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预算

信息来源:市旅游局 日期:2019-01-29

鄂州市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第三部分 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第六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第七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2019年预算公开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10]54号),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依法监督管理;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市旅游工作;做好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各旅游区(点)规划评审工作和监督实施。

  3、研究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旅游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4、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重大旅游项目申报工作,协调做好旅游投资工作,做好旅游统计工作。

  5、对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市旅行社的核准或申报;组织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申报和复核;组织和指导旅游区(点)和农家乐的质量等级评定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旅游名镇、名村创建工作;负责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服务标准的组织实施。

  6、监督、规范和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7、组织、指导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培养规划,指导实施全市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市旅游局由机关及鄂州市旅游监察大队1个下属单位组成,均为行政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18名;财政供养人数24名,其中:在职12名,退休人数12名。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1.重项目。围绕项目策划,招商建设来推进项目高质量、快进度、早开工、早运营;特别注重生态旅游项目建设,多抓体现航空城、科技城、生态城融合发展的旅游项目。

  2.育主体。解放思想,多维培育市场主体,实施乡村振兴工程;推进鄂州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尽快出台,特别是抓好梁子湖500平方公里全面退出一般工业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红莲湖建设国家旅游度假区两个重点,全面改革开放,培植市场主体。

  3.建品牌。坚持“江南田园·全景鄂州”的理念,按旅游理念规范建设管理城市,按休闲度假来推动乡村振兴,打造江南田园宜旅目的地,建设现代化江南田园航空大都市。

  4.强营销,打造生态旅游目的地;旅游业是知名度经济,宣传促销尤为重要。引导加大旅游产品宣传促销力度,提高对旅游市场的拓展空间和能力。逐步将 “山水乡愁”打造成为中国美丽乡村示范区与乡村休闲度假旅游第一品牌,按现代理念与一流标准开发旅游产业,将鄂州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上著名的国际滨江滨湖生态旅游目的地。

  5.严标准,实施“人才强旅”战略;巩固旅游标准化成果,加强旅游标准宣贯,打造一批旅游名镇、旅游名村和休闲示范农庄;加强人才培养,支持高校加大旅游人才培养力度,建立“金牌导游”“乡村旅游工匠”等行业人才库。

  6.保安全,推进旅游市场稳定运行;树立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的理念,在旅游建设项目中确保安全,在旅游运营中强化安全,在旅行社出行中注重安全;重拳打击旅游市场乱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欺客宰客行为;加大对拒绝履行旅游合同、降低服务标准、欺诈经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旅游经营者推荐评选活动,打造旅游服务品牌;加强旅游行业监管,营造风清气正的旅游赢商环境。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5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8.4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6.89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比上年度在职人员减少,基本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44万元,项目支出28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6.89万元,主要原因:年度比上年度在职人员减少,基本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教育支出:1.31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6.3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1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6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7.66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35.4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9.5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万元;

  4、其他项目支出:28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58.44万元,其中:当年预算458.44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91.3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49.55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35.4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48.75万元;津贴补助38.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8.8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76万元;住房公积金17.66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福利费1.66万元;离退休公务费0.8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1.83万元,包括:一般公用支出34.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23万元;印刷费0.36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24万元;邮电费1.62万元;差旅费7.56万元;维修(护)费0.18万元;会议费1.8万元;培训费1.08万元;公务接待费0.29万元;工会经费1.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27万元;福利费2.18万元;干部教育1.4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1万元。

  (二)项目支出281万元。主要安排为:

  1.巩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成果7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标准(国标、行标、地标)宣贯3万元;旅游名镇、旅游名村、休闲示范农庄贯标补助40万元;旅游扶贫村补助资金10万元;旅游人才培养6万元;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宣传品制作2万元;印制旅游安全宣传资料、培训0.5万元;购置设备设施0.5万元;聘请专家1万元;质量标准第三方监督费用(第三方人员暗访)1万元;标准化宣传5万元;旅游项目招商引资1万元。

  2.旅游商品研发与奖励专项5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全省、全国国内(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参加全省、全国旅游委旅游商品大赛(展评)6万元;对鄂州市旅游商品设计大赛获奖作品打样、引入外地旅游商品研发生产企业,开发生产有我市特色旅游商品及旅游招商6万元;引导开发生产鄂州特色旅游商品,对开发特色和优秀的旅游商品并取得成效的旅游商品生产企业进行奖励,鼓励更多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开发生产出更具鄂州特色的优秀旅游商品生产单位给予奖励性补、开展鄂州旅游商品大赛6万元;建设(布置)鄂州旅游商品展示中心5万元;拍摄、制作旅游商品纪念品宣传短片,微信、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组织专家进行考察、指导、培训等;鄂州系列楚菜打造(楚菜大赛)16万元;旅游商品研发、宣传互联网建设11万元。

