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共鄂州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查制度。
(2)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指导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负责全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推动落实社会治安治理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扫黑除恶、社会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组织推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指导全市见义勇为工作。
(5)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督导政法部门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6)落实市委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市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组织研究法治鄂州建设重大问题和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深化政法改革。协助开展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工作。
(7)掌握分析全市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新媒体建设和宣传工作。
(8)指导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政法队伍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9)指导各区党委政法委工作。
(10)代管市法学会。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鄂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包括9个内设科室:办公室、调研科、干部科、执法监督科、政治安全科、维稳指导科、反邪教协调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法治科;1个事业机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挂市网格管理服务中心牌子);代管市法学会;并承担市委平安办、市护路办、市扫黑办日常工作。
(二)部门人员构成
市委政法委编制人数32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事业编制7名。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供养人数37名,在职人数25名,其中:行政人员19人,公益一类事业人员6人;退休人数12名。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表2):2024年本年收入1374.12万元,比上年减少3273.90万元,减少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4.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1334.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0万元。
收入减少原因:上年政法机关“1234”信息化建设工程经费专项结转收入减少和常年性项目预算压缩。
2.预算支出情况(表3):2024年本年支出1374.12万元,比上年减少3273.90万元,减少70%。其中:基本支出640.84万元,占总支出的47%;项目支出733.28万元,占总支出的53%。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1.59万元,占本年支出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71万元,占本年支出7%;卫生健康支出50.08万元,占本年支出4%;住房保障支出44.74万元,占本年支出3% 。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
(1)2024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49.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人数减少,人员类和公用经费随之减少,相应的基本支出减少;二是在职转退休和新进人员入职,存在职务职级的变化,导致工资、绩效奖金、养老、公积金、医疗等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减少。
(2)2024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3224.7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上年结转政法机关“1234”信息化建设工程经费;二是市委政法委信息化建设“1234”工程公共视频交换平台项目经费本年未纳入预算,司法救助资金上级转移支付减少;三是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常年性项目预算支出。
3.其他预算收支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75.52万元(表6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8.56万元,减少10%,减少原因主要是:在职人数减少,相应的基本支出减少。其中:办公费31万元,印刷费3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工会经费7.46万元,福利费13.27万元,其他交通费16.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6.08万元(表7),比上年减少1.46万元,减少19%。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2.08万元,比上年减少5.46万元,减少72%,主要原因是:预估各专项业务工作的督查指导如综治中心建设、政法机关“1234”信息化建设工程推进、维稳督导督查等活动开展有所减少,故本年招待费预算有所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23.98万元,减少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市综治中心购置一辆公务用车,本年度单位无购车预算。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024年中共鄂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71.60万元,比上年减少141.80万元,减少6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减少市综治中心交通工具购置费;二是减少市综治中心设计施工工程类采购;三是减少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采购。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60万元,主要是市综治中心采购办公家具设备类6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11.60万元,主要是印刷出版10万元,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1.6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鄂州市委政法委办公用房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调配;市委政法委现有国有资产总值(账面净值)为2061.17万元,较上年增加96.21%。其中流动资产合计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合计144.15万元,占资产总额16.12%;无形资产净值750.01万元;占资产总额83.88%。固定资产原值377.74万元,包括通用设备454台(套)合计294.95万元,家具装具405件(套)合计82.79万元;公务用车一台23.98万元;无形资产15件(套)合计2170.16万元;专用设备0台。
2024年本部门计划新增资产情况:市综治中心拟新增配置办公桌椅柜30套、打印机1台、扫描仪1台、碎纸机2台,新增资产预算60万元。
2024年本部门计划处置资产情况:拟处置一批已到使用年限的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等。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表9)
