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9-15

  2022年政府决算公开目录

  一、2022年市级财政决算报告

  二、2022年全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三、2022年全市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四、2022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五、2022年市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六、2022年决算公开表格

  七、2022年重点项目绩效执行情况

鄂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2023年8月30日在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鄂州市财政局局长 严建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2022年市级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请予审查。同时,简要报告今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和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2022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

  2022年,面对疫情反复、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等超预期因素影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全市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财政工作会议精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切实防控财政运行风险,全市经济运行稳中有进,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汇总市级和各区决算,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84亿元,比2021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7.2%,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可比增长15.3%,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97.9%。其中地方税收收入48.31亿元,比2021年下降(以下简称“下降”)15.6%,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可比下降4.9%;非税收入25.53亿元,增长118.7%。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39亿元(含上级补助和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安排的支出),下降3.9%,为预算的81.1%。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35亿元,增长7.3%,为预算的114.4%。具体包括: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12亿元,增长62.4%,为预算的101%。其中:税收收入8.69亿元,下降15.6%,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可比增长1.2%,为预算的78.1%;非税收入19.43亿元,增长176.9%,为预算的116.3%,主要是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力度增收4亿元、纪检监察案件办结一次性增加罚没收入2亿元。

  ——转移性收入106.88亿元,下降1.5%,为预算的118.6%。其中:返还性收入3.96亿元,为预算的100%;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0.55亿元,为预算的115.7%;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7亿元,为预算的147.3%;区级上解收入20.45亿元,为预算的215.3%,主要是2022年预算编制口径中区级上解收入仅包含上解市级部分、不包含上解省级部分;上年结余收入7.02亿元,为预算的100%;调入资金3.29亿元,为预算的182.9%,主要是加大暂存款清理力度增加2.9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2.91亿元,为预算的100%。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35亿元,增长7.3%,为预算的114.4%。具体包括: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19亿元,下降12.7%,为预算的82.4%,主要原因一是事业人员绩效奖励政策未出台,按照月人均2000元标准预兑付部分基础绩效奖励,结转下年度支出3.5亿元;二是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减支5亿元;三是部分省级专项资金未达支付条件,结转下年支出9.8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7亿元,为预算的70.6%;公共安全支出3.2亿元,为预算的71.4%;教育支出4.06亿元,为预算的79%;科学技术支出0.48亿元,为预算的6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6亿元,为预算的7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亿元,为预算的91.8%;卫生健康支出7.32亿元,为预算的80.6%;节能环保支出0.76亿元,为预算的68.1%;城乡社区支出2.93亿元,为预算的97.6%;农林水支出6.71亿元,为预算的22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94亿元,为预算的95.6%;住房保障支出0.75亿元;为预算的89.3%。

  ——转移性支出76.61亿元,增长19.8%,为预算的155.7%。其中:补助下级支出46.27亿元,为预算的107.4%,主要是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增加对区级财力补助;上解省级支出11.78亿元,为预算的302.9%,主要是2022年预算口径上解省级支出仅包含市本级上解省级部分、不包含区级上解省级部分;年终结余15.15亿元,主要是市本级资金安排的人员支出和项目结转下年支出5.35亿元,上级专项资金结转下年支出9.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0.12亿;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9亿元,主要是根据《预算法》规定,安排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2亿元,增长54%,为预算的99%,主要是根据到期政府债券安排还本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汇总市级和各区决算,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54.35亿元,下降61.5%,为预算的58.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8.1亿元,下降65%;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含上级补助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的支出)138.6亿元,下降21.1%,为预算的84%。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26.67亿元,下降14.5%,为预算的82.5%。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5.09亿元,下降53.6%,为预算的38.1%,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4.39亿元,下降53.9%;转移性收入101.58亿元,增长8%,为预算的115.7%,包括上级补助收入0.5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12亿元,调入资金0.77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8.1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26.67亿元,下降14.5%,为预算的82.5%。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7.48亿元,增长63.8%,为预算的46.8%;转移性支出78.54亿元,下降26.2%,为预算的125.1%,包括补助区级支出2.41亿元,年终结余12.5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63.6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64亿元,下降43.2%,为预算的1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汇总市级和各区决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56万元,增长59.2%,为预算的102.6%;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67万元,下降80.6%,为预算的11.3%,主要是市本级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6558万元,增长45.6%,为预算的111.3%。其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5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7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29万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6558万元,增长45.6%,为预算的111.3%。其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0万元,调出资金3769万元,补助区级支出9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429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汇总市级和各区决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3.03亿元,增长12.6%,为预算的101.9%,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83亿元,增长11.6%,为预算的104.5%。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28.3亿元,增长10.2%,为预算的100.9%。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8.65亿元,财政补贴收入9亿元,利息收入0.33亿元,转移性收入0.3亿元,其他收入0.03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25.59亿元,增长7.8%,为预算的103.4%。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4.33亿元,转移性支出0.17亿元,其他支出1.09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7亿元,滚存结余26.17亿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债务情况

