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鄂州市信访局本级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受理和接待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访事项。
2.承办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通过直接立案或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处理,查处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3.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4.综合分析人民来信来访情况,筛选论证群众的批评和建议, 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5.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办、交办来信来访事项,关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协调或直接查处重要信访问题。
6.对来信来访中反映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助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
7.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协助市委、市政府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市的信访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组织交流和推广经验;培训信访干部;制定信访工作管理规定。
8.贯彻落实市委处理信访问题领导小组有关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意见,处理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重大信访问题。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鄂州市信访局为正县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属市委序列工作机构,内设办公室、接访办信科、案件督查科、网上信访科、市人民政府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等4个职能科(室)和一个中心。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鄂州市信访局本级。部门人员构成:信访局编制人数15名;行政在职编11名,参公在职编4名,其中在职16名,退休人数9名。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4年本年收入593.27万元,比上年减少69.63万元,减少10.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3.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593.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减少原因: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减少。
2.预算支出情况:2024年本年支出593.27万元,比上年减少69.63万元,减少10.51%。其中:基本支出444.27万元,占总支出的74.89%;项目支出149万元,占总支出的25.12%。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09万元,占本年支出77.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93万元,占本年支出11.28%;医疗卫生支出36.56万元,占本年支出6.16%;住房保障支出30.68万元,占本年支出5.17%。
支出减少原因: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54.3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22万元,减少10.27%。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其中: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2.5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公务接待0.5,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0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5.11万元,福利费16.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15.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5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压缩年度公务接待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移交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调度、管理。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部门没有安排人员出国(境)。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24年我部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比上年减少10.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货物类及服务类减少。其中: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主要用于文件资料印刷等支出;货物类2.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等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末国有固定资产总额103.56万元:其中:房屋约800 平方米,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调配,公务用车1辆,金额25.50万元;通用设备112件,金额67.30万元,家具98件,金额10.74万元。
预计2024年本部门新增资产情况:无
2024年本部门计划处置资产情况: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表9)
1.“信访专项项目”主要内容是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检查全市信访工作,及时通报情况,深入开展调研分析,研究改进工作;统筹协调我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活动,审议、决定复查复核工作的重大事项,组织全国、全省和全市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段信访安全保障工作;保障驻京、赴汉专班正常开展工作,及时、稳妥处置群众来访。确保全年不发生规模性聚集、不发生涉访个人极端行为、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负面炒作、不发生重大影响的恶性事件。2024年预算安排141万元,其中:141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确保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复查复核办公室、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进京、赴省上访人员能够得到及时劝返。及时组织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全年不发生规模性聚集、不发生涉访个人极端行为、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负面炒作、不发生重大影响的恶性事件。
成本指标:全年用于信访工作141万元。
产出指标:赴汉进京专班90天120人次、编发文件宣传资料2期10000份、网上信访投诉量4500件、来信300件、电话来访600次、全市信访总量持平、形势平稳。
满意度指标:信访人满意度95%以上。
效益指标:全市信访形势总体平稳。
2.“信访春节慰问金项目”主要内容是当前信访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信访工作依然任务重、压力大,需要付出百倍努力,一些信访群众处境困难,需要救助,少数信访人经过大量工作已息诉罢访,也仍需要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一些信访干部克服重重困难,长期超负荷工作,也需要组织关爱,通过春节前困难救助,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凝聚力量,提振精气神,为下一年度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坚实基础。2024年预算安排8万元,其中:8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024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确保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复查复核办公室、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进京、赴省上访人员能够得到及时劝返。及时组织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全年不发生规模性聚集、不发生涉访个人极端行为、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负面炒作、不发生重大影响的恶性事件。
成本指标:救助标准合规率100%。
产出指标:救助困难信访群众、困难信访干部人次80人次、求助对象确定合规率100%、救助及时性100%。
满意度指标:救助对象满意度95%以上。
效益指标:全市信访总量持平、形势平稳可控。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无部门非税收入征收情况、无对各区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