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鄂州市在总结2023年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鄂州实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1月20日印发了《鄂州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24年版)》)和《鄂州市取消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取消清单(2024年版)》)。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是积极响应上级政策部署。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按照《湖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鄂州市在2023年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承诺制适用范围,建立更加科学的动态调整机制,形成了《清单(2024年版)》和《取消清单(2024年版)》。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现实需要。2023年企业调研显示,部分高频事项仍存在证明材料多、审批周期长等问题,影响办事效率。新清单重点针对企业开办、工程建设等领域进一步精简材料。同时,线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更新升级,为扩大承诺制范围提供了技术支撑。
三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针对电商、网约车等新兴业态,新增相适应的承诺制事项,降低准入门槛。同时,对涉及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等高风险领域的事项进行审慎评估,取消部分执行效果不佳的承诺制事项,确保监管到位,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
二、形成过程
(一)全面梳理清理。2024年11月底,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调整更新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组织各地各部门对照2023年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更新调整,按照规定程序分别作出取消或保留的处置措施,形成取消和保留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二)多维便民利民。本着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原则,对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新增的法定证明事项中符合条件的,原则上全部纳入清单;对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原则上全部纳入清单;对过去不具备实行告知承诺制条件的证明事项,随着形势变化、工作要求发生变化等,现在具备条件的,原则上全部纳入清单,梳理出新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形成新增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2024年12月中旬,市司法局形成《清单(2024年版)》和《取消清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修订后形成了《清单(2024年版)》和《取消清单(2024年版)》。
三、主要内容
1.《清单(2024年版)》包含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139项,涉及市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25个部门。
2.《取消清单》包含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11项,涉及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消防等6个部门。
3.本次动态调整明确了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的3种办理方式:一是直接取消,免提交证明;二是部门核查,无需申请人提交证明;三是需要在一定期限内补齐。
关联文件:
1、《鄂州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和《鄂州市取消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