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2019年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三、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2.支出决算情况
3.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4.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5.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6.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五、部门决算公开表
1.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9年收入决算表;
3.2019年支出决算表;
4.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19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及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决定。对市委工作机关及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区(开发区)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关系在地方的中央、省在鄂州单位党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述;保障党员权利。
3、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及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
7、负责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负责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有关线索的处置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市委巡查机构和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市属企业和市管正县级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0、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1、市委巡察办主要职能。承担本级巡察工作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中的重要情况,传达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部署;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调配、任免、监督和管理;对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派出巡察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等。
(二)内设机构
市纪委为一级预算单位,直属二级单位为市廉政教育中心。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审查调查协调指挥室、第一至第三监督检察室、第一至第三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
二、2019年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鄂州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全面履行纪检监察双重职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挺在前面,接力续写鄂州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为鄂州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
(一)忠实履行党章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不断净化鄂州政治生态。一是加强政治忠诚情况专项监督,对于3起涉嫌违反政治纪律、发表不当言论等行为的问题线索优先查处。加强政治生活情况专项监督,对市民政局等26家市直单位2017年度、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中发现的质量不高问题进行通报,并对13家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二是全面深化政治巡察。坚持政治体检的基本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根本政治任务。三是全域推进政治生态评估画像。结合巡察监督、派驻监督、暗访监督、审查调查等工作开展,建立健全政治生态评估体系。从村级画起,由基层向中层推进,逐步完成区(开发区)和乡镇政治生态画像。四是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用钉钉子的精神深化作风建设,从滥发津补贴、违规使用办公用房、公款吃喝、会风散漫等“小事小节”抓起,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4个,处理12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5人。制发《关于创新监督方式严格执纪问责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意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9年二十条行动举措》,梳理6大类20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表现,强化督促式、暗访式、直办式等10种监督方式,将整治目标、责任、完成时限具体化、项目化。五是高压反腐巩固压倒性胜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克服“熟人社会”的干扰和阻力。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090件次,同比上升4.5%;立案585件,处分48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7件,同比增长28.6%,增幅居全省第一,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03.96万元,形成了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扎实开展黑恶势力“保护伞”监督执纪问责,立案46件,问责56人。
(二)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一是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对标省委、省纪委有关改革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深化市区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改革和派驻(出)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二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结合实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和“十进十建”活动,打造了“镜鉴清明”“华容大姐”等特色宣教品牌,省纪委连续两年在鄂州召开宣传教育月启动式和座谈会。三是一体推进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治“病”拔“烂”护森林。2019年,全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278人次。
(三)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铁军。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突出加强纪法双施双守能力建设。将党章党规培训与法律法规学习相结合,做到一体推进、同步开展,实现培训全员覆盖。三是不断强化内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四)紧扣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助力“三大攻坚战”。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围绕政府债务和金融风险防控强化监督,严肃追究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助力精准扶贫攻坚战。严肃查处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到位、不落实以及基层党员干部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严查环保领域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全市共处理党员干部43人,处分22人。二是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健全“一对一”结对帮扶,以项目建设为支撑,以产业发展为抓手,推动联系点张湾村贫困户实现脱贫。三是统筹加强综合治理。将综治工作融入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工作,分层分类明确综治工作责任,系统谋划,一体推进。四是切实深化文明创建。组织开展“文明家庭”推荐评选、“书香伴佳节”读书活动及关爱空巢老人、植树护绿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讲榜样、评党员之星等活动,抓好先进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宣传,提高文明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五是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和宣传文化工作。
三、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部门决算总收入5422.06万元,比2018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3668.52万元增加1753.54万元,增幅52.2%,增加原因一是在职人数增加,基本支出资金增加,二是因监察体制改革,项目资金增加。
2019年初结转和结余1578.01万元,主要为上年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专项资金。
2、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部门决算总支出435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6.58万元,项目支出919.86万元。比2018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4069.91万元增加1273.86万元,增幅7%,增加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基本支出资金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51.51万元。
(2)教育支出16.1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68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145.23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07.89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1578.01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为本年项目智慧纪检监察项目因省纪委布置实施时间较晚等客观原因未执行完毕,结转到下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专项资金。
3、“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53.16万元,增长21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4万元,(共15批共计130人次),增长26.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省纪委、其他地市纪委来我市调研、考察干部等次数略有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12万元),增长201.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都我单位纪检监察力度继续加大,外调办案出车等情况大幅增加,车辆维护等费用增加;二是其他单位调剂公务用车6台,增加了我单位公务用车数量。
公务用车18台(其中:原有公务用车12台、其他单位调剂公务用车6台)。严格各项规定,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公用经费支出655.83万元,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500.26万元。其中:办公费53.73万元,印刷费12.87万元,咨电费0.8万元,邮电费0.33万元,差旅费8.17万元、维修(护)费10.1万元,租赁费1.79万元,会议费0.63万元、培训费1.17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14.75万元,工会经费59.67万元、福利费50.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5.41万元。
(2)资本性支出155.57万元。资本性支出155.57万元为办公设备购置。
5、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3.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8.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4.4万元。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8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7、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959万元,绩效评价指标78个,含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产出指标-质量指标、产出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情况较好,2019年度预算执行严格有效,预算管理规范,履职效益明显,达到预期效果。
四、2019年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一)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