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鄂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5-03-12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双随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构建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计划执行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将双随机抽查工作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部署,严格执行年度检查计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不断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科学化水平。对纳入本计划的监管行为,原则上不得随意删减,确需调整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须经同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示。本抽查计划统一纳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执行,不得“平台外操作”。

  二、统筹推进部门联合检查。各地要整合同一行业领域涉及多部门的监督检查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深入推进“一业一查”模式,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减少多头重复检查。各地要结合本地监管实际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抽查需求,加强与各部门权责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的衔接整合,聚焦民生关注热点,坚持问题导向,尽快制定本辖区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年度计划,并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精神,涉企行政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DB42/T 2124—2023)省级地方标准要求,规范行政检查标准和程序,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各地要持续动态调整、实时更新“一单两库”,扩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参与单位和实施领域。抽查任务发起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主动对接配合部门,细化抽查工作安排,形成监管合力,杜绝抽查检查工作流程不统一、监管要求不明确、多头检查、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

  四、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各任务发起部门要充分运用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依法加大抽查力度。按照“谁发起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任务发起部门在联合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或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工作。要强化检查结果运用,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

  五、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鼓励各地、各部门因地制宜探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方面的创新做法。鼓励采取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开展监管检查,取代部分实地检查。积极探索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推进多级联动、跨区域联合抽查、“一业一查”等监管新模式,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

  六、完善工作指导督导机制。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本辖区双随机抽查有关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特别是监管职能下放的部门要做好业务跟踪督导,强化检查人员培训,提升检查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满足监管需要。各地要依托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工作调度督导,确保各项计划有效落实。

  附件:鄂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鄂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5年3月10日

 

  附件1:

  鄂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行业领域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实施时间

备注

1

工程咨询单位抽查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抽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1%-3%(每地市≥2家)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科,电话:027-60670775;

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科,电话:027-60830880

11月前完成

 

2

粮食安全领域

2.检查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加工、运输的企业执行相关制度和政策的情况。

政策性粮食存储企业和粮食加工企业

3家

市发改委粮食产业发展科、粮食储备科,电话:027-60830613

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管科,电话:027-60670256

11月前完成

 

3

招投标行业

3.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进行检查。

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

10%

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电话:027-60830233

1.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电话:027-60670776

2.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政建设科,电话:027-60670751

3.市交通运输局工程管理科,电话:0711-5111115

4.市水利和湖泊局规划与建设监督科,电话:027-60229170

10月前完成

 

4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4.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理科实验室装备配备)检查

中小学校

3所学校

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电话:027-60281226

市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科,电话:027-60670267

3—10月

 

5.学校招生、办学、收费等情况的检查 重点检查校外培训违规培训行为、预收费、机构安全等情况

全省面向3周岁以上学前、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

15%

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电话:027-60281819;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027-60281589;

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电话:027-60281357;市教育局财审科,电话:027-60281077。

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管科,电话:027-60670256

暑假

 

6.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抽查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

20%

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电话:027-60670207

市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电话:027-60281822

春秋季开学、中高考等节点

 

5

宾馆、旅店业

7.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情

况的检查

各类宾馆、旅

 

5%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电话:0711-3752786

1.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

科,电话:027-60896095;

2.市卫健委综合监督科,电话027-60660822;

3.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管科,电话:027-60670256。

10月前完成

 

6

保安行业

8.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

活动情况的检查

保安行业相

关单位

5%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电话:0711-3752786

1.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局,

电话:027-60358537;

2.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科,电话:

027-60670253。

10月前完成

 

9.保安培训单位及其培训活动

情况的检查

7

劳动用工监管

10.各类用人单位招工用工、工资支付、参保缴费等情况的检查

 

各类用人单位

 

10家

 

市人社局就业中心劳动用工监督科,电话:027-60358537

1.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

电话:027-60670253

2.市自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电话:027-60670776;

3.市交通局工程管理科,

电话:0711-5111115

4.市税务局社保及非税收入科,电话:027-56929305。

3-12月

 

11.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招工用工、工资支付、参保缴费等情况的检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15家

市人社局人劳科,电话:027-60358565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电话:027-60670253

10月前完成

 

8

市政工程监督检查

12.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

城镇污水处理厂

3家

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稽查科,电话:027-60281848

市水利和湖泊局供排水管理科,电话:027-60229128

10月前完成

 

