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2020年部门工作计划
第四部分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政策措施,起草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相关领域及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规范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指导、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市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承担文物有关审核、审批、监管及相关资质管理。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市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与信息化建设。
9.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牵头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
12.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研究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市举办、承办的国际国内重大比赛的指导、组织和协调,指导参加省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性的体育竞赛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3.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行业监管。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及广播电视文艺作品的创作与生产,把握正确的创作导向和舆论导向。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群众艺术馆、市博物馆、市图书馆、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市青少年业余体校运动学校、市艺术创作研究所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局机关编制人数39人,其中行政编制30名,参公事业编制3名,工勤编制6名,实有人员90人:其中在职33人,离休人员1人, 退休人员56人;二级单位事业编制116名,自收自支编制17人,其他编制人数1人;预算人数共计188人,其中在职人数109人,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78名。
第二部分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系统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系统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1.推进区级“三馆一场”建设。
2.完成市群艺馆新馆、市非遗馆改扩建工程。
3.完成市美术馆工程。
4.完成鄂州大剧院改造工。
5.新建鄂黄大桥篮球公园。
6.举办国际马拉松、世界龙舟赛等体育赛事。
7.加大公共文化产品有效供给力度,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特色文艺精品创作。
8.加快完善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高标准制定文旅产业发展规划,培育发展创意设计服务、商贸工业旅游、节会文化旅游、体育赛事旅游、乡村休闲旅游等新文化业态和消费模式,加大文化旅游宣传力度,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9.西山风景区积极争创4A级风景。
10.加快花湖、红莲湖、梧桐湖、三江港等区域产城一体化建设,重点补齐娱乐体育等公共设施短板。
11.深入推进梁子湖区、华容区北部生态功能区、鄂城区汀祖镇等乡村旅游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12.广泛开展乡村文脉保护传承行动。
13.建设长港河沿岸旅游风光带。
14.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
15.补齐主城区生活性服务业短板,重点加强星级酒店建设,推动文化民俗街、小吃娱乐街改造升级。
16.加快红莲湖恒大文旅项目、葛店动漫文化小镇等建设。
17.加快葛店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五馆一谷一园”建设。
18.支持一批城镇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新建、改扩建一批乡镇文化体育场。
19.持续推动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展“双十”工程。
20.巩固提升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成果,深化创建梁子湖国家级示范湖泊三年行动,继续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21.推动《鄂州市乡村振兴战略五年规划》落地落实,打造“鄂州样板”。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分类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整治村建设。
22.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2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深化“一窗受理、集成通办”改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
第四部分 鄂州市文旅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87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3.1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5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1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9120.78万元,主要原因:上年有基建款包括鄂州大剧院改造及群艺馆改造工程、美术馆陈列布展等。
(二)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7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8.15万元,项目支出 260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 9120.78万元,主要原因:上年有基建款及体彩,2020年体彩公益金未纳入财政预算。
二、部门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情况说明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行政运行、行政管理事务、图书馆、群众文化、博物馆、体育场馆、群众体育、艺术创作与保护等支出。
三、部门预算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情况说明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一般公用支出、工会经费、其他公用支出、福利费、教育经费、离休费、抚恤金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23.15万元,其中:当年预算 3723.15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278.1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011.1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奖励工资、社保、医疗、住房公积金等。
2.公用经费267.01万元,包括: 一般公用支出,工会经费、干部教育经费、福利费、其他公用支出、公务用车等,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1445万元。主要安排为: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剧本创作及排演、文化、文物保护、考古、广电、三国吴楚文化研究、购书经费、免费开放场馆及其他文体活动等方面经费。
1. 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专项性公用支出 。
2. 144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2.5 万元,下降 46.82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 万元,主要原因: 。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6.2万元,对比2019年2.7增加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填报口径跟以前不同,由单位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填报,以前是系统自动生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对比2019年预算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是1、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机构改革并入城管委,执法支队2辆执法车;2.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每台6万元减至为4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无该项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万元,对比2019年减少16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体彩公益金未纳入财政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67.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万元、水电费15.1万元、印刷费9.2万元、邮电费8.9万元、差旅费27.4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3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6.2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工会经费23.82万元、福利费29.79万元、其他福利费26.88万元、教育经费13.4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办公用房租赁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66万元、离退休公务费4.9万元、离退休福利费18.47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342.21 万元。包括:
1.货物类 0万元。
2.服务类 342.2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办公费采购35万元、印刷费65万元; 物业管理费216.21万元。
3.工程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单位房屋情况:局机关及艺术创作研究所借用房产大厦4.5楼办公区为办公楼,原局机关房屋面积1200平方米调剂给吴都社区居委员、博物馆房屋面积2700平方米、社会体育管理中心房屋面积19688.04平方米(明堂体育场)、青少年业余体校房屋面积4300平方米(含训练场)、市图书馆老馆办公房屋面积2800平方米2020年改扩建为群艺馆办公楼及训练室,图书馆新馆只有使用权;目前群艺馆借用老博物馆房屋办公。
2、车辆情况:一共有7台车,其中公务用车5辆分别是局机关、市群众艺术馆、博物馆、市业余体校、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市群艺馆1辆流动舞台车、市图书馆1辆流动图书车。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44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是为全市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服务、促进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文化、体育、广电等事业发展,2020年我系统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精心创作文艺品牌、精品创作剧本、精心壮大体育品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体育服务示范区建设、推进文化小康建设、合力做好文物保护、考古、加大人才队伍培训。
其中2020年全市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服务项目130万元,主要目标如下:
一是通过设立艺术人才培养经费,鼓励各门类艺术创作,发现艺术人才,对优秀艺术人才进行奖励,推动我市艺术创作水平的提升。
二是鄂州形象得到大宣传、大提升,我市京剧专业人才队伍得到大锻炼,打造鄂州文艺精品。
三是提升我市国有艺术院团在全省第一方阵的地位和影响力,巩固湖北省京剧二团在全省、市州京剧院团中的排头兵地位,扩大鄂州地方戏曲在全国、全省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重塑“戏窝子”形象。
四是为全市各乡镇、社区、村组免费送演出服务。
五是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内容进行创作,在2020年下半年组织全市文艺院团开展小品、小戏展演活动,推出优秀文艺精品。
六是做好文旅系统思想教育工作和人才引进、培养工作,提升全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文化、旅游和体育专业青年人才的业务水平。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当地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
2、工资福利性支出:指单位干部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和考核奖。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医疗费支出。
4、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车运行费、差旅费、公务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