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民政领域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工作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日期:2025-03-31 语音:播放
各民政服务机构: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及《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市监发〔2019〕95号)要求,结合《关于印发<鄂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鄂州双随机办〔2025〕5号)工作安排,现将全市民政系统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做到监管全覆盖,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和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日常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

  (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及《市场监管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要求对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均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

  (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5号)要求,做到“三个不查”,即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检查、无事项清单不检查、无计划清单不检查。

  (四)按照《关于开展养老服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提示》,制定好好民政养老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并依计划执行。

  (五) 依据《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深化双随机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州双随机办〔2025〕7号)要求,严格落实检查要求 。

  二、计划内容

  对照《关于印发<鄂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鄂州双随机办〔2025〕5号)要求,制定全市民政系统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预计7月中下旬联合住建、市场监管、消防部门开展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12月底前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年底前联合发改、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殡葬机构的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抽查对象要随机抽取,不能有任何偏向和歧视。抽查时要注意保护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避免给市场主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影响。

  (二)检查内容要全面、客观、公正。检查时要严格按照监管标准和程序进行,不能有任何偏颇和主观判断。检查结果要及时公开,让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了解监管情况和结果。

  (三)处理结果要公正、合理、透明。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不能有任何包庇和纵容。处理结果要及时公开,让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了解处理情况和结果。

  附件:2025年度鄂州市民政养老服务机构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鄂州市民政局

  2025年3月31日

  2025年度鄂州市民政领域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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