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委托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资金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销户、等业务。
3、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4、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的计划购买国债。
5、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保值增值。
6、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局审定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
7、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1个独立的预算编制单位,其中: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本级预算单位1个。由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1个机构组成。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附表2):2024年本年收入预计为494.34万元,比上年减少1589.46万元,减少76.2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4.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减少的原因:减少了结转项目全业务区块链建设594.97万元,减少了上年的新增一次性项目大学生储备金制度105万元和智慧大厅建设项目300万元,同时,当年与信息化相关的预算项目在财政统筹中,不在此次预算中反应。
2.预算支出情况(附表3):2024年本年支出494.34万元,比上年减少1589.46万元,减少76.28%。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93.34万元,占总支出的59.34%;项目支出201万元,占总支出的40.66%。本年支出构成为:行政单位离退休5万元,占本年支出1.0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32万元,占本年支出3.91%;行政单位医疗13.96万元,占本年支出2.83%;公务员医疗补助7.50万元,占本年支出1.52%;住房公积金18.01万元,占本年支出3.64%;住房公积金管理430.54万元,占本年支出87.09%。
支出减少的原因:减少了结转项目全业务区块链建设594.97万元,减少了上年的新增一次性项目大学生储备金制度105万元和智慧大厅建设项目300万元,同时,当年与信息化相关的预算项目在财政统筹中,不在此次预算中
反应。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附表6)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35.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43万元,增长1.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上年预算中其他福利费预算少生成5.76万元。其中,办公费5.3万元、水费0.6万元、差旅费1.6万元、维护(修)费0.06万元、会议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专用燃料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63万元、工会经费3万元、福利费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附表7)
202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 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了0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比上年增加0 万元,增长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 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较上年无变化。
3.因公出国出(境)费 0 万元,比上年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相关的支出 。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24年我部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比上年度下降99.13%,预算减少主要原因:减少了智慧大厅建设项目300万元,同时当年与信息化相关的预算项目在财政统筹中。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主要是A4复印纸;无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无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积金中心有自建办公楼一栋,带厨房面积共5096平方米,公积金中心实际使用办公用房面积约2000平方米,应急公务车辆0辆,2023年末,现存固定资产2275.27万元,无形资产1496.35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964.99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925.56万元。
预计2024年本部门新增资产情况:无新增资产。
2024年本部门计划处置资产情况:计划处置到期无法使用的电脑10台、打印机10台。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表9)
1.“大厅保运转专项经费”主要内容是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等业务政策,建立满足多层次需求的普惠性使用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职工的贷款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全国性异地贷款政策,积极推动住房公积金全国性通贷政策的实现。2024年预算安排84.6万元,其中:60万元资金来源为经费拨款,24.6万元资金来源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拨款。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发放贷款5.5亿元,实现逾期率≤0.12‰。
成本指标:它项权证抵押工本费80元/户。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包括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5.5亿元;质量指标包括个贷率<85%,逾期率≤0.12‰,时效指标包括缩短业务办理时效大幅减少。
满意度指标:缴存职工满意度≥90%。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包括增值收益率>1%;社会效益指标市场占有率>10%;可持续影响指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保障。
2.“扩面增缴专项经费”主要内容是利用媒体和网络,电视台、报纸和杂志,宣传公积金政策;进社区宣传与群众面对面宣讲政策、寄发公积金信函给各企事业单位详细阐述政策,派发宣传资料;去比较偏远地区宣传扩面。2024年预算安排36.4万元,其中:20万元资金来源为经费拨款,16.4万元资金来源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拨款。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新增归集额16.1亿,缴存率≥72%。
成本指标:扩面宣传资料印刷成本0.27元/张。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包括新增公积金归集金额≥16.1亿元亿元;质量指标包括缴存率≥72%,时效指标包括年度工作计划按时完成率100%。
满意度指标:缴存职工满意度≥90%。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包括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归集额年增长率≥10%;社会效益指标为缴存职工结息金额增长率≥10%;可持续影响指标贷款与缴存关联度正相关等。
3“机构保障运行费”主要内容是切实防范公积金资金风险。2024年预算安排80万元,其中:80万元资金来源为经费拨款。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实时调整使用政策,切实防范公积金资金风险。
成本指标:项目支出不超过预算资金≤80万元。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包括资金使用合规性合规,时效指标包括年度工作计划按时完成率10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保障。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对空表的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附表8):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部门管理的对下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2024年我部门管理的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支出安排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
3.其他情况说明
2024年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计划上缴非税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340万元,较上年减少2.99%。其中上缴管理费用支出494.34万元,上缴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2845.66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6、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住房公积金管理:是指为了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安全高效运行,法律规定的管理机构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则,安全运用住房公积金,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10、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1、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1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15、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6、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17、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18、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9、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20、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
2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2、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23、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24、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25、培训费:反映各类培训支出。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6、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7、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转用服饰,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28、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29、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30、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31、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3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3、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等。
3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35、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36、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37、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
38、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39、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1、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构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42、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