9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

13.对含ODS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ODS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情况

ODS 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ODS 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

3家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电话:027-60281899

市商务局内贸科,电话:027-60265510、027-60265002

10月前完成

 

10

房地产市场

14.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

房地产开发、物业、中介、估价、租赁等房地产从业企业

20%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房地产开发科,电话:027-60670781物业科,电话:027-60670778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管科,电话:027-60670256;特设科,电话:027-60670269。

8月前完成

 

15.房地产行业网签备案价及明码标价情况检查

16.对物业企业合规经营情况的检查

11

燃气经营行业

17.燃气经营许可取得情况的检查

燃气经营企业

20%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政建设科,电话:027-60670751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管科,电话:027-60670256;特设科,电话:027-60670269。

8月前完成

 

18.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12

交通运输领域

19.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80%

市交通运输局法规与审批服务科,电话:0711-5111105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法制办,电话:0711-3876807

11月前完成

 

20.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情况的检查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

20%

市交通运输局法规与审批服务科,电话:0711-5111105

1.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法制办,电话:0711-3876807

2.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管科,电话:027-60670256。

11月前完成

 

21.对从事货物道路运输者经营行为的检查

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

2%

市交通运输局法规与审批服务科,电话:0711-5111105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电话:027-60670253

11月前完成

 

22.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经营服务行为的检查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

20%

市交通运输局法规与审批服务科,电话:0711-5111105

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管科,电话:027-60670256

11月前完成

 

23.对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检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

20%

市交通运输局法规与审批服务科,电话:0711-5111105

1.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法制办,电话:0711-3876807

2.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管科,电话:027-60670256;

11月前完成

 

24.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经营行为的检查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

20%

市交通运输局法规与审批服务科,电话:0711-5111105

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管科,电话:027-60670256

11月前完成

 

25.对小微客车租赁经营者经营行为的检查

小微客车租赁经营者

5%

市交通运输局法规与审批服务科,电话:0711-5111105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电话:027-60670253

 

11月前完成

 

13

水路、港口交通运输行业

26.对港口经营情况的检查

港口经营者

10%

市交通运输局法规与审批服务科,电话:0711-5111105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电话:027-60670253

 

11月前完成

 

27.对水路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检查

水路运输经营者

10%

市交通运输局法规与审批服务科,电话:0711-5111105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电话:027-60670253

 

11月前完成

 

14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

28.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情况的检查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机构

20%

市交通运输局法规与审批服务科,电话:0711-5111105

1.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法制办,电话:0711-3876807

2.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管科,电话:027-60670256。

 

11月前完成

 

15

机动车维修行业

29.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经营行为的检查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

2%

市交通运输局法规与审批服务科,电话:0711-5111105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电话:027-60670253

 

11月前完成

 

16

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

30.机动车排放检验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

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

9家

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和认检科,电话:027-60670220

1.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法制办,电话:0711-3876807

2.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电话:027-60281851

3.市交通运输局法规与审批服务科,电话:0711-5111105。

10月前完成

 

31.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经营情况的检查

17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者

3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从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单位

5%

市农业农村局科技与种业科,电话:

027-60707611

1.市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支队稽查科,电话:027-60281848;

2.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科,电话:027-60670260。

12月前完成

 

18

肥料生产经营者

33.肥料经营情况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从事肥料生产经营的单位

5%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电话:

027-60707618

1.市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支队稽查科,电话:027-60281848;

2.市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科,电话:027-60670267。

12月前完成

 

19

农药经营者

34.农药经营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从事农药经营的单位

5%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电话:

027-60707618

1.市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支队稽查科,电话:027-60281848;

2.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科,电话:027-60670260。

12月前完成

 

20

兽药经营者

35.兽药经营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从事兽药经营的单位

5%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电话:

027-60858666

1.市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支队稽查科,电话:027-60281848;

2.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科,电话:027-60670260。

12月前完成

 

2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者

36.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从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的单位

5%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电话:

027-60858666

1.市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支队稽查科,电话:027-60281848;

2.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科,电话:027-60670260。

12月前完成

 

22

农机经营者

37.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及其证书的检查

从事农机经营的单位

10%

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科,电话:

027-60707651

1.市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支队稽查科,电话:027-60281848;

2.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科,电话:027-60670260。

12月前完成

 

