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鄂州市迎接全省第二轮城管检查暨第五届“楚天杯”考评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鄂州市迎接全省第二轮城管检查暨第五届“楚天杯”考评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轮城管检查暨第五届“楚天杯”考评工作的通知》(鄂建〔2011〕6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和城镇规划建设工作力度,力争在今年11月份全省第二轮城管检查和“楚天杯”考评中创造佳绩,现就有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通过全面整治,实现全面达标。举全市之力,开展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大战100天,切实解决“道路拥堵、垃圾围城、广告杂乱、立面破旧、沿街为市、绿化缺失、违法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提高城市管理和城镇规划建设的水平和效能,争先进位,实现“畅通、靓丽、文明、和谐”的目标。
二、整治内容及任务
根据省政府鄂政办电〔2011〕97号、鄂州政办发〔201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综合整治内容如下:
(一)全省城市管理检查规定的道路拥堵、垃圾围城等七项内容。(具体见附件1)
1、道路拥堵。主次干道路面平整;道路标识设置规范;交通秩序管理有序;车辆停放整齐划一;背街小巷路面硬化率85%以上。
2、垃圾围城。无暴露垃圾;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垃圾收运设施及公厕管理规范;环卫机械化清扫超过20%。中心城区实行环卫24小时清扫保洁,主干道每天清洗,次干道每周清洗,背街小巷每月清洗,交通护栏每三天清洗一次;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无缝隙、全覆盖。
3、广告杂乱。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范;门店招牌设置规范。
4、立面破旧。开展临街建筑立面整治,临街建筑立面整洁;屋顶清洁卫生;实施临街空调外机美化。
5、沿街为市。整治占道经营,各类市场规范管理。
6、绿化缺失。行道树、绿化带养护及时;公园、游园养护保洁及时;实施“拆墙透绿”工程。
7、违法建设。新产生的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当日拆除。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内的存量违法建设按规定时间拆除。影响市容观瞻的历史存量违法建设(含亭棚)在迎检前拆除完毕。
(二)“楚天杯”考评规定的查处违规建设、商品房销售管理等内容。
1、查处违规建设项目。重点查处违反“四线”规划用地控制、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擅自调整规划指标等规划违法违章案件,大力整治项目开工建设未按法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手续不齐全等情况。
2、强化商品房销售管理。商品房销售切实做到按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按照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实行网上备案制度,向消费者提供了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载明房屋能耗指标、节能措施、保温隔热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三)第一轮城管检查反馈及“楚天杯”自查发现问题。(具体见附件2)
主要是整治氛围不浓、门店招牌设置随意、交通秩序混乱、施工现场脏乱、沿街占道为市、建筑垃圾围城、部分路段抛洒严重、城区出入口路段立面破旧、夜市管理不规范、部分小区物业管理较差等问题。
(四)市委、市政府领导调研城管工作指出的突出问题。(具体见附件3)
1、占道经营。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加大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各类占道行为的治理力度,引摊入市、规范经营。
2、建筑垃圾乱堆放。全面清除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至建筑垃圾消纳场,保持新城拓展区域的整洁卫生,确保无堆积垃圾。
3、建筑工地违章作业。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排查,监督“禁实”与“禁现”、工地进出道路硬化、规范公示相关信息和工程监理、设置冲洗措施和设施、严格建筑围挡,督促整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规定的行为;对工地无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渣土运输手续进行完善;加大对建筑工地渣土车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准备新开工的建筑工地未按达标要求建设和完善配套设施的,未按达标要求管理的,一律不允许开工。
4、交通堵塞。规范动态和静态车辆秩序,加强行人乱穿马路、人车混行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查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按标准规划和设置标志、标识、标牌,科学施划停车位,合理设置临时停车场所及自行车停放点,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5、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脏乱差。对辖区进行拉网式巡查,修复和刷新破损立面、院墙,清除卫生死角、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进出干道周边菜地。
三、方法步骤
为保证全面达标,从发文日起至春节期间,开展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为“突出整治见成效”阶段(2011年10月13日至11月30日)。突出整治第二轮城管检查及“楚天杯”考评所规定的项目,省第一轮城管检查反馈及“楚天杯”自查发现的问题,市委、市政府调研城管工作指出的问题,高标准落实整治任务,确保达标迎检。
