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合抽查部门
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市民政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检查。
二、联合抽查对象和比例
按照市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不重复的原则,按30%比例随机抽取,共7家养老机构。
1. 市直(1家):鄂州市城市福利中心(鄂州市颐年养老院有限公司);
2. 鄂城区(6家):花湖镇福利院(黄石市下陆万年青老年公寓)、汀祖镇福利院(湖北福稷养老服务有限鄂城区分公司)、爱馨老年公寓(鄂州市武昌大道爱馨老年公寓)、新民街医养结合服务中心、福星敬老院、福寿养老院(鄂州市福寿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三、联合抽查时间
7月16日(星期三)—7月17日(星期四)
四、联合抽查人员
1. 市民政局:陈心源、高金华;
2.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卢龙康、肖超然;
3. 市市场监管局:李波、袁业润;
4. 消防部门:李洋、温宗科。
五、联合抽查事项
1. 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情况;
2. 消防设施设备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3. 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4. 餐饮、养老护理、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管理等从业人员具备职业资格情况;
5. 运营资质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和工作措施,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各区民政部门及养老机构要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人员需着制式服装,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亮证执法,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对现场检查、询问等环节录音录像,存档备查。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检查尽可能到边到角、细致入微、不走过场,不加重养老机构负担。
(三)加强协调配合。由市民政局统筹安排检查车辆,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参加同志在市民政局大楼集中乘车出发,各区消防部门参加同志自行前往。
联系人:王振 15308683606
鄂州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