1.“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平安鄂州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网格化建设和开展平安创建等系列平安建设(综治)工作。2024年预算安排80万元,其中:8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提升我市“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加强重点特殊群体稳控,推动我市平安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优势和职能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推进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为鄂州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知晓率和参与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成本指标:政府综合救助责任保险和综治保险理赔到位。
产出指标:创建省级平安建设示范单位个数≥4个,开展群众安全感宣传场次≥2次,聘请法律咨询工作人员人数≥2人,表彰见义勇为人次≥30人次,以奖代补建设“巧巧工作室”个数达到60个,“巧巧工作室”验收合格率≥90%。
满意度指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100%。
效益指标: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经济繁荣发展100%,提高公正执法满意度100%,矛盾纠纷调解有效率100%,网格员知晓率100%。
2.“市平安稳定(队伍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指导协调维护政治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参与重大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邪教教育转化、政法政治轮训等工作。2024年预算安排75.74万元,其中:75.74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一是全面推进各项维稳工作,确保全市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实现“五个严防”“三个确保”目标,即:严防发生重大涉政敏感案事件,严防发生规模性聚访滋事和重大群体性事件,严防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严防发生群死群伤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和个人极端案事件,严防发生重大涉鄂州涉稳舆情炒作。确保一系列重大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确保一系列敏感节点、重要节点平稳度过,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二是全面落实教育转化、打击防控、宣传教育等反邪教工作措施,着力提升邪教治理水平,全力防控邪教问题风险,确保“三个不发生”。
成本指标:年度开支不超过75.74万元。
产出指标:抓好“221”专案工作≥4次,赴省进京劝返重点上访人≥5次,救助重点维稳对象≥35人次,下基层开展专项督查≥36次,全市进京非访同比下降≥30%,重大节会平安稳定100%,重点群体稳控到位100%。
满意度指标:被救助的维稳对象满意率≥90%。
效益指标:全市进京非访人次同比下降≥10人次;深入开展同“法轮功”“全能神”“血水圣灵”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加强情报信息会商研判,提升预警预测预防能力,为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作出贡献≥98%;确保被救助的维稳对象停访息诉≥90%;全面推进我市政治安保保卫工作,确保全市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100%;全面推进各项维稳工作,确保全市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实现“五个严防”“三个确保”100%。
3.“法学会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制定法学研究的规划和计划,开展法治实践,创建法治实践基地,建立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治文化、平安建设、法学研究等五个阵地,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创新,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组织评选和表彰杰出法学家和优秀法学成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信息、法律咨询和法律培训,开展对外法学交流等相关法学工作。2024年预算安排45万元,其中:45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以立足鄂州、研究鄂州、服务鄂州为原则,以建设法治社会、创新社会治理为主线,以服务大局、服务法学法律工作者为内容,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团结凝聚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鄂州、平安鄂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达到“有人员负责、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的基本要求,向“有机制保障、有人才队伍、有工作成效”的目标发展。
成本指标:年度项目预算执行率100%。
产出指标:推进实践基地建设≥5个;举办研讨会、报告会场次≥2场;法治保障、实施热点、难点问题调查报告篇数≥2次;发展会员人数≥30人;法治宣传短视频个数≥20个;法治宣传短视频点击量≥10万次;实践基地建设验收合格率100%。
满意度指标:法治鄂州建设市民满意度100%。
效益指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调解批次≥10次;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展演展播、法治故事宣讲等活动次数≥5次;围绕法治保障、法律实施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次数≥2次;探索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实践次数≥2次。
4.“鄂州市维稳救助及司法救助资金”一方面主要为实现司法救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按相关规定要求,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给予相应的经济资助,帮助摆脱生活困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的司法救助工作;另一方面主要通过专项审批方式用于道路交通事故、非正常死亡等案件中确需救助的当事人及相关人员。2024年预算安排170万元,其中:13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万元为上级转移支付拨款收入。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认真落实《鄂州市维稳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湖北省司法救助分类量化标准实施细则》,积极履行主动告知义务,严格救助的标准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每一个当事人,实行精准救助,充分发挥维稳救助、司法救助制度的积极作用。实现维稳救助、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司法救助,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成本指标:救助金额支付合规率100%;救助资金按年度预算执行率100%。
产出指标:维稳救助人次≥20人次;司法救助人次≥30人次;举办培训会、学习会议≥2场次;求助对象确定合规率100%;控诉举报次数0次。
满意度指标:司法救助群众满意度100%;被救助的维稳对象满意率100%。
效益指标:被救助对象停访息诉率100%;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100%;被救助的维稳对象满意率100%。
5.“鄂州市铁路护路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铁路沿线地方有关部门落实铁路护路联防责任制,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经费,以及开展铁路沿线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平安创建活动和基础设施建设、铁护护路培训、联防队员装备购置、维修、信息化建设、爱路护路宣传等工作。2024年预算安排30.08万元,其中:30.08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确保护路联防工作保障有力、运转正常,铁路沿线安全稳定万无一失。定期开展铁路沿线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平安创建活动宣传,健全完善铁路基础设施、联防队员装备购置,加强爱路护路宣传。
成本指标:年度项目预算执行率100%;视频探头政府采购率100%。
产出指标:更换高清视频监控探头数量≥50个;建设铁路护路示范点数量≥2个;督办铁路护路隐患点数量≥5个;监控视频头完好率100%;监控视频探头故障修复率100%。
