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鄂州市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州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州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鄂州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研究和拟定全市林业发展规划和计划,以及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
(3)组织、指导开展全市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植树种草等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竹林等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和林木种苗管理;对全市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森林景点、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进行宏观管理。
(4)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和动态监测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批和市场管理及林业行政处罚等林政管理工作。依照《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初审征用、占用林地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资产管理。
(5)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的自然保护,主管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濒危特种进出口管理以及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口管理;制定调整全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市政府批准后发布。
(6)指导全市林业公安工作和林业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
(7)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和情况通报;承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8)研究提高林业产业经营的方针、实施规划;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国有林业资产;负责全市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预审和申报,指导管理全市林业基本建设。
(9)负责监督全市林业系统财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市林业外事和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
(10)制订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应用;统筹规划全市林业专业人员培训,指导管理全市林业教育工作。
(11)做好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负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市林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5个科室(办),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规划与财务科、造林绿化管理科、森林资源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科。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部门共有8个单位,包括市林业局本级、市森林公安局、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市林业工作总站、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市国有麻羊垴林场、市国有白雉山林场、市国有沼山林场。
三、部门人员组成
鄂州市林业局部门编制人数151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编制2人,政法编18人,事业编制115人。2018年部门预算在职人员10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5人。
第二部分 鄂州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3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1.06万元,占收入的85.3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0万元,占收入的0.1 %。罚没收入50万元,占收入的0.4 %。其他自有资金58.04万元,占收入的4.1 %。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32万元。占收入的9.2 %。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0.4万元,占支出的78.3 %。项目支出290.7万元,占支出的2 %。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干部教育5.8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3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4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5.4万元;行政运行(林业)151.43万元;森林培育(林业)10万元;林业技术推广(林业)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2万元;动植物保护10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315.51万元;其他林业支出160.8万元;住房公积金46.3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6.71万元;林业事业机构573.18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58.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95万元;其他项目支出290.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20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431.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59.39万元,下降71.9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1)退休干部工资不再纳入财政预算;(2)预算人数减少。
2018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431.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59.39万元,主要原因:(1)不再发放退休干部工资;(2)预算人数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431.1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1.06万元,支出总预算1221.06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林业)151.43万元,林业事业机构495.14万元,林业技术推广(林业)5万元,动植物保护10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295.51万元,其他林业支出60.8万元,干部教育5.8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4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5.4万元,住房公积金46.3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6.7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1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221.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支出5.8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98.96万元。
1、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6.35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16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2.45万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52.11万元。
1、行政单位医疗(项)35.4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项)16.71万元。
(五)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1017.88万元。
1、行政运行(项)151.43万元
2、林业事业机构(项)495.14万元。
3、林业技术推广(项)5万元。
4、动植物保护(项)10万元。
5、林业执法与监督(项)349.24万元
6、其他林业支出(项)69.98万元。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6.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2.3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4 %。其中:人员经费920.67万元。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900.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95 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三)公用经费141.69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21.1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8.4%。主要包括:办公费7.93万元、水电费5.12万元、邮电费5.76万元、差旅费26.8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64万元、办公用房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6.4万元、培训费3.84万元、公务接待费1.03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工会经费7.72万元、福利费9.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其他费用16.15万元等。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林业系统建筑面积4521.1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面积3641.12平方米,专用房屋880平方米;土地面积11101307平方米。公务用车5辆:其中:局机关1辆,森林公安局4辆。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21.06万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18年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围绕建设“生态鄂州”的战略部署,构建点线面相结合,层次明晰、结构合理、生态功能健全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从整体上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改善人居条件,提高城市活力,塑造具有鄂州特色的森林城市景观风貌,打造一个的宜游乐居的森林城市。推进城市绿屏建设,加强森林保育,提升山体森林质量,力争构建较完善的城市山地森林景观;完善生态廊道建设,增加生物多样性,提升森林景观效果,构建良好的森林生态廊道网络系统;结合区域总体规划,重点建设公园绿地,扩大精品绿地数量,提升山水园林城市品位;加快村庄绿化、乡镇绿化建设步伐,提升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水平。
(2)林木良种选育与推广示范:混交林下仿生态栽培铁皮石斛(食用、药用)的技术培训与科技示范项目计划示范面积30亩,开展技术培训5期,计划培训300人次。美国天鹅绒紫薇良种引进与选育推广项目计划引进一个美国纯种和两个对比种,引种面积10亩,并进行选优与扩繁15000株。
(3)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标准站建设:争取通过创建,达到省级检查验收条件,建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标准站,为维护地区公共卫生安全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4)全市国有林场森林防火视频监控设施建设:改善全市国有林场森林防火装备及基础设施,提高护林防火能力。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6.45万元。包括:
1.货物类15.95万元。其中:计算机2.78万元;纸张1.35万元;摄影、摄像器材0.5万元;墨盒、墨粉0.82万元;硒鼓0.24万元;色带0.3万元;打印机1.34万元;其他电器设备2万元;其他消耗用品4.62万元;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2万元。
2.服务类10.5万元。其中:车辆保险1.3万元;车辆加油6.2万元;车辆维修3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1.0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4.15万元,增长351%。原因是新增森林公安局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市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疾病监测站于2018年纳入全额预算事业单位。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一致。
2、公务接待费预算1.0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15万元,主要原因:市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疾病监测站于2018年纳入全额预算事业单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一致。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4万元,主要原因:新增森林公安局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鄂州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鄂州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