23

动物诊疗机构

38.对动物诊疗机构许可备案情况、内部管理制度情况、广告行的检查

从事动物诊疗经营的机构

5%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电话:

027-60858666

1.市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支队稽查科,电话:027-60281848;

2.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科,电话:027-60670260。

12月前完成

 

24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者

39.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从事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的单位

5%

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电话:

027-60707650

1.市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支队稽查科,电话:027-60281848;

2.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合同科,电话:027-60670259。

12月前完成

 

25

种畜禽生产经营者

40.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

5%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电话:

027-60858666

市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支队稽查科,电话:027-60281848

12月前完成

 

26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41.生猪屠宰活动及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从事生猪定点屠宰经营单位

5%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电话:

027-60858666

市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支队稽查科,电话:027-60281848

12月前完成

 

27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查

4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在我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5%

市农业农村局科技与种业科,电话:

027-60707611

1.市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支队稽查科,电话:027-60281848;

2.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科,电话:027-60670276;

3.鄂州海关查检科,电话:15671612397。

12月完成

 

28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

43.发卡企业备案情况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

5家

商务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2月完成

该任务由区级部门按实际情况开展落实。指导单位:市商务局内贸科,电话:027-60265510。

44.预付卡发卡协议、提供服务的相关形式和管理措施

29

二手车市场监管

45.二手车经营主体资质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2家

市商务局内贸科,电话:027-60265510

027-60265002

1.市市场监管局消保科,电话:027-60670263;

2.市税务局稽查局选案股,电话:027-60698033;

3.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电话:0711-3752786

10月前完成

 

46.二手车流通企业备案情况

47.二手车发票和交易登记管理

48.二手车企业诚信经营、服务质量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0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监管

49.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国家标志使用的检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1家

1.市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电话:027-60830355;

2.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电话027-60281851;

3.市经信局产业政策科,电话027-60830428;

4.市交通运输局法规与审批服务科,电话:0711-5111105;

5.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电话:027-60670211;

6.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法制办,电话:0711-3876807

50.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治安状况、买卖伪造票证等的检查

51.对报废机动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的检查

52.对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活动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检查

53.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规范利用报废机动车拆解零部件等行为的检查

31

歌舞、游艺等娱乐场所

54.娱乐场所取得许可情况及治安、消防、卫生等情况的检查

各类娱乐场所

5%

市文旅局行业管理科,电话:027-53083661

1.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电话:0711-3752786;

2.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电话:027-60896095

3.市卫健委综合监督科,电话027-60660822。

12月前完成

 

3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55.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各类网吧、网咖等提供上网服务场所

20%

市文旅局行业管理科,电话:027-53083661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电话:0711-3752786

 

12月前完成

 

33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

56.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及相关活动许可情况的检查

营业性演出机构

20%

市文旅局行业管理科,电话:027-53083661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电话:0711-3752786

12月前完成

 

34

艺术品经营单位

57.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检查

艺术品经营单位

30%

市文旅局行业管理科,电话:027-53083661

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合同科,电话:027-60670259

12月前完成

 

35

旅行社

58.旅行社取得许可及经营情况的检查

各类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

20%

市文旅局行业管理科,电话:027-53083661

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合同科,电话:027-60670259

12月前完成

 

36

体育经营行业

59.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检查

游泳池

20%

市文旅局行业管理科,电话:027-53083661

市卫健委综合监督科,电话027-60660822

12月前完成

 

37

A级景区

60.对A级旅游景区服务项目是否安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建立安全管理人员队伍、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是否有效、是否公布最大承载量等情况的检查

A级景区

30%

市文旅局行业管理科,电话:027-53083661

1.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电话:027-60896095;

2.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合同科,电话:027-60670259;

3.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矿产资源管理和灾害防治科科,电话:027-60698532;

4.市气象局综合办公室。电话:53083009。

12月前完成

 

38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61.工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市直管工业企业

5家

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电话:027-60858779

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科,电话:027-60830052

12月前完成

 

62.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设置、落实等情况的检查

63.工业企业职业健康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且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10%

市卫健委综合监督科,电话027-60660822

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局,电话:027-60358537

12月前完成

 

39

涉嫌税收违法当事人的抽查

64.涉嫌税收违法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的检查

涉嫌税收违法当事人

3家

市税务局稽查局选案科,电话027-60698033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电话:027-60670253

