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9日
《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做好相关迎检工作,拟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情况的专项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湖北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管理办法》为依据,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对照自查、统一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规范性文件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及薄弱环节,促进各级政府及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制度,切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等抽象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治建设水平。
二、检查内容
此次主要检查各区各部门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8月1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重点检查四个方面: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廉洁性评估)执行情况;
(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
(三)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责任追究情况;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组织领导情况。
三、检查方法步骤
(一)自查(2015年8月19日至8月26日)。
方法:
1。各区各部门制定印发自查方案和自查细则;
2。对照《管理办法》查找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3。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二)检查(2015年8月26日至8月30日)。
此次检查成立市检查组,对各区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开展抽查,检查方法如下:
1。听汇报;
2。查资料,依据《贯彻落实<管理办法>情况检查评分细则》(附后),逐项核查打分;
3。反馈检查意见。
(三)整改(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5日)。
方法:
各区各部门通过制定整改方案、上报整改结果,于9月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至市政府法制办。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管理办法》的公布实施,是我市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预防行政腐败的重要举措。各区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抓好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制度落实。在自查阶段,要认真对照评分细则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改正存在的问题;在迎检阶段,要实事求是汇报真实情况。
(二)本次检查,以法制工作部门为主进行。市检查组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抽调相关人员参加。市检查组在规定的检查期限内完成检查工作,具体到各区各部门的检查时间和人员,由检查组组长确定并由所在小组通知受检单位。
(三)此次检查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计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成绩。检查中发现得违纪违规问题,报省纪委、监察厅调查处理。
(四)检查组在检查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检查工作纪律。如有违犯,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