  (1)债务限额余额情况。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为359.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2.9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66.38亿元。截至2022年底,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51.58亿元,为限额的97.9%。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8.2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63.33亿元。分级次看,市本级(仅市直,下同)债务余额160.28亿元,为限额的96.3%;区级(含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债务余额191.3亿元,为限额的99.2%。

  (2)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2年全市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含手续费)共计32.19亿元,其中:还本21.87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还本18.9亿元、预算安排还本2.97亿元)、付息10.21亿元、发行费用0.1亿元。2022年市直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含手续费)共计26.07亿元,其中:还本20.84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还本17.97亿元、预算安排还本2.87亿元)、付息5.2亿元、发行费用0.03亿元。

  (3)债券发行情况。2022年全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1.01亿元。其中:新增债券82.11亿元(含一般债券2.59亿元、专项债券79.52亿元),再融资债券18.9亿元(含一般债券10.32亿元、专项债券8.58亿元)。新增一般债券主要用于:鄂州市城南学校0.8亿元、鄂州市新港路(重载车专用通道)工程1.79亿元。新增专项债券主要用于:鄂州市第二中学迁建工程项目0.8亿元、鄂州市中医医院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0.6亿元、鄂州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5亿元、鄂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5亿元、鄂州市中医医院康复楼、托养楼改扩建及功能提升项目2.8亿元、鄂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大楼0.3亿元、鄂州市老城金十字片区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2亿元、鄂州市城南(文苑路--马鞍山路)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工程1亿元,转贷葛店开发区12.22亿元、临空经济区17亿元,转贷鄂城区25.2亿元、华容区2.6亿元、梁子湖区5.8亿元。

  2.“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市直部门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市本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251.5万元,比预算数减少316.6万元,压减1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6.8万元,压减1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9万元,压减137.4万元;公务接待费208.9万元,压减167.6万元。

  3.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2年年初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0.49亿元,年末补充3.29亿元,余额13.78亿元。

