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鄂州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2023〕1621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鄂州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二期)。
项目代码:2311-420704-04-01-683054。
二、建设地点:鄂州市鄂城区、梁子湖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治理2个,鄂州市鄂城区主城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吴伯浩村伯浩湾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四、设计方案: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
五、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1550万元,建筑工程费用1235.14万元,临时工程费用55.86万元,独立费用185.23万元,基本预备费73.77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和拟申请国债资金。
请严格执行项目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建设标准,依照批复的内容和核定的投资概算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项目投资概算表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