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预算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日期:2020-02-10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转续。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

  (5)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

  (7)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8)实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和省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9)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相关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2)有关职责分工。与市教育局的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市属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直属事业单位6个:市社会保险中心、市劳动就业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人事考试院。按编委确定的行政级别分,副县级3家,正科级3家。按经费来源分,5家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1家为自收自支。市劳动就业中心下属单位包含市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人社系统财政供养人员244人,其中:在职149人,拟新进人员1人,退休94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20年人社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全年力争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新增扩面1万人,征收保费10亿元。指导创建扶持创业孵化基地,宣传及培育创业带头人。推动实名制劳动用工管理、工资专业账户管理、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工资保证金“四项制度”全覆盖。全面推进社保卡应用和电子社保卡签发及应用工作。组织各类人事考试,确保全年无不可控考试安全事故发生。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3255.78万元(含局机关1315.41万元,所属预算单位194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20.78万元(含局机关1315.41万元,所属预算单位1905.3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38.31万元(含局机关0万元,所属预算单位238.3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35万元(含局机关0万元,所属预算单位3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17.94万元,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同比上年有较大降幅。

  (二)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55.78万元(含局机关1315.41万元,所属预算单位194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3.78万元(含局机关1075.41万元,所属预算单位900.13万元),项目支出662万元(含局机关240万元,所属预算单位42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17.94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项目经费缩减,同比上年有较大降幅。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32万元,教育支出13.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3.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85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79.1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60.83万元,资本性支出15.7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20.78 万元,其中:当年预算3220.78万元;上年结转 0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593.78 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179.16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591.12万元,津贴补贴381.08万元,奖金618.24万元,绩效工资66.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9.5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3.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9.22万元,住房公积金173.85万元,拟新进人员工资3.08万元等,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单位部分社保公积金费用。

  2.公用经费 414.62 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用支出144万元、福利费35.26万元、教育经费15.27万元、工会经费28.21万元,其他福利费69.12万元,公务用车102.39万元,其他公用支出20.3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品印刷,水电邮电,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工会福利,公车运行维护和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662万元。主要安排为:

  1.240万元,主要用于综合业务管理支出。

  2.47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支出。

  3.55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4.8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

  5.20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6.3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5.2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29万元,下降29.2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3.2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预算调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 6万元,主要原因:预算调整。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14.62万元。包括:办公费62.95万元,印刷费6.92万元,手续费3.2万元,水费1.18万元,电费6.41万元,邮电费6.46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差旅费33.33万元,维修(护)费1.41万元,会议费7.08万元,培训费20.03万元,公务接待费2.42万元,劳务费0.8万元,工会经费28.21万元,福利费35.26万元,其他福利费69.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0.39万元,离退休福利费13.65万元,离退休公务费6.7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58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万元等,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85.42万元。包括:

  1.货物类57.64万元。其中: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16万元;劳务费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8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0.01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31万元。

  2.服务类28.52万元。其中:办公费1.4万元;印刷费15.52万元;邮电费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租赁费5万元。

  3.工程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市人社系统现在办公地址为就业社保中心大楼,此大楼还未进行竣工验收,目前账目支出9668万元;原办公用房2019年账面金额1637.07万元,已交付市机关事务中心调剂其他单位使用,暂未作下账处理。车辆3台,金额54.74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六个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合计66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35万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认真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总体绩效目标为:

  1.做好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大综柜系统的接入、调试及运行工作,加快老机保转企工作进度,力争完成机保改革任务;

  2.引导人员返乡创业,指导创建扶持创业孵化基地,开展职业介绍,组织开展用工招聘活动;

  3.推动实名制劳动用工管理,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专项检查。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0.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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