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我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工程建设的意见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4-27709 文      号: 鄂州政办函〔2014〕6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4年04月08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办函 有效性: 有效
鄂州政办函〔2014〕6号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去年以来,我市贯彻《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平安湖北建设的意见》(鄂发〔2013〕8号)精神,把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一期)纳入市政府年度“十件实事”,有效推进了全市城乡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按照《关于继续深入推进全省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意见》(鄂办文〔2013〕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推进全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到2014年底,全市视频监控系统基本覆盖主城区、七大功能区主要街道、重要路口,确保党政机关、车站码头、中心广场、体育场馆、旅游景区、商业中心、物流中心、宗教场所、校园周边、金融单位、文博单位、医院康复单位、重点危险品库、停车场、废品收购站等重点场所,要害部位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市际、主城区、七大功能区主要进出路线治安卡口系统建成率达到100%,重点企事业单位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成率达到100%;新建、在建的居民住宅小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达到100%。通过视频系统建设,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维稳处突能力,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就公共区域视频系统建设而言,2014年,全市需再新建1100个政府投资的社会公共视频,补光率达到75%,并逐步高清化,实现重要路段、重要部位夜晚看得见,白天看得清。具体建设任务:市级建设500个,鄂城、华容、梁子湖区分别建设240个、100个、80个,葛店、鄂州开发区分别建设100个、80个。同时,各街办、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按照实际需要和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开展单位内部探头建设,继续加强治安视频卡口系统建设。
  二、建设的原则和方式
  (一)统一模式。省委、省政府明确了“网络运营商出资建设,政府承租,公安机关管理使用”的全省统一建设模式。通过招标竞标的方式,确定承建单位,并负责建成后的运行维护、设备更新。经验收合格后,交付当地公安机关管理使用,系统租用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我市2014年新建1100个视频,由运营商一次性建成,预算共需4599.4万元,由市、区两级财政分级负担,采取每年出资租用运维,共分10年付清,市财政每年支付200万元,鄂城、华容、梁子湖区每年分别支付96万元、40万元、32万元,葛店、鄂州开发区每年分别支付40万元、32万元。
  (二)统一规划。坚持从长远出发,按照实战、实效、实用的要求,注重点、线、面的结合,综合城市规模、经济发展、人口分布、治安状况等主要因素,科学确定监控密度、合理布建监控点位,突出重点、科学规划,既要防止留下空档、监控不到,又要避免无序而上、重复建设;同时,有效节约和降低建设成本。各区、开发区视频系统建设纳入市级统一规划,具体由市公安局统筹实施。
  (三)统一标准。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湖北省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规范》、《湖北省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共享平台建设方案》、《湖北省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施工规范》和《湖北省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规范》等具体部署和相关规定,便于后期的系统联网接入,确保监控效果和运维管理服务。具体标准由市公安局按照全省统一规定实施。
  (四)统一管理。对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公共探头和公安监控中心,由公安机关建立专人值守、日常检查、流程监控、巡查记载、警情处置、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使用;对单位内部监控系统,督促社会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监控责任制,加强自行管理,并按需求和质量与公安监控中心联网运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军任组长,副市长、公安局长董煜华任副组长,市综治办、财政、住建委、规划、城管、交通、园林、电力、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公安局。各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全力协助配合,其中综治部门负责协调、督导、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综治考核范畴;规划、城管、园林等部门要确保尽快完成各类行政审批,减免相关费用;电力等单位要全力支持监控点位的电力接入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租用经费的保障工作。
  (三)加强运维管理。市公安局将运营商建成系统后的运行维护、设备更新、人员培训等后期保障纳入合同范畴,明确规定出现探头存活率未达95%、维修不及时等情况时,从租金中抵扣,以落实其运维责任。同时,联合运营商加强对系统运维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运维管理使用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好视频监控系统在应急管理、维稳处突、治安防控、侦查破案和城市管理、民生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四)依法管理使用。各地要建立完善考核制度,把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管理应用情况纳入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大检查考核的力度,对没有完成建设任务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湖北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1号)进行警告、通报批评。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使用,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侵犯公民的个人隐私及其他合法权益。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应用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拓宽应用思路,不仅公安机关能用,其他部门也能用,更多、更好、更安全地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服务平安鄂州建设大局。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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