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的政策,拟定本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实施细则(意见),并组织实施。
⒉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动态,提出政策性的建议和意见。
⒊开展民族宗教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事务等重大事宜,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⒋负责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积极配合组织、统战、人事等部门做好少数 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和选拔工作。
⒌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⒍负责培训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参与对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和宗教上层人士的政治安排;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搞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工作。
⒎对政府系统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办理宗教团体须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协助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⒏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由办公室、宗教科、民族科3个内设机构组成。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本级。
三、部门人员构成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人数7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2人。2018年部门预算在职人员7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2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人。
第二部分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5.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71万元,占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的0%。上年结转0万元,占收入的0%。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1万元,占支出的61.68%。项目支出63.5万元,占支出的38.32%。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45万元,教育支出0.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02.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9万元。项目支出63.5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65.7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13万元,增长6.11%,主要原因是:新增两项项目经费预算。
2018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65.7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13万元,增长6.11%,主要原因是:新增两项项目经费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65.71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7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支出总预算165.71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宗教事务)67.9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宗教事务)16.5万元;其他宗教事务支出47万元;干部教育0.72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6.52万元;住房公积金5.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65.7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0.13万元,增加6.11%。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宗教事务支出(款)支出131.45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增加29.87万元,占总预算的79.33%。
1.行政运行(项)67.9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37万元,增加4.96%,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6.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5.5万元,减少93.9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项目支出。
3.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4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2万元,增加89.3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项目支出。
(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支出0.72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增加0.04万元,占总预算的0.43%
1.干部教育(项)0.7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04万元,增加5.56%,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21.22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减少11.6万元,占总预算的12.81%。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0.7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2.03万元,减少204.17%,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福利费和公务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0.4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0.43万元,增加100%,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6.52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减少8.57万元,占总预算的3.93%。
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6.52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减少8.57万元,减少131.44%。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5.8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增加0.39万元,占总预算的3.5%.
1.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39万元,增加6.72%。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2.2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1.68%。其中:
(一)人员经费81.83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71.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9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20.3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3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2.3%。主要包括:办公费0.87万元、印刷费0.14万元、水电费0.08万元、电费0.48万元、邮电费0.63万元、差旅费2.94万元、维修费0.07万元、会议费0.7万元、培训费0.42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工会经费0.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4.48万元,福利费1.21万元;购置费0.56万元;教育经费0.7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产共28.71万元,其中:房屋76平方米,金额0万元(办公点位于政府大楼,办公用房为行管局统一分配安排);车辆1辆,金额21.8万元;办公设备价值6.91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期拨款155.5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预计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内容,依据项目内容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1)宗教团体工作经费
2018年宗教团体工作经费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级各宗教团体基本办公经费和开展活动、落实工作任务所需费用,资金来源为市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工作经费
2018年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工作经费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工作,开展各级宗教工作干部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专题学习培训和普法宣传,来源为市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民族宗教专项工作经费
2018年民族宗教专项工作经费预算7万元,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困难宗教界人士生活问题,开展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工作,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服务与管理等城市少数民族工作,资金来源为市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民族宗教应急工作经费
2018年民族宗教应急工作经费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协调解决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突发事件及群体事件,定期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资金来源为市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对口支援工作经费
2018年对口支援工作经费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赴咸丰县衔接、磋商、落实年度对口支援工作任务,接待咸丰县委县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来对接协商工作,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办公活动,资金来源为市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第九届民族运动会经费
2018年第九届民族运动会经费预算13万元,主要用于组织筹备好武术、民族式摔跤、民族健身操三个参赛项目。落实好运动员的体检费用和比赛往返的路费和意外保险费用。筹备好我市参加两项运动会的代表团的相关准备工作,资金来源为市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4.7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支出1.4万元户万元,其中:公务车辆维修0.4万元、办公家具1万元;2、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工作经费支出0.6万元,其中其他办公消耗用品0.2万元;3、民族宗教专项工作经费采购预算支出0.9万元。其中纸张0.4万元,车辆保险0.5万元;4、民族宗教应急工作经费采购预算支出1万元,其中车辆加油1万元;5、对口支援工作经费采购预算支出0.8万元,其中印刷、出版0.8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7.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2.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没有需要因公出国(境)的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近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需要。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维持正常公车运行。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宗教团体:指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下,独立地组织宗教活动,办理教务,开办宗教院校,培养年轻宗教职员的机构。
对口支援咸丰:是我省加强武陵山试验区建设和“616”对口支援工程工作中的一部分,我市对口支援地区是恩施州咸丰县,此项工作旨在加强两地交流交往,切实帮助咸丰县经济发展,是一项长期进行,逐渐推进的帮扶工作。
第四部分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鄂州市民宗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