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438600-2021-00006 文      号: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8日
信息分类 : 专项规划 有效性: 有效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1-10-28
 

序言

  规划背景。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它明确了今后五年及远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任务,绘就了行动蓝图,同时在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在此背景下,鄂州市委制定《中共鄂州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精心描绘鄂州未来发展蓝图,坚定了“一核两极多点支撑”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战略,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人民生活幸福美好的发展目标,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在《建议》指导下,科学谋划《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市委制定的《建议》要求,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奋力开创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编制目的。本规划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为总领,在市委制定的《建议》指导下,旨在贯彻落实《建议》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想和目标,科学制定鄂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指导“十四五”时期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规划范围与内容。根据鄂州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定方案,本规划涵盖了住房保障、房产市场监督管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建设、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节能推进、燃气发展等工作内容。 

  规划期限:2021—2025年。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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