第二阶段为“巩固提高抓反复”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巩固第一阶段整治成果,进行全面自查,查漏补缺,积极改正不足和问题;对第二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深化整治,扩大战果,防止反弹。
第三阶段为“总结规范建长效”阶段(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把整治过程中的一些好经验和做法作为长效机制建立起来,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实行城市网格化管理,完善公安保障、物业管理、市场化运作等机制,实现城市管理全面达标,长效管理。
四、措施及要求
(一)加大宣传,全民参与。一是大会动员。继书记、市长集中调研,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听取城管工作汇报后,10月上旬市委、市政府将召开全市大会,就整治迎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再动员。二是舆论导向。宣传部门要利用报纸、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全方位宣传城市管理和“楚天杯”创建综合整治。《鄂州日报》、鄂州电视台城管曝光台栏目继续深入报道,以事件“回音壁”的形式,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三是亲情引导。教育部门每半月要组织200名以上中小学生开展一次城市管理“小手牵大手”主题活动,向学生家长宣传城市管理。四是志愿服务。团市委每周要组织200名青年志愿者开展一次户外活动,全方位、积极营造环境综合整治氛围。五是公益广告。城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城市电视、固定广告位、垃圾箱、路名牌等现有资源,在主城区主干道、道路节点、商业繁华区等处刊登公益宣传画面。六是基层互动。各区、开发区、街办要通过开办市民学校、组织宣传到户等形式,加强对市民的积极引导和教育,让城市管理工作家喻户晓。七是全民参与。要招聘市容监督员,每天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纠章处罚和劝导,引导市民文明守法,提升市民城市荣誉感、责任感,鼓励市民参与综合整治,各业主落实“门前四包,庭院达标”责任制,做到“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
(二)明晰责任,狠抓落实。一是领导督办。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协商安排市级领导对综合整治进行挂点督办。二是行业督办。市城管局负责牵头督办违法建设、广告杂乱、沿街为市、垃圾围城治理;市公安局牵头督办道路拥堵治理;市住建委牵头督办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规范管理、绿化缺失治理;市交通局负责牵头超限超载治理;市房产局负责牵头督办立面破旧治理和亮化、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强化居住区物业管理。三是部门履责。涉及城市管理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管,实行谁主管、谁发证、谁制定标准、谁督办。四是属地管理。各区、开发区、街办要对辖区进行拉网式检查,明确责任人员,确保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各地要加强对城管队员的管理,城管队员要统一着装,定区域、定岗、定员、定责,各区、开发区、街办干部要包街、包户、包点,严格履责。
(三)强化措施,“治庸问责”。一是完善问责机制。此次迎接全省城市管理检查和“楚天杯”考评工作将导入“治庸问责”机制,实施整改销号、责任倒逼、庸散追责等措施,刚性运用考核结果。二是进行排名公示。由市城管部门对综合整治情况每周进行一次大检查,将鄂州开发区、各街办、新庙镇、泽林镇及市直相关部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排名,通过媒体公开。三是强化领导督办。各区、开发区、有关职能部门的分管领导和各街办的行政主要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城市管理和城镇规划建设工作上来,每天上街督促整治不少于2小时,街办分管领导要全天候在一线负责落实整治任务,力争在这一次的城管检查和“楚天杯”考评中打好“翻身仗”,实现预定目标。四是严格治庸追责。凡因执行不力、出现差池,以致对本次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检查和“楚天杯”考评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部门,取消其年度目标考核评先资格,其主要负责人在新闻媒体中向市民公开检讨。特别严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和组织处理。
附件:
1、鄂州市迎接全省第二轮城管检查标准及责任分解表
2、鄂州市第一轮城管检查反馈及“楚天杯”自查问题明细
3、鄂州市迎接全省第二轮城管检查及“楚天杯”考评综合整治突出问题明细表
4、鄂州市主城区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划分表
附件2
鄂州市第一轮城管检查反馈及“楚天杯”自查问题明细
1、环境综合整治的氛围不够浓郁,公益性宣传较少的问题。
2、门面招牌和户外广告的设置较为随意,较为凌乱,大小不一,部分门面招牌和户外广告还存在破损缺字现象的问题。
3、车辆停放不规范,存在车辆停放不整齐,汽车、摩托车乱停慢车道、人行道现象,停车点无标识划线的问题。
4、一些社区、背街小巷环境不够整洁,排水设施功能不完善,还存在一些暴露垃圾和渍水,垃圾箱较为破旧的问题。
5、公厕指示牌少,标识较小,不是很醒目的问题。
6、部分施工现场管理不够规范,工地内乱堆乱放,未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冲洗设施和冲洗槽的问题。
7、部分路段抛洒、灰尘严重的问题。如江碧路、鄂黄大桥连接线等路段。
8、部分路段沿线立面破旧、市容环境差的问题。如江碧路泽林段。
9、夜市经营占道、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如南浦路花仙子段。
10、部分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居住环境较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