。
鄂州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编制总人数47人,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供养在职人数45人。
第二部分 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18年交通运输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综合运输服务城市为引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项目建设,提升运输服务品质,推进安全绿色发展,构建多式联运交通体系,努力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推进我市建设国际航空大都市提供交通保障。
贯彻总体要求,实现主要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项目,补短板,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以构建多式联运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快实施“五大工程”:一是航空都市区交通大通道工程。加快实施S203鄂州段(机场快速通道)改造、燕矶星丰码头二期及机场高速项目前期等工程。二是武鄂协同发展交通对接工程。加快实施鄂咸高速、武阳高速鄂州段建设及葛店开发区人民西路、红莲湖新区高新四路、新城大道与武汉东湖高新开发区道路对接改造等工程。三是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加快实施武汉新港三江港公铁水联运枢纽、鄂州葛店宝湾物流中心建设等工程。四是平安交通工程。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455”工程、公路超限运输治理、交通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等。五是民生绿色交通工程。加快实施建设公交都市、创建“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区、梁子湖绿色航运示范区、长江非法码头整治及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等。
(二)抓党建,强基础,推动交通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按党的十九大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切实履行起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党建工作“三个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紧权力的制度笼子,严格执纪监督和问责,全面推动交通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健全考核评价和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充分发挥工、青、妇、团等群团组织作用,关心青年干部成长,进一步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三是深入推进文明创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大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青年文明号”推选活动,以及“优秀驾驶员”等技能竞赛活动,打造交通文化精品。四是抓好宣传综治工作。做好新形势下行业宣传和思想文化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综合交通杂志等平台,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统筹抓好社会综治、信访维稳、后勤保障等基础工作,营造和谐发展环境。
(三)抓改革,促发展,协调推进行业转型升级。一是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和行业法律顾问作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二是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以“三清单一目录”为抓手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三是加快推进投融资改革。加快构建“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规范高效”的投融资新机制。积极探索融资方式多元化,加大无偿资金申请力度,策划包装好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索资本市场融资,考虑债券、基金、资产证券化类相关产品,确保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部分 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63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31.39万元,占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的0%。上年结转0万元,占收入的0%。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3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0.75万元,占支出的33.85%;项目支出1740.64万元,占支出的66.15%。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交通运输支出2393.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02万元,教育支出6.88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73.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62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740.64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总预算2631.3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72.19万元,增长370.56%,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增加鄂州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二是2018年项目预算收入增加。
2018年部门支出总预算2631.3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72.19万元,增长370.56%,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增加鄂州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二是2018年项目预算支出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2631.39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31.3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2631.39万元。主要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58.44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134.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93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16.30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0.3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6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2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55.02万元,干部教育经费支出6.8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631.3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072.19万元,增长370.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单位增加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具体情况如下:
(一)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支出6.88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3.99万元,增长138.06%。
干部教育(项)支出6.88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3.99万元,增长138.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单位增加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主要用于干部教育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114.55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减少43.12万元,下降27.35%。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项)支出16.30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减少14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9.66%,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局发放。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公务费、福利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0.32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单位增加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务费、福利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97.93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59.34万元,增长153.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单位增加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61.90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减少2.74万元,下降4.24%。
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4.67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减少1.38万元,下降5.3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37.23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增加37.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单位增加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四)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支出2393.0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082.19万元,增长669.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单位增加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项目预算增加。
1、行政运行(项)支出258.44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减少2.41万元,下降0.9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等。
2、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支出2134.60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增加2134.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单位增加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项目预算增加。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等。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老年人乘车补贴1100万元,公交政策性亏损补贴500万元,交通工程质量管理工作60万元,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及巡航救助50万元,取消收费单位补助10万元,不可预见费20.64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55.02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增加31.87万元,增长137.67%。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5.02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增加31.87万元,增长137.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单位增加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0.7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3.85%。其中
(一)人员经费690.03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673.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6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200.7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200.7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63%。主要包括:办公费29.43万元、印刷费1.52万元、水费0.84万元、电费5.24万元、邮电费6.84万元、差旅费31.9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76万元、会议费7.60万元、培训费4.56万元、公务接待费1.21万元、工会经费9.18万元、福利费11.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6.08万元、教育经费-培训费6.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鄂州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17年国有资产共351.80万元,其中:房屋7501.94平方米,账面价值288.87万元;车辆1辆,账面价值21.98万元;专用设备投影仪1台,账面价值1.62万元;其他资产账面价值39.33万元。
鄂州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2017年国有资产共215.85万元,其中:房屋574.70平方米,账面价值126.99万元;执法车辆4辆,账面价值34.85万元;无专用设备;其他资产账面价值54.01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对2017年度财政拨款3个项目支出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3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2018年部门项目预算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20万元。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1、老年人乘车补贴1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为进一步提高了我市老年人生活质量,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乘车出行环境。
2、公交政策性亏损补贴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为确保城市公交优先、健康、有序、稳定发展,缓解公交运营的资金困难。弥补公司运营亏损,保障城市公交线路运营稳定,为市民更好提供出行服务。
3、交通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经费6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为公路水运工程重点项目监督率100%,新建工程单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监督问题整改率100%。
4、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及巡航救助经费5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为保证船舶航行安全,运输船舶安全面达98%以上,船舶每万总吨死亡率控制在0.5人以内,每载货吨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4.5元以内,港口企业安全面达到99%以上,杜绝一次性死亡(失踪)3人及以上的水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5、取消收费单位补助经费1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为公路水运工程重点项目监督率100%,新建工程单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监督问题整改率100%。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9.40万元。包括:
1.货物类11.2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5.97万元、办公耗材等5.29万元。
2.服务类18.1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加油等13.14万元、公务资料印刷等5万元。
3.工程类0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0万元,增加200%。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单位增加鄂州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控制出访团组的申报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9万元,比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本部分严格控制招待费用支出,2018年预算单位增加鄂州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按照市政府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要求,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增加鄂州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共增加4台执法车辆。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本系统此次公开的部门预算中无该项预算支出。因本系统二级单位仅有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属于市级部门预算单位,其他二级单位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的情况未包含在本此部门预算公开范围内,但在年终本系统部门决算中进行了公开。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交通运输: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本单位交通运输主要为公路、水路运输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本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为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养老保险等支出。
医疗卫生: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本单位医疗卫生支出主要为医疗保障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