满意度指标:群众安全感测评满意度100%。
效益指标:铁路运输安全指数100%;涉铁路事故下降率0次;督查检查铁路隐患整改≥10次;铁路沿线环境整治次数≥5次;铁路护路宣传受众人次≥50万人次。
6.“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全面开展遏制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治安乱点,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优化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2024年预算安排56万元,其中:56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遏制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治安乱点,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优化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成本指标:年度项目预算执行率100%;超概算项目比例100%;政府采购率100%。
产出指标:扫黑除恶题材新闻媒体稿件≥10个;广播电台宣传时长≥15分钟;黑恶案件研讨会≥5场次;宣传视频个数≥10个;报刊宣传版面数≥5版;全市扫黑除恶宣传≥100万人次;涉黑恶案件督办及时100%。
满意度指标:公正执法满意度≥90%;群众安全感满意度≥90%。
效益指标:优化经济环境,确保社会经济正常有序发展100%;黑恶案件下降率≥20%;提高公正执法满意度≥95%;扫除黑恶势力,打伞破网100%;扫黑除恶常态化和法治化营商环境100%。
7.“市政法智能化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按照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的思路,坚持整体规划、同步推进、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深度应用、安全可靠,充分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ZF801网、综治视联网等网络,进一步强化技术创新,不断提升新形势下信息化建设的水平,推动政法信息化、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维稳力量、加强法治监管,建设重点是“一张大网”:政法综合信息网;“两大平台”:应急指挥平台、维稳情报信息平台;“三大中心”:“政法云”大数据中心、政法舆情监测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四大体系”: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政法业务支撑体系、政法便民为民服务体系、安全运维体系;努力把政法信息化建设成果转化成平安建设的核心战斗力,为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2024年预算安排40万元,其中:4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进一步完成市委政法委“1234”工程。加强总体规划,加强资源整合,统筹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如:横向纵向网络线路、应急指挥中心场所、数据存储设备和机房、政法专网机关局域网专用电脑、安全产品等)和软件平台的部署开发升级工作。完成视频会议系统向乡镇延伸工作。应急指挥中心、综治网格化中心等平台建设要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结合起来,合力推进。
全面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按照“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目标要求,加快“雪亮工程”建设。
成本指标:年度项目预算执行率100%;网络线路租用成本100%。
产出指标:智能化建设培训人次≥100人次;建设省综治网格化系统示范点数量5个;建设“雪亮工程”示范点数量6个;视联网及设备机房运行正常率100%;示范点建设验收合格率100%;年度建设任务按时完成90%。
满意度指标:关注用户满意度≥95%;市民满意度≥98%。
效益指标:网络系统维护可用100%;政法专网门户网站、鄂州长安网点击量增长率≥30%;购买服务维护的3个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增长率≥30%;反映政法舆情处置的效率≥90%;智能化建设信息系统正常使用100%。
8.“市综治中心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协调、指导、推动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推动综治信息化建设工作,建设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等,开展综治信息化应用培训,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等,逐步实现对辖区内社会治安状况的实时监控、分析研判等;整合网格管理中心、应急指挥中心、信息中心和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功能,推动实体化、一体化运行。2024年预算安排158.46万元,其中:158.46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规定编制编报,坚持计划先行、规划引领,注重标准,突出实效,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政法工作实际,细化内容,严把指标,超前思维,务实实施,做到责任、措施、监督、考核“四落实”,全部符合预期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发展状况和绩效目标要求,符合经费预算和现实发展水平。
成本指标:年度项目预算执行率100%;智能化平台政府采购率100%。
产出指标:政法智能化平台信息设备购置数量≥100台;举办网格员培训班次≥2场;1+N调解平台入驻≥5家;培训网格员人次≥300人次;政法智能化平台正常运转率100%;公务车辆使用合规率100%;通过数据定期分析研判社会治安形式,及时提出工作预警95%。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85%;群众对网格员满意度≥90%。
效益指标:化解中心受理的矛盾纠纷,向群众普及法治常识100%;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100%;群众对矛盾纠纷有效调处满意度≥95%。
9.“市直行业调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物业纠纷、医疗纠纷、保险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纠纷等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2024年预算安排78万元,其中:78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逐步建立1+N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市委政法委将根据实际需要不断扩大1+N的范畴。
成本指标:年度项目预算执行率100%;办公设备政府采购率100%。
产出指标:调解各类民事纠纷≥1500起;法律援助案件≥50起;办公用品购置数量≥100件;调解事件成功率≥85%;办公用品领用合规率100%;调解纠纷时限≤15天。
满意度指标:调解对象满意度≥90%;调解中心工作人员满意度≥90%。
效益指标: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有效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90%;及时化解各行业矛盾纠纷≥90%;人民群众满意度≥90%;不断提升我市涉稳风险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水平100%。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对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
2.部门管理的对下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2024年我部门管理的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支出安排0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3.其他情况说明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骨干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
9.法治建设:指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10.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对于能够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补偿的,一般应当通过诉讼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