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预算

信息来源:市环保局 日期:2018-02-01

鄂州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州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第三部分 鄂州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鄂州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鄂州市环境保护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拟订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草案;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对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区域内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市政府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主要污染物排污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和主要污染物排污交易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环境执法及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排污收费、排污申报、限期治理等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指导各区(开发区)环保部门开展环境执法工作。
  5、负责提出我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案及规模、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6、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对市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和省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7、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并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实验室污染物质、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政策和制度;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加强环境保护的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8、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政策、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指导全市农村和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
  9、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制度和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10、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实施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全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推动全市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和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实施对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监测。
  11、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保护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国家和地方重大环境保护课题,管理本市环境科技成果,负责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工作。
  12、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研究提出全市涉外环境保护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市内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3、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4、负责拟订全市环境保护重大工作目标和措施;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民环保行动,拟订并组织实施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生态环境规划和计划;指导协调全市城乡一体化环境保护工作。
  15、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鄂州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内设机构6科1室:办公室、审批科、规财科、总量科、污染防治科、法制科、生态科。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鄂州市环境保护局由机关及下属5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个(鄂州市环境监察支队、鄂州市鄂城环境监理站、鄂州市华容环境监理站、鄂州市梁子湖环境监理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鄂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州市环境保护局总编制人数106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其中: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5人)。在职实有人数121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其中: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4人),事业待编5人,财政供养人员40人。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退休50人。
  第二部分  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细颗粒物年均浓度(PM2.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政府考核要求;重点水体水质稳中趋好,纳入国家考核的梁子湖、长江燕矶和长江三峡出境断面以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
  第三部分  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925.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25.29万元,占收入的100%;其他收入 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2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5.29万元,占支出的36.82%;项目支出248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932.40 万元,占支出的64.18%。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211】节能环保支出3579.91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51万元;【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43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96.39万元;【205】教育支出12.05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基本支出1376.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9.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万元。二、项目支出 2494.43万元。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54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总预算3925.2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932.40万元,增长103.13%,主要原因:2018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预算2270万元,以前年度专项报批未在经费预算中反映,本年度合并到部门收支预算中一并报批;此外,以前年度退休费(2017年度退休费208.09万元)在部门收支预算中反映,2018年及以后退休费由社保统发,不再在部门预算中反映。
  2018年部门支出总预算3925.2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932.40 万元,增长103.13%,主要原因:2018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预算2270万元,以前年度专项报批未在经费预算中反映,本年度合并到部门收支预算中一并报批;此外,以前年度退休费(2017年度退休费208.09万元)在部门收支预算中反映,2018年及以后退休费由社保统发,不再在部门预算中反映。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3925.29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25.2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2631.39万元。主要包括:【211】节能环保支出3579.91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51万元;【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43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96.39万元;【205】教育支出12.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925.2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932.40 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预算2270万元,以前年度专项报批未在经费预算中反映,本年度合并到部门收支预算中一并报批;此外,以前年度退休费(2017年度退休费208.09万元)在部门收支预算中反映,2018年及以后退休费由社保统发,不再在部门预算中反映。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支出6.88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1.26%。主要用于干部教育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128.51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减少85.76万元,下降40.02%。其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项)支出6.90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减少48.81万元,下降87.61%,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局发放。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公务费、福利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21.61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减少36.95万元,下降23.6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08.43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1.41万元,增长1.3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四)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支出3579.9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398.91万元,增长199.32%,主要原因:2018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预算2270万元,以前年度专项报批未在经费预算中反映,本年度合并到部门收支预算中一并报批。其中:
  行政运行(项)支出1069.91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增加68.91万元,增长6.8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等。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支出2510.00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增加2270.00万元,增长945.83%。其中:
  (1)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化建设、环境监察专项工作经费227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环境质量的监管和防治。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预算2270万元,以前年度专项报批未在经费预算中反映,本年度合并到部门收支预算中一并报批;
  (2)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分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分析60万元,主要用于饮用水源地及土壤环境质量的分析监测,为我市饮用水源地环境、土壤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
  (3)环境监管现场执法成本1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6.39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增加1.25万元,增长1.3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76.8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5.08%。其中
  (一)人员经费1136.52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129.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1.6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240.3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40.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40万元、印刷费6.16万元、水费2.19万元、电费9.46万元、邮电费21.72万元、差旅费51.36万元、日常维修费1.08万元、会议费10.80万元、培训费8.48万元、公务接待费1.72万元、工会经费16.06万元、福利费20.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05万元等。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产共3916.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46.31万元(包含财政应返还额度939.43万元,其他应收款1406.88万元);固定资产2346.31万元(包含房屋8210.89平方米,金额1202.14万元 ;车辆2辆,金额41.6万元;专用设备1台(套),金额71.9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55.00 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根据鄂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州财绩发【2018】96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局系统各单位和局机关相关科室,成立了绩效自评专班,开展了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绩效评价: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鄂州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的正确领导下,大力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着力改善环境质量,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要求,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的34个问题整改任务。通过停产整治、关闭或搬迁等方式完成了203家“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工作
  (二)未完成指标的原因。大气灰霾站、空气自动站、水质自动站运行维护未完成的原因一是随着国家环保事权改革,原先由我站负责运行维护的国控、省控水质和空气自动站在上半年全部上交第三方运行维护,大气灰霾站暂时由我站负责运行维护,致使预算资金未按计划完成;二是目前环境监测垂直管理正处在改革时期,省编和市编人员、资产划拨不确定,灰霾站多台仪器由于设备老旧、故障频发,急待维修,待政策清晰明了后再使用省级或市级项目资金更新维护。
  经监测站班子研究决定,2018年针对自动监测实际情况开展工作,一是对灰霾站VOC在线监测系统维修并进行正常运行,已报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备案号为“鄂州财采计[2018]XM0971号”和“鄂州财采计备[2018]XM1088号”,约需54万元,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是对港口桥水质自动站进行改造,改造费用预算清单已测算完成,约需57万元,后期采购招标工作已纳入工作日程;三是灰霾站仪器设备损坏配件及易耗品要及时更新,约15万元。
  (三)绩效指标数据来源及获取方式。市环保局系统绩效指标数据均来源于省政府对鄂州市水、气环境质量考核结果、鄂州市政府对环保局目标考核结果和人大、政协代表对鄂州市环境保护满意度的调查以及国家、省、市审计部门审计结果和局系统资金管理等方面。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完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将绩效评估纳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构建一个职责分明、科学规范、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长效机制。
  (二)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增加生态环保投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继续加大各级财政特别是上级财政对环保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和用好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融合相关部门资金,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48.99万元。包括:
  1.货物类31.83万元。其中:车辆加油9 万元;计算机9.24 万元;其他消耗品13.59万元。
  2.服务类17.16万元。其中:车辆维修3 万元;车辆保险1.4 万元;一般会议6.6万元;印刷、出版6.16万元。
  3.工程类0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5.7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54万元,下降1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5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省厅统一安排单次出国经费变化 。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7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04 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变化导致的正常预算调整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事业单位公务车辆调减。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无该项预算)
  第四部分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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