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全媒体记者黎俊荣)昨日,记者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获悉,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发布《关于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命名的决定》,我市被命名为“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其中,命名的地级市仅4个,鄂州市榜上有名。
据了解,今年3月起,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全省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经自愿申报、初审推荐、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媒体公示等环节,评出10个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及10个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我市荣获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称号,成为首批获评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主体工程纵深推进,着力构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格局,政府依法决策水平持续提升,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便捷高效,市域社会治理成效显著,普法依法治理硕果累累,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下一步,我市将以全省示范命名为新起点,对标对表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持续拓展示范创建成果,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鄂州加快“两区一枢纽”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