  二、落实人大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2年,全市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市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积极应对减收增支压力,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强化统筹能力、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着力释放财政政策效能,稳定经济发展“基本盘”。对照中央稳经济33条和19项接续政策、省政府稳经济133项措施,推动出台鄂州市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20条”、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措施“14条”,将财政支持类“免申即享”资金范围从15项扩大至33项,加快推进实体经济企稳复苏。一是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市累计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23.06亿元,新增减税降费8.56亿元,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减负和增加现金流超31.62亿元,有力促进市场主体减负担、添活力、增动力。二是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努力发挥政府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性作用,争取发行专项债券79.52亿元,中省基本建设投资8.6亿元,快速投入花湖机场配套工程、交通运输、产业园区、社会事业、农林水利等领域,形成规模带动效应。三是多措并举助企纾困。安排财政资金1.5亿元,落实我市支持市场主体相关政策,有效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提振重点行业消费。落实减租免租政策,为全市570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累计减免租金454.4万元。兑付购房补贴3000万元、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760万元,增强市场主体投资信心,扶持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安排省级专项资金2006万元,在关键时间节点投放湖北消费券,安排市级专项资金1000万元投放鄂州消费券,与湖北省消费券形成配套叠加效应,拉动市场消费约4倍。四是释放金融政策效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大力推进“4321”新型政银担业务合作,市担保公司“政银担”合作业务在保余额达到10.88亿元,本年累计新增10.53亿元,完成全年新增9亿元计划目标的117%。减免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三农”等主体担保费976.76万元。首创推行特色水产品养殖保险,累计投保269户,投保面积达12万亩,保险保障金额达3.15亿元。五是优化政府采购政策。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免收履约保证金3000余万元。主动服务中小微企业,全国首创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财政贴息举措,大幅提升企业融资积极性,实现线上融资10笔,融资合同金额641.24万元。

  (二)着力增强财政统筹能力,打好重大战略“持久战”。一是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顶住税收掉收、土地遇冷等多重压力,多方筹措资金39亿元,重点支持花湖机场及配套工程、武鄂道路硬联通等重点项目建设,保障了花湖机场如期开航运营,机场周边配套道路及时交付通车,武汉新城区域发展一体化快速推进。二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统筹安排资金6550万元,带动我市工业及技改投资同比增长11.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3个百分点。投入6800万元支持科技创新、人才新政、招商引资政策,签约引进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30个,引导企业实施科技计划项目50个。三是兜牢粮食安全底线。筹措资金2200万元,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1.1万亩,落实对60.72万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兑付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547万元,筹措救灾资金2621万元,有效应对历史罕见旱情影响,打好粮食稳产丰收保卫战。四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统筹衔接资金2.33亿元,压实各级财政支出责任,确保巩固脱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投入只增不减,支持构建市区镇梯次布局、点线面协同推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鄂城区、梁子湖区在省级衔接资金绩效评价中荣获“A级”。安排资金2.3亿支持乡村基础设施、民生补短板等项目建设,完善四好农村公路建设131.5公里,改造农村危桥28座,支持全市59个和美乡村试点和两个示范片建设。五是服务绿色生态发展。统筹资金3.6亿元,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市连续两年在省级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深入推进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推动鄂东南首个跨市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改革试点落地,实现市域内跨区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全覆盖。

  (三)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办好民生福祉“头等事”。一是切实兜牢“三保”责任。严格执行人大批复的预算,坚持“三保”在预算执行中的优先顺序,认真落实“三保”运行监控,切实做好资金统筹调度。全市“三保”累计支出66.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56%。二是积极支持就业创业。安排各类就业补助资金1.1亿元,扶持大学生创业,落实返乡创业奖补,加大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长江禁捕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保障。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为8890家(次)企业减免社保费3567.5万元、106家企业缓缴社保费1153.2万元。加大稳岗支持力度,累计为全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670万元、稳岗补贴2265万元,惠及2392家(次)企业、24726人(次)。三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和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支持40余所城乡学校现代化建设和农村学校改薄提升,新增学位1.2万个。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民生兜底保障,统筹中央直达资金和省市专项补助1.42亿元,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流浪乞讨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标准。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统筹资金2897万元落实优抚对象、军转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等保障政策。五是提升医疗卫生能力。争取专项债券资金8.4亿元,支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中医院特色重点医院、中医医院康养楼等重点项目建设。健全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机制,投入资金5922万元,保障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及维修改造、重点学科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全力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投入资金7亿元,支持免费接种新冠疫苗、开展核酸检测,提升疫情处置能力。

