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会议讲话文稿。
2.起草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向省委、省政府汇报的文稿。
3.参与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
4.负责组织或参与对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政策依据和政策建议。
5.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及专家学者,对市政府一些重大决策及重要问题开展调研和论证,提供政策咨询,为市政府决策服务。
6.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编发内部刊物。
7.编辑发行《鄂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8.协助省政府办公厅发行《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政府研究室本级,无下属单位或二级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12名;财政供养人数12名,其中:在职9名,不占编0人,离休人数0名,退休人数3名。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19年,研究室将继续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决策意图,精心组织,认真研究,反复推敲,严格把关,牢牢坚持以文辅政的思想,继续提高文稿起草质量,努力完成好各类文稿的起草工作。工作重点是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精神,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鄂州发展实际,重点完成好《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市政府全体会议上、季度和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的讲话等一系列综合性文稿。同时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决策调查研究以及市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调研任务,在具体调研过程中,将不断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在拓展调研广度上做文章、在强化调研深度上下功夫,力争提出于法有据、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转化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利用现有工作机制,积极组稿,编印好《鄂州市人民政府公报》以及2019年度《政府工作文集》,扩大对内对外交流平台。高质量编辑《政务资讯》,为市领导决策提供权威参考。在职责范围内严要求审核把关政府、政府办发文、会议纪要等文件、文稿,确保公文质量。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3万元,项目支出2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人员住房保障支出 。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5.3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117.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94.48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93.6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
2.公用经费22.8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学习资料。
(二)项目支出 28万元。主要安排为:
1.1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公报编辑、印刷和免费发放。
2.18万元,主要用于重大课题调研。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1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6.81万元,下降9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2万元,主要原因:没有人员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0.1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6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2.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2.16万元。包括:
1.货物类4.36万元。其中:计算机1.9万元;政府公报邮寄需要的大信封1.2万元,办公家具0.66万元,打印机0.6万元。
2.服务类7.8万元。其中:《政府公报》编辑、印刷费7.8万元。
3.工程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万元。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1.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