11月前完成

 

40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

65.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检查

统计调查对象

3%

市统计局法规科,电话:027-60830226

1.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科,电话:027-60830880;

2.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电话:027-60670253。

11月前完成

 

41

消防产品检查

66.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检查

新投用的建设工程

3家

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电话:027-60896332

1.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消防管理科,电话:027-60670770;

2.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科,电话:027-60670267。

11月前完成

 

42

出口商品行业

67.对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出口商品生产企业

5%

鄂州海关查检科,电话:15671612397

1.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电话:027-60670253;

2.市税务局稽查局选案股,电话:027-60698033。

12月前完成

该计划由省级部门制定。

43

防雷安全领域

68.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生产情况检查

油气库等易燃易爆场所

5家

市气象局综合办公室(法规科),电话:027-53083009

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电话:027-60698126

12月前完成

 

44

建筑行业

69.对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建筑市场从业单位

10%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电话:027-60670776

1.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局,电话:027-60358537;

2.市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科,电话:027-60670267;

3.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电话:027-60858779;

4.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电话:60896332

 

10月前完成

 

45

河道采砂及疏浚砂石综合利用

70.河道采砂及疏浚砂石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

河道采砂及疏浚砂石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单位

1家

市水利和湖泊局水土保持与法规科,电话:027-60229166;市河道堤防保护中心,电话:027-60229019

1.市交通运输局法规与审批服务科,电话:0711-5111105;2.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电话:19307117332;

3.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电话:027-60670253。

12月前完成

 

46

城镇供水

71.对城镇供水企业的监督检查

城镇供水企业

1家

市水利和湖泊局供排水管理科,电话:027-60229128

市卫健委综合监督科,电话:027-60660822

12月前完成

 

72.对饮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监督检查

47

人防工程领域

73.人防工程设计、图审监督检查

人防工程相关企业

5家

市国动办办公室,电话:027-53083225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电话:027-60670253

12月前完成

 

74.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

48

定点医疗机构

75.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的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定点医疗机构

6家

市医保局基金监督科,电话:027-60876907

市卫健委综合监督科,电话:027-60660822

3月-6月;

7月-12月。

上半年1次;下半年1次。

49

对全市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

76.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情况

全市养老服务机构

30%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电话:027-60896819

1.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消防科,电话:027-60670770;                2.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电话:027-60896095;        3.市市场监管局特设科,电话:027-60670269;餐饮科,电话:027-60670207。

10月前完成

 

77.餐饮、护理、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管护等从业人员具备职业资格情况

78.消防设施设备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79.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80.养老机构登记情况

81.提供餐饮服务养老机构获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

50

住房公积金领域

82.对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账户设立手续的监管检查

企业 、事业 位及 会团体等

3家

市公积金中心政策信息科,电话:027-60281979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电话:027-60670253

12月前完成

 

83.对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监管检查

51

典当行业

84.企业典当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从事典当经营的单位

30%

市政府办公室金融二科,电话:027-60830037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电话:027-60670253

11月前完成

 

85.典当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情况的检查

86.典当企业法人股东存续情况的检查

87.典当企业虚假出资、抽逃资金情况的检查

52

成品油经营行业

88.成品油经营主体资质许可的检查

加油站点

4%

市商务局内贸科,电话:027-60265510、

027-60265002

1.市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科,电话:027-60670267;计量科,电话:027-60670271;

2.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电话:19913130016;

3.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电话:027-60896095;

4.市气象局综合办公室(法规科),电话:027-53083009;

5.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电话:0711-3752786;

6.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电话:027-60281851;

7.市发改委能源办,电话:027-60830282。

12月前完成

 

89.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90.对危化品经营的安全监督检查

91.对加油站点消防安全的检查

92.防雷安全检查(油品储存及销售设备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开展情况)

93.散装成品油销售监管

94.油气回收装置的检查

95.乙醇汽油推广应用检查

53

建筑垃圾

96.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的监督检查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

2家

城管部门

1.交通管理部门;

2.公安交管部门。

12月前完成

该任务由区级部门按实际情况开展落实;指导单位:市城管委行政审批科,电话:027-60830799。

54

生活垃圾

97.对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

2家

城管部门

交通管理部门

55

城市绿化

98.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监督检查

城市绿化建设单位

2家

城管部门

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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