  (四)着力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激活转型发展“动力源”。一是完善土地收入分成激励。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区两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分配的通知》,按照“五统一”的原则推进盘活全市土地资源,调动市区两级土地出让的积极性,强化土地储备、加快土地出让。二是出台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办法。印发《鄂州市向上争取资金工作考核办法》,抢抓政策机遇期,提高向上争取资金的实效。2022年全市争取竞争性项目89个,向上争取资金14.3亿元,争取资金占全省份额较年初上升两个名次。三是建立高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印发《鄂州市财政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市级财政拿出5000万元重点围绕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科技创新等领域进行奖补,激励各区(开发区、经济区)做大做强,补齐发展短板,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三、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半年重点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财税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克难奋进、主动作为,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较好地保障了全市财政平稳运行。

  (一)预算执行情况

  元至6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5.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4.9%,同比增长7.2%。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29.2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2.3%,同比下降2.7%;非税收入完成16.1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60.3%,同比增长31.4%。元至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3.4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42.5%,同比增长7.8%。

  元至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0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7.7%,同比下降23.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1.03亿元,为预算的6.7%,同比下降33.6%。元至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4.6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37.1%,同比增长0.4%。

  (二)财政运行主要特点

  1.收入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房地产及土地市场持续低迷,土地四税收入9.37亿元,同比减收4.43亿元,拉低地方级税收增速14.7个百分点。二是重点税源支撑力度减弱,百强企业共完成全口径税收25.5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收10.27亿元。三是土地出让收入低于预期,上半年全市土地出让收入11.03亿元,仅完成年初预算的6.7%。经财税部门持续挖潜征收,奋力实现公共预算收入“双过半”预期目标,但面临土地市场持续低迷、重点税源增收乏力、非税增长潜力不足等多重压力,财政收入增幅预期不会太高。

  2.支出保持较高强度。一是支出总量不断提升,夯实经济发展基础。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4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支4.61亿元,同比增长7.8%,高于全省平均增速(4.1%)3.7个百分点。增支较快的资源勘探信息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和其他支出分别4.52亿元、3.47亿元、2.39亿元,主要落实高质量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奖补资金,支持市政道路、产业园区等方面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财政统筹能力不断提高,强化重点领域保障。积极应对税收掉收、土地收入不及预期的严峻形势,通过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加快专项债券发行、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等多种途径,有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上半年,争取竞争性政策资金11.8亿元,争取发行专项债券66.4亿元,清理盘活结余结转资金5亿元,重点投入科技、物流、交通、水利、医疗、社保等领域事业,为花湖机场配套工程、武汉新城建设、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流域综合治理等重点项目提供财力支撑。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提升财政统筹能力。一是加强收入组织调度。将年初收入预算细化分解市区两级财税部门,压实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坚持“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深入推进财税征管各项工作。更大力度盘活各类资源资产,用好结转结余资金,加大跨部门、跨区域专项资金和政策整合力度。二是规范预算执行管理。不折不扣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和调整,及时开展2023年度预算项目运行监控评审工作,为本年度预算调整和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做好预算收支平衡。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充分研判全市财政经济形势,加强财政运行监控,做好资金统筹和库款调度,既要确保当下保民生、稳经济等政策有效落实,又要兼顾长远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

  2.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一是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加快50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执行进度,支持基层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管好用好直达资金,跟踪做好财政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筑牢基层财政安全屏障,支持基层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二是优先发展民生事业。始终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选项,筹措资金22.6亿元,支持公共卫生、基础教育等领域打基础、补短板,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安排资金4.8亿元,健全技能培训和社会救助体系,稳住就业基本盘,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三是践行共同缔造推进乡村振兴。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投入重点,统筹资金5亿元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衔接,因地制宜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出台“以奖代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筹措资金约1.3亿元,助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3.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加强政策衔接落实。对接省级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30条接续政策,统筹各类资金12亿元,积极落实我市46条具体举措,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是加力支持科技创新。统筹安排1亿元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新兴产业。统筹安排4600万元资金兑现高层次人才贡献奖,落实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梧桐计划”“人才池计划”“人才强企工程”“才聚荆楚·智汇鄂州”等人才新政。

