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4-04619 | 文 号: | 鄂州政办发〔2024〕27号 |
发布机构 :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16日 |
信息分类 : | 鄂州政办发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参照执行。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