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于6-7月组织湖北省鄂州市公证处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自查,并完成了市级复查。现将相关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优秀机构:湖北省鄂州市公证处
特此通报。
鄂州市司法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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