  三是放大财政金融效应。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与撬动作用,将9亿元政府投资基金注入市昌达集团,引导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资鄂州。安排各类贷款贴息资金6700万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等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增强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与信心。

  4.进一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全力支持花湖机场建设运营。积极争取专项债券、预算内资金用于完善综合货运枢纽、临空产业园区建设,落实航线奖励资金3.3亿元,支持全年开通国内客运航线10条、货运航线40条、国际货运航线4条,加快航线网络建设。二是高标准推动武汉新城建设。支持武汉新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做强做大支柱产业,推动科创要素集聚、产城融合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推进规划同编、交通同网、科技同兴、产业同链、民生同保。三是支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积极统筹财政资源,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支持园博园、文明城市建设、水系综合治理、交通基础设施补短板等194个市级城建计划项目有序推进,支持城市更新提质。统筹做好资金调度和监管,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轻重缓急,优化资金拨付程序和使用效率,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5.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资源服务平台下沉清单化管理,用好财政支持县域经济考核“指挥棒”,重点围绕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科技创新等领域进行奖补,激励区级经济做大做强。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2023年作为财政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年,着力构建起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扩大绩效管理评价范围,强化结果运用,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三是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规范地方平台公司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2年全市财政工作得到市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2023年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埋头苦干、锐意进取,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鄂州加快建成“两区一枢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鄂州市2022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

  2022年全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022年全市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支付收入共计6384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2059万元(包括返还性收入3957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0546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70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收入580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573万元。

  根据2022年财政年终结算情况,全市对下返还性支出和转移支付支出合计487751万元,其中返还性支出4148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33888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82334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241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支出900万元

  2022年全市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一、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2022年省政府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59.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2.9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66.38亿元。2022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51.5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8.2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63.34亿元。

  2022年核定市本级(含市直、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政府债务限额298.7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3.1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15.66亿元。2022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92.6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8.5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14.1亿元。

  2022年核定鄂城区政府债务限额32.7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9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8.83亿元。2022年底鄂城区政府债务余额32.7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9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8.83亿元。

  2022年核定华容区政府债务限额12.1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8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32亿元。2022年底华容区政府债务余额10.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7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84亿元。

  2022年核定梁子湖区政府债务限额15.5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0.9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4.57亿元。2022年底梁子湖区政府债务余额15.5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0.9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4.57亿元。

  二、2022年政府债券发行及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2022年全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1.01亿元。其中新增债券82.11亿元(包含一般债券2.59亿元、专项债券79.52亿元),再融资债券18.9亿元(包含一般债券10.32亿元、专项债券8.58亿元)。

  新增一般债券主要用于:鄂州市城南学校0.8亿元、鄂州市新港路(重载车专用通道)工程1.79亿元。

  新增专项债券主要用于:鄂州市第二中学迁建工程项目0.8亿元、鄂州市中医医院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0.6亿元、鄂州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5亿元、鄂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5亿元、鄂州市中医医院康复楼、托养楼改扩建及功能提升项目2.8亿元、鄂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大楼0.3亿元、鄂州市老城金十字片区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2亿元、鄂州市城南(文苑路--马鞍山路)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工程1亿元,转贷葛店开发区12.22亿元、临空经济区17亿元,转贷鄂城区25.2亿元、华容区2.6亿元、梁子湖区5.8亿元。

  再融资债券18.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32亿元(市本级10.2亿元),专项债券8.58亿元(市本级7.78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当年债券到期还本。

  三、2022年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含手续费)共计32.19亿元,其中:还本21.87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还本18.9亿元、预算安排还本2.97亿元)、付息10.22亿元、发行费用0.1亿元。

  2022年市直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含手续费)共计26.07亿元,其中:还本20.84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还本17.97亿元、预算安排还本2.87亿元)、付息5.2亿元、发行费用0.03亿元。

