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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政发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通告》的决定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5-04810
文 号:
鄂州政发〔2025〕2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0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法治统一,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通告》(鄂州政函〔2020〕41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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