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0-29169 | 文 号: | 鄂州政办函〔2020〕25号 |
发布机构 : |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年06月24日 |
信息分类 : | 鄂州政办函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委 市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开发区(新区)、街道管理体制的通知>》(鄂州文〔2019〕4号)精神,不再保留鄂州经济开发区(筹)管委会,回归樊口街道管理体制,调整为鄂城区管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2018年委托给原鄂州经济开发区(筹)管委会行使的313项行政职权调整由市直相关部门管理。市直各有关部门和鄂城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沟通、对接,确保行政职权规范运行、顺畅有序。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