 

  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2年,市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完善制度、突出重点、加强管理、稳步实施的原则,以部门预算为突破口、以绩效评估为抓手、以绩效目标管理为关键点、以公示公开为手段,统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初步实现了从事前绩效评估到评价结果应用等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的联通,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完成区级财政管理绩效评估工作

  为配合区级事权清理,市财政局年初成立了财政绩效评估工作专班,开展对五个区的财政管理绩效评估工作,形成了《关于全市区级财政管理绩效评估报告》结论,评估结果为后续财政资金安排提供了实事依据,在决策层面得到了充分应用。一是摸清了临空区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及债务情况,为后期与临空区资金结算奠定了基础;二是基本摸清了鄂城区的财政困难现状及在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三是摸清了华容区与市级财政在土地结算上的分歧及该区在片区开发投资及企业奖补政策上存在的问题;四是摸清了葛店开发区的土地存量、税源及债务情况。通过绩效评估,基本摸清了区级财政管理现状,发现了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财政管理优化的建议,在一定程度上明晰了市、区两级事权支出责任,为决策层在全市财政管理方面提供了有力依据。

  二、开展2022年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推动财政投入提质增效

  为提高预算调整工作质量,市财政局以绩效运行监控为手段,组织第三方机构历时一个月对市直部门单位1300余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实行“双监控”。通过评审核定预算项目收入来源和支出规模,提出预算项目“经费拨款”5.4亿元和“基金预算”近100亿元的调减建议,绩效评估结果报市人大后获批复,在预算调整中得到实际应用,调整后我市2022年部门预算更具精准性和可执行性。

  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编审质量

  根据《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照预算编制关于全口径和预算控制数的总体思路,市财政局拟定了《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审的工作方案》,组织第三方机构克服疫情的不利影响,对全市申报的1280余个总金额 45亿元的预算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结合预算评审工作实现了预算项目全覆盖。第三方评审建议数 34亿元,审减约11亿元,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部门预算评审的各项目标任务,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市部门预算的编审质量,基本实现了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一体化融合。

  四、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促进预算单位“要我问效”变“我要问效”

  一是优化绩效指标。市财政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全市55个主管部门约1300个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了优化,设计绩效指标约10000条。二是推动绩效目标公示公开。通过督促并抽查各单位绩效目标公开情况,市直单位预算项目除保密项目外的绩效目标情况全部按要求进行了网上公开。市财政局创新采用绩效目标先优化再公开的工作方式,既提高了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同时又提升了预算单位负责人绩效管理意识,为市直预算单位绩效目标公开工作打下了基础,初步实现了预算单位“要我问效”向“我要问效”的转变。

  五、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结果应用

  一是推动完成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督促各部门对所属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同步完成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及公开工作。2022年,经过抽查,全市各部门单位基本上完成了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公开,并将自评结果反馈给市财政局,作为下一年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是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选取鄂州市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局和市委党校这2个市直部门开展了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围绕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从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履职效益等方面评价部门的整体绩效。

  三是加强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市财政局根据今年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大决策和重点民生领域方面共选取了15个总金额为14.35亿元的项目开展了财政绩效评价,其中对总额为9亿元的鄂州市政府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进行了重点评价并向市政府提交了《市政府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报告》。通过评价,摸清了我市产业发展基金运作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和整改措施,为市政府修订《基金管理方案》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2022年市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2022年市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251.49万元,比预算数减少316.63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直部门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为: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26.75万元,比预算数减少11.64万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人员出访交流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2015.86万元,比预算数减少137.44万元,主要是我市严控公务用车运维,加强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770.86万元,比预算数增加100.86万元,原因为部分单位因工作需要新增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1245万元,比预算数减少238.3万元,原因是我市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尽量减少运维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决算数208.88万元,比预算数减少167.55万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接待任务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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