  3、旅游宣传促销项目55万元,主要用于鄂州旅游信息平台更新完善建设、运行及内容制作宣传10万元;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及国内旅游博览会2万元;鄂州旅游官方微信推广及内容制作、旅游信息平台购买服务8万元;围绕重点景区(点)包装打造在各类宣传资料印制,省级报刊、高铁杂志等媒体宣传围绕重点景区(点)包装打造在各类宣传资料印制,省级报刊、高铁杂志等媒体宣传10万元;拍摄各类旅游微电影、宣传短片、音乐片等围绕打造品牌线10万元;旅游微信、微博达人品牌线路采风、采访宣传 ;随省局外出宣传推介,高铁沿线重点城市旅游宣传,重点客源地地方媒体宣传、鄂州楚菜系列宣传5万元;组织拍摄重点景区(农家乐)高质量四季美景(交通、差旅、伙食补贴),主办旅游摄影大赛,拍摄工作资料,设备购置3万元;组团来鄂州旅游且取得成效(一定数量)宣传补贴2万,市级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宣传奖励4万;组织旅游营销培训(邀请国内旅游营销、策划专家)1万元。

  4、旅游集散中心工作人员经费26万元,主要用于旅游集散中心工作人员工资24万元;旅游集散中心工作经费2万元。

  5、全市旅游促进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促进旅游工作经费50万元,旅游扶贫村补助资金10万元;开展精准扶贫活动5万元;行业开展文明创建经费5万元;综治联系点补助资金5万元;文明城市创建联系点补助资金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7.6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该项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9.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3万元、印刷费0.36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24万元、邮电费1.62万元、差旅费7.56万元、维修(护)费0.18万元、会议费1.8万元、培训费1.08万元、公务接待费0.29万元、工会经费1.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10.27万元,福利费2.18万元、办公购置费1.44万元、培训费1.31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52.04万元。包括:

  1.货物类0万元。

  2.服务类52.04万元。其中:车辆加油2万元;车辆保险0.5万元;车辆维修0.6万元;纸张1.44万元;计算机6万元;打印机0.5万元;其他消耗品9.5万元;其他家具9万元;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2万元;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30万元。

  3.工程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办公用房面积700平方米,按要求统一移交昌达公司;现有应急公务车鄂G00159A大众迈腾一台,由市车改办调剂。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7.44万元。其中:

  项目1.巩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成果7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标准(国标、行标、地标)宣贯;旅游名镇、旅游名村、休闲示范农庄贯标补助;旅游扶贫村补助资金;旅游人才培养;标准化宣传;旅游项目招商引资等。

  项目2.旅游商品研发与奖励专项5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全省、全国国内(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参加全省、全国旅游委旅游商品大赛(展评);对鄂州市旅游商品设计大赛获奖作品打样、引入外地旅游商品研发生产企业,开发生产有我市特色旅游商品及旅游招商;引导开发生产鄂州特色旅游商品,对开发特色和优秀的旅游商品并取得成效的旅游商品生产企业进行奖励,鼓励更多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开发生产出更具鄂州特色的优秀旅游商品生产单位给予奖励性补、开展鄂州旅游商品大赛;建设(布置)鄂州旅游商品展示中心;拍摄、制作旅游商品纪念品宣传短片,微信、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组织专家进行考察、指导、培训等;鄂州系列楚菜打造(楚菜大赛);旅游商品研发、宣传互联网建设等。

  项目3.旅游宣传促销项目55万元,主要用于鄂州旅游信息平台更新完善建设、运行及内容制作宣传;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及国内旅游博览会;鄂州旅游官方微信推广及内容制作、旅游信息平台购买服务;围绕重点景区(点)包装打造在各类宣传资料印制,省级报刊、高铁杂志等媒体宣传围绕重点景区(点)包装打造在各类宣传资料印制,省级报刊、高铁杂志等媒体宣传;拍摄各类旅游微电影、宣传短片、音乐片等围绕打造品牌线;旅游微信、微博达人品牌线路采风、采访宣传 ;随省局外出宣传推介,高铁沿线重点城市旅游宣传,重点客源地地方媒体宣传、鄂州楚菜系列宣传;组织拍摄重点景区(农家乐)高质量四季美景(交通、差旅、伙食补贴),主办旅游摄影大赛等。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工资福利性支出:指单位干部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和考核奖。

  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医疗费支出。

  7、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车运行费、差旅费、公务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表:鄂州市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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