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本市商标管理,指导商标注册和代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省著名商标的推荐、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促进本市驰名商标的发展,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11、负责本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本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3、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4、领导本系统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和人事教育、基层建设、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工会等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为一个独立预算单位,一个预算口径。下设11个单位,其中:行政分局6个(鄂城分局、华容分局、梁子湖分局、开发区分局、城西分局、城东分局),5个直属机构,(督察大队、经检支队、登记注册分局、公平交易分局、消保分局);21个工商所(站),我局下设机构全部实行报账制,没有独立核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我局2019年预算人员342人,其中:在职公务员编制人员319人,事业人员23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19年,鄂州市工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决定,准确把握职责定位,以“放管服”改革为主线,以市场监管安全为底线,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当好“放管服”改革的先行者,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以商事制度改革为重点,全面抓好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多证合一”、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简易注销、“证照分离”等“放管服”改革措施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和营商环境,便利投资创业。继续实施大众创业促进、小微企业成长、重点企业培优“三项工程”,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四新”经济,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激活农村市场主体,支持生态农业发展,不断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深入推进商标品牌强市战略,开展制造业品牌提升、农产品品牌转化、服务业品牌示范“三项行动”,做精做强商标品牌。
(二)当好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者,持续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充分发挥竞争政策作用,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混淆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全面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和信用修复制度,构建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信息互联和联合惩戒。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机制,实现“双随机”监管常态化。加大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力度,全面启动实施第二期升级改造工程,促进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强化重点领域日常监管,依法整治假冒伪劣、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问题,加大网络市场和农贸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市场监管安全。继续强化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工作。
(三)当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持续优化市场消费环境。继续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督促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立赔偿先付制度,全面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加大消费教育和诚信经营宣传力度,借放心消费创建不断推进消费环境社会共治。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消费领域市场监管,开展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品专项执法打假,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健全消费维权体系,强化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和消费侵权案件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推动者,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各项建设,落实好党建工作指导意见和考核办法,加强督促检查,狠抓整改落实,推动支部建设提档升级,争创甲级党支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新衙门作风。落实落细“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组执纪执法,自觉接受巡察组监督检查,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依法行政,强化培训练兵提能,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法治工商建设。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4760.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60.63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96.30万元,主要是2019年预算人员比上年减少20人,经费拨款相应减少。 。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6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0.63万元,项目支出48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 196.30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比2018年减少36.23万元,项目支出比2018年减少160.07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的原因是因为2019年预算人数比2018年少20人,所以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项目经费比2018年减少时因为2019年项目预算没有不可预见费 。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033.1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0万元,市场监管执法180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50万元,干部教育32.09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26.84万元,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3.72万元,公积金445.9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88.84万元. 。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328.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6.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28万元,项目支出480万元.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760.63万元,其中:当年预算4760.63万元;上年结转0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4280.6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364.38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 3328.1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1166.27万元,津贴补贴973.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3.7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8.84万元,住房公积金445.97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2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福利费18.04万元,离退休人员公务费8.8万元,抚恤金9.44万元。 。
2.公用经费916.25万元,包括:办公费51.09万元,印刷费8.24万元,水费4.53万元,电费28.43万元,邮电费37.08万元,差旅费173.04万元,维修费4.12万元,会议费41.20万元,培训费24.72万元,公务接待费6.59万元,工会经费42.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其他交通费201.88万元,福利费53.4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96万元,干部教育培训费32.09万元.
(二)项目支出480万元。主要安排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0万元,其中:工商行政管理专项160万元,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90万元。市场监管执法180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5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80.59 万元,与2018年比无变化。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 万元,与2018年预算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6.59万元,与2018年预算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4万元,与2018年预算对比无变化。
1.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与2018年预算对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与2018年预算对比无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无该项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916.25万元,包括:办公费51.09万元,印刷费8.24万元,水费4.53万元,电费28.43万元,邮电费37.08万元,差旅费173.04万元,维修费4.12万元,会议费41.20万元,培训费24.72万元,公务接待费6.59万元,工会经费42.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其他交通费201.88万元,福利费53.4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96万元,干部教育培训费32.09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40万元。包括:
1.货物类80万元。其中: 汽油20 万元,办公电脑设备30万元,办公耗材30万元。
2.服务类60万元。其中:车辆维修10 万元, 车辆保险10万元,办公印刷30万元,物业管理10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2019年现有使用房屋价值1775.01万元,,车辆29台,价值334.89万元,房屋和车辆都在使用在中.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760.63万元。
2019年,我局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使预算绩效取得新成效,提升执行力和公信力。一是抓好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四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二、自评情况
(一)基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召开相关会议,明确各工作职能机构和人员,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内部机制和实施细则,建立评价个性指标体系。同时,利用多种形式,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培训学习预算绩效管理业务。
(二)绩效目标管理。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绩效目标,开展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绩效目标。
(三)绩效监控管理。我局按要求开展预算绩效跟踪监控,定期采集预算绩效监控信息并进行汇总分析。各季度预算按目标执行,确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绩效评价管理。我局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规定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自评,全面分析问题,提出建议。评价报告格式规范、指标明确、评价具体,该项工作获得了市财政局的肯定,我局也作为两家被推荐的单位之一,在全市绩效评价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
(五)评价结果应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我局将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为下一年的工作奠定基础。
八、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反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是违反公认商业道德的竞争行为,与不法限制竞争或垄断行为合称不公平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属于过度的、扰乱秩序的竞争,我国和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专门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时针对限制、排除竞争的垄断行为制定《反垄断法》或《反限制竞争法》。
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 “管”即创新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